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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完的国际合作:双边、多边、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

2017-11-02 MaX大创新

作者:黄倩雯 | 责任编辑:刘重阳

MaTRineX 研究院


伴随全球化程度加深,国际合作已然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通过推动国际对话与合作、以机制来整合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成为不仅是解决国际矛盾与冲突的重要途径,也是有着相同发展目标的各国携手共进的牵引绳。在之前的系列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几个有中国参与的、最为大众所熟知的国际合作机制,包括APEC、金砖五国、G20等。


奏一曲名为“一带一路”的“大合唱”

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二十国集团(G20):一座友谊、合作、与未来之桥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机制

 

在整理这一系列文章的过程中,我们也有机会对这些合作机制的分类有了更深入、系统的学习和梳理。


双边和多边合作


“双边关系”、“多边关系”是在国家外交政策和描述国际关系时被频繁使用的词汇,一般指两个国家一对一的关系和参加同一国际组织或某个活动的多个国家之间的关系。


双边合作,显然是在国际交往中为寻求共同利益、而由两个国家之间建立的合作关系。友好建立两国双边关系体现的是双方共同的战略利益,往往起着1+1>2的作用,涵盖军事、科技、及文化等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多边合作,即如金砖五国、二十国集团(G20)等由多个国家或地区形成的合作机制,各国间的共同利益是冲破障碍、形成合作的首要前提。多边合作机制贡献在于通过密切成员国之间的交往,加强一个国家对他国观念和利益有更大程度的理解、接受,从而对共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更甚对全球国际关系起到一定的影响。


双多边合作是一个相互配合、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的良性循环。以中国-中东欧“16+1合作”为例,在历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李克强总理会同有关国家领导人分别进行双边会谈,讨论双边合作事宜,这是以多边合作带动双边合作的重要方式。而在出席多边活动时,凭借与东道国的良好双边关系,也能够获得“半个主场”的优势,极大地提升了多边外交的效果。


区域和次区域合作


“区域合作”“次区域合作”的概念,是以参与国家或地区的地缘范围为参考标准。如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涵盖了中亚地区中国、阿富汗、阿塞拜疆等10个成员国;亚欧会议,是亚欧两洲为改变两地区间没有固定的联系渠道的局面,为加强两洲政经联系而建立的区域对话论坛;以及我们最熟悉的APEC——亚太经合组织,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区域经济合作论坛。


“次区域合作”源自“增长三角”的概念。在1989年的亚洲开发银行会议上,时任新加坡第一副总理的吴作栋提出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柔佛州、印度尼西亚的廖内群岛建立经济开发区,该区域刚好呈三角形,因此将该区域称为“增长三角”。“增长三角”是由三个及以上不同国家(地区)相邻区域组成的经济地带,所在国家(地区)可以政治形态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相异,通过制度安排,增进生产要素及市场的互补关系,促进贸易和投资的增加,进而实现地区的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


亚洲开发银行1992年发起成立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是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典型代表。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包括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GMS的宗旨是通过加强各成员间的经济联系,消除贫困,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带一路”战略


之所以将“一带一路”战略单独列出,是因为“一带一路”战略是在现有双边、多边、次区域和区域合作机制框架基础上的整合优化升级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超过1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覆盖约44亿人口、占全球63%,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合作协议,其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包括上海合作组织、APEC、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等,目标是为包括欧亚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构建一个互惠互利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始终强调其“不是封闭型的会员俱乐部,而是广泛参与的开放式的朋友圈”,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中国参与国际机制的程度,已经从早期的“旁观者”,发展为全球性国际机制的“参与者”、更甚是“主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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