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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发布赴华人员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

蒙古格日 2021-03-13



9月21日,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在蒙古国实施赴华人员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规定自9月28日起,自蒙古国搭乘航班赴华以及经蒙古国中转乘机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3日内(以出具日期为准)新冠病毒核酸(PRC)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关于在蒙古国实施赴华人员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自2020年9月28日(含当日)起,自蒙古国搭乘航班赴华以及经蒙古国中转乘机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3日内(以出具日期为准)新冠病毒核酸(PRC)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现将有关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中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蒙古直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蒙古国国家传染病研究中心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在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式样见附件1)申报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该证明。经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式样见附件2)。请务必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自蒙古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蒙古国国家传染病研究中心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在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式样见附件1)申报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该证明。经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式样见附件2)。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自第三国经蒙古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检测机构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于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式样见附件1)拍照上传(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凭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式样见附件2)在蒙古中转乘机。乘机时请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原件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目前蒙古成吉思汗机场中转区内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转机人员无法入境蒙古进行检测。因此,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始发地取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后再启程来蒙,同时计算好健康码有效时间,确保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离蒙。

  二、外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蒙古直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蒙古国国家传染病研究中心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请在取得证明12小时内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见附件3)发送至中国驻蒙古使馆电子邮箱consulate_mng@mfa.gov.cn,使馆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自蒙古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请在取得证明12小时内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见附件3)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驻蒙古使馆电子邮箱consulate_mng@mfa.gov.cn。中国驻蒙古使馆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原件备查。

  (三)自第三国经蒙古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检测机构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见附件3)(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在蒙古中转时,请凭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证明原件备查。

  目前蒙古成吉思汗机场中转区内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始发地取得《健康状况声明书》再启程来蒙,同时确保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离蒙。

  三、重要提醒

  (一)根据蒙古国防疫相关规定,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期间暂时关闭中蒙航空和陆路口岸,目前中蒙之间暂无直飞航班。何时重新开放航空和陆路口岸,将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请拟赴华人员务必留意中蒙航班情况,建议待直飞航班恢复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妥善安排核酸检测事宜。

  (二)赴指定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时,请提醒其出具中国使领馆指定格式的检测证明。指定检测机构可能出现增删变化,请及时关注我馆通知。

  (三)如您无法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获得检测阴性证明,未能在登机前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将无法搭乘相关航班,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四)指定检测机构:蒙古国国家传染病研究中心(Халдварт Өвчин Судлалын Үндэсний төв)。地址:乌兰巴托市巴彦珠尔赫区14分区南杨州街(Монгол улс, Улаанбаатар хот, Баянзүрх дүүрэг, 14 хороо, Нам Ян Жүгийн гудамж)。咨询电话:976-11-450491。

(五)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可查看链接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中国驻蒙古大使馆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

  

附件2:“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附件3: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英文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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