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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连续第十次延长“封国”期限,延至12月31日
9月14日,蒙古国政府曾举行非例行工作会议,决定将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的期限延长至10月31日,这已是蒙古国政府连续第九次作出延期的决定。
尽管蒙古国将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延期了,但是与以往的几次发生的最大不同是,在国内的疫情防控方面出现了明显的松动迹象。例如,将人员隔离期从原来的35天(集中隔离21天、居家隔离14天)减少到了21天,即取消了居家隔离14天的硬性规定。
再有就是自9月16日开始,蒙古国的大部分商业、艺术、体育、贸易、生产和培训中心等已恢复正常的运营秩序。从9月21日开始,各大学、专科院校和普通学校等,转入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比原计划提前了近半个月以上。
但是,蒙古国边境口岸的旅客通道仍然没有对外开放,国际航班和国际铁路客运业务依然保持停运的状态。
受到全球范围内暴发疫情的影响,为做好疫情防控,蒙古国是自2月13日起,进入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的,相继关闭了各边境口岸的客运通道,限制外国人入境和本国公民出境等活动,停运所有国际航班和国际铁路客运业务等。
弹指一挥间,蒙古国进入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已超过八个多月的时间了,马上面临规定的期限又到期的问题了。
今天(10月26日)下午的14时,蒙古国家特别委员会又举行了例行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是否继续延期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以及11月份派机从海外撤侨的工作计划等问题。
会后,据蒙古国政府新闻办透露的消息指出,经蒙古国家特别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的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并提交政府工作会议审定。
如果不出现重大意外的话,这将是蒙古国连续第十次延长全国防灾高度戒备状态的期限,并且是延长时间最长的一次,共计61天。具体是:
第一次延期(2月19日):由3月2日改为3月30日止,延长28天。
第二次延期(3月22日):由3月30日改为4月30日止,延长31天。
第三次延期(4月28日):由4月30日改为5月31日,延长31天。
第四次延期(5月25日):由5月31日改为6月30日,延长30天。
第五次延期(6月30日):由6月30日改为7月15日,延长15天。
第六次延期(7月10日):由7月15日改为7月31日,延长16天。
第七次延期(7月29日):由7月31日改为8月31日,延长31天。
第八次延期(8月25日):由8月31日改为9月15日,延长16天。
第九次延期(9月14日):由9月15日改为10月31日,延长46天。
第十次延期(10月26日):由10月31日改为12月31日,延长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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