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的一个干部,性侵老朋友家的幼女,法律居然难以起诉
最近媒体报道的一起性侵案,小冉与她的父母,就处于这样一种绝望的困境。
小冉第一次被性侵时,情节是猥亵,时年五六岁级。
第一次被强奸,即被强制「实施了插入式性行为」,十一岁。2003年冬天。
第二次被强奸,同样情节,十二岁。2004年。
要到了大学毕业时,小冉才有办法第一次开口跟家人说,自己小时候被性侵。但拒绝说任何细节。
那是2015年,她已经23岁了。距离她第一次被性侵18年,距离她第一次被强奸12年。
受侵害给她带来的心理创伤,已经折磨了她至少12年:她要到了青春期开始时才明白「童年时岳某金所做的事情究竟意味着什么」。
从第一次向家人开口,说出被性侵的事情后,又过了两年,2017年5月初,小冉终于有力量说出那位侵害她的衣冠禽兽的名字:
岳某金。
他是熟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家庭好朋友。
他家与小冉家,两家人都有一个女儿,在河北任丘这样的县城里,属于最亲密的朋友圈,两家走动频繁,有点好吃的还互相赠送。
小冉的父亲,在第一次知道女儿被性侵后,两年的时间里,在一种地狱般的煎熬里,脑子里一遍遍猜测谁是侵害女儿的人,但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位「好朋友」。
这位「好朋友」、熟人,2011年就已经从任丘去北京高就,工作单位是中石油规划设计总院。
结论是:重度抑郁。
小冉的父亲,一个可怜的父亲,在得知女儿的童年噩梦之后,终于明白为何女儿这么多年都沉默寡言、陷入低谷。
可怜女儿、也痛心于这么长时间自己没尽到保护职责,又愤怒于身边这位「老朋友」的禽兽面目,如今又难以为女儿找回公道,终于在2017年5月份,第二次找到「岳某金」时,对「岳某金」挥起了板砖。
随后,「岳某金」报案,这位父亲,比他想惩罚的坏人,更早的被抓到海淀看守所。
幸好,遇到了有人情味的检察官。检察官知道事情来龙去脉后,决定不予批捕,给他取保,「你赶紧忙姑娘的事情去吧。」
或许有父亲被抓的触动,在说出侵害自己的人是谁之后半年,小冉终于有力量说出了那句父母一直期待的话:报案去吧。
那是2017年的11月10日。
然而,这只是追讨正义的漫长过程的第一步。
性侵幼女案,最难的部分,就是法律的支持程度。
更何况,如果坏人缓过神,从最初的慌乱镇定下来了,同时又比受害家庭更懂法律,那么,难度就更大了。
小冉的人生已经被毁了。
她独自一人,不敢对外求助,连父母都不敢说,至多在日记里吐露心声。煎熬了18年后,才能对父母开口。可就算说出坏人名字这一个动作,就用去了2年。又过了半年,才能踏出报案的第一步。
她的性情,被改变。
她的精神,已经确诊重度抑郁。
她的人生,原本前途光明,大学毕业时接到过多所国外大学的offer,但积重难返的精神压力与心理隐疾,改变了一切,剥夺了一切。
她对世界的信任,被彻底摧毁。
女儿的这些想法,让小冉父亲无言以对。
要恢复女儿的身心健康,让女儿重新过上一个正常生活,必须要让侵犯她的坏人受到制裁。
这是以女儿之名,一位父亲的心愿。
可是,以今天中国的法律,要实现法律上对岳某金的制裁,太难了。
为什么性侵幼女案件总会频繁爆发?
因为坏人很容易逃脱责任。
尤其侵害幼女的是熟人时。
由于受害者年龄尚小,没有基本性意识,记忆上也较为模糊。既不懂得在被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更谈不上为自己保留证据。
等到具备法律意识,却因为时间久远,难以取证,或者已过法律诉讼的时效期。
即使到了有法律意识的年龄,要战胜自己的童年阴影,说出所受的侵害细节,等于将童年噩梦重新回忆一遍,对于当事人,亦是无比煎熬的挑战。
有两个极其矛盾的症结。
从心理上说,如果当事人心理足够强大,自然能拿起法律武器,走完全部法律过程。但如果当事人心理强大,那实际上也很难被侵犯了。
被侵犯,尤其在年龄很小的时候被侵犯,心理如何能强大起来?心理不够强大,就很难等长大后用法律为自己追讨公道。
这是矛盾之一。
矛盾之二,从法律上说,要有证据才能支撑刑事罪名。可是,发生侵害的时候,当事人才五六岁,怎么知道应该保存证据?
等有法律意识时,到哪去找证据?
除非坏人愿意承认。
可是,如果坏人承认了部分事实,比如不承认强奸,承认了猥亵,我国法律,还有一个追诉时效。
我国的法律,猥亵儿童罪,一般情节5年以下,追诉时效为5年;情节恶劣,5年以上,追诉时效15年。
所以,按照这样的法律,一个儿童,被猥亵的越早,就越容易脱罪。
假设一个孩子,如果遭受了一般情节的猥亵,到了18岁就有了足够的心理力量与法律意识,去追诉性侵她/他的坏人,那么她/他会发现,13岁以前她/他被侵犯的事情,法律上已经无法追究了。
因为...她/他被猥亵的时间「过早」了。
法律只等她/他5年。
法律只给了她/他5年的时间去疗伤、去积攒自己的力量。
如果是恶劣情节,法律给了15年时间去心理疗伤,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
那么,如果因为情节太恶劣,以至于要用超过15年时间才能心理建设成功,才能重新面对自己的噩梦,才能鼓足勇气去惩罚坏人呢?
对不起,法律不支持了。
受伤越严重,法律越不给时间等待她的追讨正义行为。
小冉的例子里,两条都占了。
她被性侵的时间「过早了」,她心理恢复的时间太长了,所以...
法律不支持了。
法律不支持了。
她花了那么长时间,终于能走到去惩罚坏人的路径上,然后遇到了前面提到的法律上的症结。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第一次被性侵猥亵,如何知道保存证据?
又过了五六年,从猥亵发展为强奸,当时她十一岁,如何知道该保存强奸证据?
十二岁,又被强奸,这么小的孩子,连续被强奸,能坚持着活下来都算不错了,如何知道该保存证据?
终于到了25岁,有点力气去对付坏人了。坏人也承认了猥亵,但法律说,过了追诉期,坏人脱罪了。
为什么?
为什么性侵幼女的案件,要有5年、15年的追诉期?
是默认坏人心理脆弱?还是默认我国儿童心理强大,成熟的快?即使遭受强奸、猥亵,也能快速恢复?
为什么坏人性侵幼女,那么容易脱罪?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条文?
更令我们痛心的是,熟人作案,从来都不是个例。
就拿不能忘却的鲍毓明性侵事件(《鲍毓明为脱罪做的法律准备》)来说,他被爆自2015年起,便与刚满十四周岁的养女李星星发生性关系。
但即使道德上身败名裂,法律上依然不能将他绳之以法。
2017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报告《熟悉的面孔:儿童与青少年成长中遭遇的暴力》,显示了针对儿童的性暴力情况:
在全球,约有1500万15到19岁的青春期女童曾被强迫性交或发生其他形式的性行为。
在遭受过性暴力的女童中,只有1%的人表示她们曾寻求专业帮助。在28个有相关数据统计的国家,以平均计,90%曾遭受强迫性行为的青春期女童表示,其遭遇的首次侵犯是熟人作案。
此外,来自6个国家的数据显示,朋友、同学和同伴是青春期男童遭受性暴力的最常见施暴者。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名下的)中国女童保护基金会2016年的公开报道显示,在433起的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高达69.28%。
69.28%。
10个性侵幼女的案件,有7个是熟人。
这还是曝光的案子。但是,我们都知道,很多人自童年受伤害,可能从未恢复过来,所以一直选择沉默。
所以这个比例只会更高。
熟人作案,年幼的当事人心智尚未成熟,面对熟人、家庭朋友,安全防范性不高,又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只要坏人心理足够坏,很好得手,能够轻而易举地欺骗和引诱。
被侵害的孩子,尽管有所意识和受到伤害,也常常会因为加害人的威胁、自己心理上的羞耻和恐慌,不敢对外吐露,最终趋向一种自己内心无助、痛苦但又沉默的局面。
或是鼓起勇气告诉家长后,家长碍于「面子」而沉默和掩盖过去。
这种具有隐蔽性的作案,就致使犯罪成本大大降低。
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加害人并不会「良心」发现,主动终止犯罪,而是变本加厉地进行多次加害。
而且,就算有一天事情曝光,依然有着前面提到的法律定罪的难度。
何况,我国法律,居然在性侵幼女案件中,还有追诉时效。
在性侵幼女的案件里,追诉时效,简直是为坏人量身定制的保护神器。
因为性侵幼女,无论被侵害的是谁,无论她/他心理如何强大,都需要时间成长才能有足够的意识,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间长短,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状况。但有了追诉时效后,坏人到了过时效的那天,完全可以坦然承认,而不用受到任何惩罚。
性侵幼女案件,会频繁爆发,原因既和幼女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有关,也和法律规定带来的犯罪成本过低有关。
台湾作家林奕含幼年的时候,被补习班老师诱奸,沦为玩物,从此患上精神疾病。她也曾对外求助过,但因时间和证据的缺失而遭到拒绝。
她在26岁的时候,自杀了。
还有当时年仅13岁的少女萨曼塔,遭到法国导演波兰斯基侵害后,不愿回顾自己的经历,到最后放弃了对波兰斯基的指控(《我控诉:波兰斯基性侵有罪》)。
而波兰斯基钻了国籍和法律时效期的空子,至今逍遥法外。
再者,就算定罪了,代价也不见得多高。
比如上海二中院的调查结果,在2016年已经判决的罪犯中,判处十年以上的只有3.33%,而三年以下了占了六成(61.11%),21.81%则被适用缓刑。
但是,判处不严厉,这些坏人永远都会有恃无恐。
还记得发生在2015年,福建政和县的半岁女婴被侵事件吗?
性侵者,是同村的堂叔。
他在村坡上的墓地下手,并造成仅有6个月的幼女,阴道撕裂伤害。
简直是丧心病狂!
然而,由于定位为猥亵,最终「顶格」判决,不过5年。
女孩的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诚恳地说到:
「希望有更多的人站出来,给我们的孩子支撑起一片安全成长的空间,让她们远离罪恶,你们看看我女儿的双眼,那里可以看到一片纯净,没有善恶,这世界的美丑在她眼中都还只是一个影子。」
最后说一个英国的案例。
案情如出一辙。
他是一个有魅力的成年人,他是爸爸的朋友。他被父母带到家里。
他是Uncle Mike,迈克叔叔。
但是他性侵了这家人的小女孩,从她七岁开始。这是小女孩能想得起来的年龄,实际上也许更早。
尽管一样缺乏实际证据(小女孩如何懂得保存法律证据?),尽管一样,要到小女孩长大成人后才开始反省、追究,但幸好,没有法律追诉期保护着「Uncle Mike」。
英国的陪审团,一些和我们一样普通的普通人,根据常识与相关事情前后的所有信息,一致判决「Uncle Mike」有罪。
2019年2月,迈克尔·墨菲(Michael Murphy)因为儿童性侵案,被判入狱16年。
他的施害对象,是朋友海伦(Helen)的女儿艾拉(Isla)。
对,这也是一个熟人性侵幼女作案的故事。
「那时我实在太小,以至于以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再加上家人都很喜欢他,所以哪怕我不喜欢这种行为,也默默忍受了下来。我特别害怕如果别人知道了,会把我带走然后送进看护所。」
这是非常典型又惹人心疼的受害人心理。
| 儿童性侵海报,「你能看到我眼中的恐惧吗?」
她没有遇到小冉在中国遇到的法律追诉期,时间再长,Uncle Mike也要对他做过的伤害付出代价。
而艾拉的世界,在历经了漫长的黑暗后,刹那明亮了起来。
小冉呢?
我们的法律,能重新照亮她的生活吗?■
参考资料
Marie Lunn.‘He was “Uncle Mike”. And he abused me’: the man who groomed our family.The Guardian.2019-04-20
刘思洁《女儿童年遭性侵深陷抑郁症,施害者竟是父亲好友,刑事追诉遇挫民事维权开始》凤凰星.2020-06-11
任尚坤《法院判决书中的儿童性侵案:定罪难、量刑轻、多减刑、赔偿少》商业人物.2020-04-15
兰跃军《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立法与司法保护》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8-28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暴力管教、性侵和杀害与全球成百上千万儿童如影随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7-11-01
陈伟、杜娟《104件性侵幼女案反思: 法律真的束手无策吗》青少年犯罪问题.2017(01)
张倩《半岁女婴性侵案被“轻判”背后》北京青年报.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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