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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完整原文|《江西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6—2030年)》

通航圈政策原文 通航圈 2021-05-30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公布了《江西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6—2030年)》,文件中明确,到2020年,江西省要建成20个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通用机场或兼顾通航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地级城市、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集聚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和5A级旅游景区;到2030年,建成50个以上通用机场,建成覆盖广泛、分布合理、功能完善、集约环保的通用航空机场体系;同时,在机场用地方面江西省计划新增机场用地2.5万亩。江西省对通用机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详细规划,甚至专门划出了2个位于景德镇的通用机场用于无人机科研试飞,于其他省市已发布的通用机场建设规划相比更具有产业前瞻性和实际操作性。根据江西省去年年底发布的江西省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对省内每一座新建通用机场、省造通用航空器等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而且还在机场规划发布时同期发布了和江西省《关于全省各设区市购买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的暂行办法》(见今日发布的另一篇文章)将通航公共服务纳入江西省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将通航器材纳入江西省各级政府采购范围。江西省给予通航产业的扶持力度,目前在全国可谓领先(大家可以将江西省政策与浙江省同期发布的相关政策进行对比,见通航圈今日发布的另一篇文章)。

以下是该文件原文,及江西省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原文:



附: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16〕80号 

2016年12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进一步促进全省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构建通用航空全产业链为出发点,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网络,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器研发制造,做大做强通用航空业,提升空管保障能力,努力建成布局合理、便利快捷、制造先进、安全规范、应用广泛、军民兼顾的通用航空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集聚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和所有5A级旅游景区。省内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企业总数达到15家以上,注册通用航空器达到200架以上,年飞行量8万小时以上。成为产业聚集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通用航空制造高地、培训教育基地和运营服务区域中心,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达到4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通用航空市场。

    1.扩大公益性服务和生产应用。鼓励和加强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森林防护、农业耕种、交通巡视、国土及地质资源勘查、环境监测等公益性领域的应用,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整合本行业公益性通用航空业务,形成稳定增长的公益性通用航空市场需求,为促进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主体初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政府应急办、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体育局配合)

    2.鼓励航空消费。推动通用航空与互联网、创意经济融合,积极拓展通用航空新业态。促进通用航空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优质旅游资源,规划一批空中旅游精品线路,在适宜地区开展空中游览观光活动。积极发展个人使用、企业自用等非经营性通用航空,鼓励开展飞行培训、航空体育、体验飞行等活动,支持航空俱乐部、通用航空爱好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发展,扩大通用航空消费群体。(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旅发委、省体育局、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3.强化交通服务。统筹通用航空与民用运输航空及其他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全省1小时通用航空交通圈。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小机型、小航线、小航程”的特点,积极发展短途运输、公务航空业务,满足个性化、高效率的出行需求。(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

    4.建设航空小镇。依托名山、名湖和红色文化等旅游资源以及航空制造业聚集区,打造一批集生产、居住、商务、休闲、旅游、会展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航空小镇,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通用航空业聚集区。重点推进南昌高新区、景德镇高新区、吉安桐坪、庐山西海、共青城、高安大城等一批航空小镇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加快通用机场建设。

    1.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通用机场整体布局规划,做好与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基本覆盖航空研发制造产业集聚区、重要旅游景区、地面交通不便县(市)、重点林区、“航空小镇”特色产业区、农产品主产区、航空体育产业基地等地区,满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反恐处突、公共管理以及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多样化的通用航空需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2.规范审核程序。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由省发改委组织编制,征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东部战区空军(空域管理部门)同意,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纳入规划的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按现行规定审批或核准。(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配合)

    3.充分利用既有支线机场。积极争取东部战区空军的支持,利用既有支线机场的油料、通信导航、地服等条件,增设小飞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设施,拓展业务范围,兼顾区域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综合保障。(责任单位:省机场集团公司、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4.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的原则,积极推进通用机场建设。重点加快吉安桐坪机场改扩建和安福、高安、共青城等地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积极谋划推进一批通用机场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20个左右通用机场,全省初步形成运输机场、基地通用机场、一般通用机场三级航空网络体系。(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构建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体系。

    1.支持组建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主体。鼓励各地利用逐步完善的通用机场网络,根据市场需求,组建通用航空公司、通用航空俱乐部、通用航空培训机构、通用航空器销售维修等运营服务主体。加快幸福航空江西公司、高安瀚星投资有限公司、赣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江西建豪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组建步伐,力争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年内实现首飞。(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民航江西监管局牵头,省工信委、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2.鼓励开展通用航空专业化运营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通用航空运营主体开展通用飞机日常停放、维护保养、航材和油料供应等服务。鼓励开展飞行代理申请、航空融资租赁、航空保险等中介服务。推动通用航空交易中心和销售网络建设,提供产品展示推广、销售及售后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

    (四)做大做强通用航空研发制造产业。

    1.抓好产品研发。制定一系列鼓励自主研发的政策,重点扶持中航工业洪都公司、中航工业昌飞公司、中航工业直升机研究所等龙头单位,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合理利用国际资源,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通用飞机,引领全省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

    2.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中航工业洪都公司、中航工业昌飞公司、中航工业直升机研究所等重点航空单位,拓展产品型号,扩大生产能力,打造民机品牌。支持北京通用航空江西直升机有限公司、江西德利直升机有限公司、乔治海因茨航空公司、白龙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等通用航空整机制造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差异化发展方式,加快生产基地建设和引进机型的适航认证。(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工信委、省发改委配合)

    3.加强开放合作。充分利用我省军工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家部委、中央企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吸引国外知名通用航空企业落户,加强通用航空制造、飞行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提升通用航空产品设计和制造水平。鼓励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依托“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具备比较优势的通用航空产品“走出去”,提升我省通用航空产品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配合)

    4.促进产业集聚。围绕航空制造龙头企业,加速配套企业的聚集。以南昌航空城、景德镇直升机产业基地、南昌临空经济区等为依托,全力争取一批航空发动机制造企业和维修企业入驻,积极引进一批机载设备、航电系统、仪器仪表、航空电缆等零部件生产企业,逐步健全飞机总装、大飞机部件、航空转包、零部件加工、研发、试验试飞及金融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发改委配合)

    5.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航工业洪都公司、中航工业昌飞公司等军工生产优势,打通“军转民”“民参军”通道,探索通用航空军民融合新模式。建立军民融合企业战略合作联盟,促进军民通用研发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等先进工业技术的合作开发、双向服务和成果共享。围绕推动低空空域开放和加快通用航空业发展,推进一批通用航空业军民融合项目。(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国防科工办、省工信委、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五)构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平台。

    1.搭建投资平台。积极支持国内外投资机构和有实力的航空企业投资江西通用航空产业。重点支持江西航空投资公司打造省级航空投资平台,优化整合全省通用航空产业资源,积极参与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国防科工办、省国资委配合)

    2.构建创新研发公共平台。积极整合省内通用航空研发技术资源,搭建江西通用航空产业联盟和通航研究院,吸纳和凝聚国内外高端通用航空技术及管理人才,提高我省通用航空设计制造和运营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为先进通用航空飞行器研制、产业配套、适航管理和通用航空企业运营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厅)

    3.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加快低空飞行服务系统、无人机飞行调度中心、通用航空固定运营基地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通用航空运营提供综合服务。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发改委、民航江西监管局配合)

    (六)强化通用航空全过程安全监管。

    1.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按照“地面管控为主、空中处置为辅”的原则,由民航江西监管局牵头会同国防科工、安全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通用航空活动主体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民航江西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2.构建安全监管平台。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省通用航空数据库,提升通用航空器地面和空中活动的监控与追踪能力,实现飞行动态实时监控。定期开展通用航空普查和通用航空数据核查,夯实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基础。(责任单位:民航江西监管局牵头,省国防科工办、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3.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通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纳入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应急预案要向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责任单位:省政府应急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航空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强化安全监管等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科学制定支持措施,充分激发企业积极性。(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工作协调和联系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与空军、民航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可用空域,提高空域申报使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发改委、民航江西监管局配合)

    (三)加大政策支持。

    1.整合市场资源。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森林防护、交通巡视、资源勘查等政府公益性通用航空业务,促进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企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编制年度公益性通用航空业务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我省通用航空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2.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通用机场及其综合枢纽、通用航空整机制造及配套企业、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企业基地等建设用地。新建通用机场项目以及投资5亿元以上的通用航空业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机制,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

    3.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对通用航空业发展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通用航空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项目引进、人才培训以及奖励重大贡献科技人才等。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每个新建通用机场一定的资金支持。对纳入规划的新建通用机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资金补助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项目,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等各类产业发展资金优先给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省产通用航空飞行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凡使用国有资金采购通用航空飞行器,支持依法依规选购省产通用航空飞行器对购置用于植保的无人机和农业飞机享受农机专项补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

    4.加强金融扶持。制定金融支持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通用航空企业的贷款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支持通用航空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的方式,发起设立省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少于100亿元,重点支持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和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通用航空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国防科工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配合)

    5.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依托南昌航空大学等省内航空院校、科研院所和通用航空企业,培养实用型、紧缺通用航空专业人才,尽一切努力引进人才。各地、各部门要为培育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提供最好最优的服务。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专利、技术入股和分成等机制,并按照江西省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政策,对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通用航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引进的飞行员、签派员、管制员、维修人员等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由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参照执行江西省支持直升机产业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在评选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国务院与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时,对通用航空企业予以统筹考虑。(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江西省政府官网、江西省发改委官网;通航圈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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