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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行)正式发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关于规范及加强滑翔伞运动培训的通知(附全文)

通航圈 通航圈 2023-12-25

据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消息,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于1月5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及加强滑翔伞运动培训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21年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简称“中航协”)设立滑翔伞运动培训合作机构(“培训机构”)以来,目前已有41家滑翔伞运动培训合作机构,85位中航协滑翔伞项目持证教练员。根据2022年培训机构日常培训及全国滑翔伞各技术等级培训班经验总结,依然存在培训机构及滑翔伞教练员在培训期间违规对学员进行滑翔伞初级培训教学,致使学员受伤,产生矛盾纠纷,投诉等问题,也表现出目前滑翔伞培训还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为此,通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实事求是不隐瞒,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其中提到,不得以“低价格”、“速成班”等字眼进行诱导宣传);严格遵守培训规程,出现安全事故主动及时上报,并公布了《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行)》及培训课程表的更新版,要求各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认真学习并参照进行相关技术等级的培训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关于规范及加强滑翔伞运动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航空运动协会(俱乐部):
自2021年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航协”)设立滑翔伞运动培训合作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以来,目前已有41家滑翔伞运动培训合作机构,85位中航协滑翔伞项目持证教练员。在日常滑翔伞运动培训教学中,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能够牢固树立“安全是航空运动的生命线”,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做到认真负责。
根据2022年培训机构日常培训及全国滑翔伞各技术等级培训班经验总结,依然存在培训机构及滑翔伞教练员在培训期间违规对学员进行滑翔伞初级培训教学,致使学员受伤,产生矛盾纠纷,投诉等问题,也表现出目前滑翔伞培训还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等安全隐患。根据滑翔伞培训教学活动特点,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各省航协应依照中航协《全国滑翔伞运动培训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负责属地培训机构年检、证照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省航协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滑翔伞飞行驾驶员执照审核制度,加强对所在地区的培训机构及教练员在日常培训教学中的管理,严格要求培训机构和教练员按资质开展培训教学。
二、实事求是不隐瞒,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培训机构在发布学员招收公告时,不得以“低价格”、“速成班”等字眼进行诱导宣传,应在保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对学员进行全面的飞行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理论及飞行技术考核未达标的学员,培训机构不得以培训时长完成或因学员特殊要求就为其申请飞行驾驶员执照。
三、严格遵守培训规程,出现安全事故主动及时上报。在滑翔伞培训教学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培训机构医疗救护人员妥善处理的同时,本单位管理人员应主动及时向所在省级航协提交事故报告,并经省航协核实确认后报中航协。培训机构及教练员应及时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原因,避免该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为了安全规范全国滑翔伞培训工作,提高教练员教学水平,中航协现公布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行)及培训课程表的更新版(见附件),请各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认真学习并参照进行相关技术等级的培训工作。
附件:
1、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行).docx
 2、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课程表.xlsx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2023年1月5日
附件1.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行)
附件2.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滑翔伞技术等级培训课程表

来源:体育总局航管中心;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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