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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电动通航、氢能航空等领域,打造未来空天产业集群!成都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附成都市制造业最新政策)

通航圈 2023-12-24

11月15日,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前瞻培育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未来智能、未来健康、未来能源、未来空天、未来材料产业,形成成都未来发展的新增长点。其中,在未来空天方面,顺应空天产业智能化、电动化、绿色化等趋势,把握空天技术革命性突破机遇期,聚焦电动通航、氢能航空等领域,打造未来空天产业集群。此外,推进航空装备等领域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发挥成渝两地产业优势,聚焦汽车、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等领域编制成渝重点产业链全景图产业图谱,精准实施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合力打造新的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据通航圈了解,今年印发的《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23〕5号)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以新型工业化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征求意见稿,成都市拟由成都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新型工业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制定规划实施总体方案,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责任区(市)县。深化产业建圈强链,聚焦重点产业和细分赛道,健全专班推进机制,抽调市级部门、区(市)县、国有平台公司等专业力量组建专班,打破部门思维、本位主义,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系统性、专业性和专注力。此外还将统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产业建圈强链评估等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对工业经济指标异动、滞后的区(市)县加强指导、督查,协助解决重大项目引进、载体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强化终端问效,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单位考评体系,作为资金支持、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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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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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11月15日,成都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12部门还印发了《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八大部分三十个方面74条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最高奖励1亿元。八个部分中包括:支持产业建圈强链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对集群促进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供应链重大平台等各类对象奖补标准和条件进行了明确;加强产业空间保障,重点加强工业用地供给、鼓励集约高效用地、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加大用地指标激励,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保障;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还明确面向航空发动机、工业无人机、大飞机制造与服务等28条产业链企业在职人员,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赋予“链主”企业等市场主体人才评审权,对入选人才给予30 万元资金资助,以及子女 入学、人才安居、交流培训等配套服务

以下是

《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的相关介绍


支持产业建圈强链

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 支持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建设,对纳入创建的给予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补。

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

◆ 对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关键性配套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支持。

◆ 对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贷款贴息、贡献奖励、股权投资等综合支持。

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 鼓励龙头企业和企业联盟开放供应链体系,对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主管部门认定且正式推行的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列入市级(含市级)以上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最长补助3年。


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

◆ 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研发经费投入,市重点监测企业按每增加3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

◆ 企业将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我市生产,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研发补助。

◆ 专精特新企业按每增加200万元给予20万元补助,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 支持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创新产品研制项目,给予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国家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支持比例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 支持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 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市场化应用,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贴。

◆ 支持保险公司实施创新产品保险,按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 对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按研发投入和贡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 支持建设服务产业建圈强链、面向行业开放的中试熟化、概念验证、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按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贴,连续3年按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行补贴。


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 支持大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市级示范平台按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获评国家级双跨平台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 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开展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按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 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按上云星级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转型

◆ 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评优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 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对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选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 对获评星级智慧园区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或信息化投资,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

加快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 采取“赛马制”确定6个重点产业园区,市级财政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政府债券重点支持。

◆ 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按节能量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 支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实施改造升级,按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 支持传统行业面向新消费转型升级,对典型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淘汰设备(生产线)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

鼓励“工业上楼”

◆ 鼓励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 对租赁综合楼宇、多层标准厂房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支持。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 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对存量总部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提能升级奖励。

◆ 对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按照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的实际支出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建强都市工业载体

◆ 对纳入重点创新实践的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特色街巷、专业楼宇,按公共配套设施实际投入的10%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

◆ 鼓励专业化运营机构参与创新实践,按照招商推广、形象建设、场景营造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 对入驻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初创型企业,按生产经营场地租金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培育高精尖特企业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壮大企业规模能级

◆ 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入库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 对年度营业收入达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梯度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台阶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 对首次评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在蓉注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

加强企业品牌培育

◆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和成都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组织奖、个人奖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强产业空间保障

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 在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工业用地供应不低于30%。

◆ 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鼓励集约高效用地

◆ 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存量工业用地新增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 鼓励区(市)县依照“增存挂钩”原则,按不高于当年处置面积的50%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降低产业用地成本

◆ 动态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对鼓励类项目实行地价优惠政策,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

◆ 对符合规划导向和产业准入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指导价)的70%、且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加强资源要素支撑

加强产业人才支撑

◆ 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赋予“链主”企业等市场主体人才评审权,对入选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资助,以及子女入学、人才安居、交流培训等配套服务。

◆ 对“链主”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

◆ 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年收入高于40万元的高端人才,按其年度个人收入的5%—20%给予奖励。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 统筹构建目标总规模300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发展基金体系。

◆ 鼓励金融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投贷联动”等个性化金融创新产品服务。

降低企业信贷成本

◆ 对申请“壮大贷”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按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80万元

◆ 担保机构对我市中小企业形成的贷款担保代偿,按最高15%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最高300万元补助。

增强企业用能保障

◆ 鼓励企业自建储能设施,给予230元/千瓦建设补贴。

◆ 支持企业申报享受战略长协、电能替代、留存电量、富余电量等特殊电价,对绿电制氢项目给予0.15—0.20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

加强数据赋能支撑

◆ 支持企业自建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 鼓励企业或机构建立公共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按照年度运营成本的10%给予运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特制定《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编制背景和过程

《政策措施》印发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12部门起草了《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企业、商协会、专家和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经专题会集体审议后形成本《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由八大部分三十方面74条政策措施组成。涉及政策条款的均明确了支持标准和申报条件,所有条款均公布了政策咨询相关单位责任处室联系方式。

◆ 一是支持产业建圈强链,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对集群促进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供应链重大平台等各类对象奖补标准和条件进行了明确。

◆ 二是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幅提升研发投入的补助补贴上限,对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成都生产的,也给予研发补助。

◆ 三是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免费节能诊断,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 四是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鼓励“工业上楼”、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强都市工业载体,支持更多产业空间通过改造拓展工业空间,支持总部经济加快发展。

◆ 五是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点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壮大企业规模能级、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对获评各类500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给予奖励。

◆ 六是加强产业空间保障,重点加强工业用地供给、鼓励集约高效用地、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加大用地指标激励,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保障。

◆ 七是加强资源要素支撑,更加突出创新要素的支撑保障作用,重点加强产业人才支撑、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降低企业信贷成本、增强企业用能保障、加强数据赋能支撑等。

◆ 八是其它说明事项,重点对《实施细则》政策条款有效期、申报方式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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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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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经信局网站、成都发布。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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