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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门三杰”:内蒙亿万身家税务干部“以刑化债”之路

刘虎和朋友们 2024-03-19

作者  刘虎



2024年2月28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法院针对薛铁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薛铁成是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的一名建筑业老板,同案被采取刑事措施的还有他的儿子等亲属,也有曾经在他工地干活的工人。

该案由赤峰市公安局异地办理,案件异地办理、被起诉的被告人人数众多,似乎案情重大。但是在乌兰浩特当地,坊间的声音却有不同。薛铁成78岁的老母亲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称薛铁成遭到几名亦官亦商的税务干部的诬告陷害。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刘虎 摄

“他们三兄弟不但不给垫资的工程款,还要把我儿子、孙子打成黑社会组织,有天理没有?”

薛铁成老母亲《举报信》中提到的三兄弟,是指内蒙古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洪兴华、洪兴华的弟弟原乌兰浩特市税务局干部洪兴周,以及他们的堂哥洪兴东。《举报信》称,这三兄弟为规避上亿元的债务,欺骗、利用自治区某厅级领导,欲将薛铁成诬告陷害成黑社会组织头目。


01

建筑民企老板被控涉黑



“作为国税干部,洪兴华、洪兴周和‘白手套’洪兴东的行为已涉嫌行贿、受贿、滥用职权、强迫交易、合同诈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诬告陷害、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理应受到刑事追究。”薛母说,“但事实是,三兄弟非但没受任何追究,反而以商养官、以官护商,攫取了巨额财富,仅在恒隆广场一个项目上就已实际获利高达2个多亿。本人现郑重如实举报,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人亦保留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合法方式将洪氏兄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之于众的权利。”

在乌兰浩特市五一南路,矗立着一座集公寓、酒店等业态于一体的建筑——恒隆广场。如今,恒隆广场的工程早已经完工,超市、酒店等商业都在正常运营。然而,平静的背后是一起僵持了多年的商业冲突。在建筑行业经营了几十年的本土建筑商薛铁成“折戟沉沙”,虽然在与开发商的多起民事官司中都是胜诉,却不料在有生之年背负起了黑恶势力的恶名。

今年60岁的薛铁成于2022年4月10日因涉嫌赌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后经内蒙古公安厅指定管辖,由赤峰市公安局办理。2023年,赤峰市检察院将案件交由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起诉。近期,薛铁成等人已被检察院以涉黑等十多项罪名起诉至法院。
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巫英蛟 摄

薛铁成一案发生后,薛家的日常生活都陷入了困境。一方面,家里的财产被冻结、查封;另一方面,工程款收不回来,而且其中大部分是薛铁成公司支付的垫资款。高达上亿元的垫资款,除了自有资金,更多的是来自于亲戚朋友们的借贷。如今,薛家人既面临刑事官司,又还要面临多个债主的催债。

而造成今天的这一切,正是至今还拖欠巨额工程款的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项目。薛家人自从接了这个项目,就陷入了无底的深渊。


02‍

祸起为税务干部家的工程上亿垫资



冲突的背后,指向了税务干部洪兴华、洪兴周(已辞职)及洪兴东三兄弟,当地人称“洪门三杰”。
乌兰浩特恒隆广场。刘虎 摄

洪兴华,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其弟洪兴周,乌兰浩特市税务局原干部,后辞职经商;堂哥洪兴东,自由职业。

薛母的《举报信》称,薛铁成被洪兴华、洪兴周等人背后操作,构陷入狱。双方本无交集,2016年,洪兴华、洪兴周因地块久未开发面临被政府收回的压力,通过各种渠道,四处寻找愿意全额垫资开发恒隆广场的建筑商。

由于垫资金额高达上亿元,鲜有老板愿意冒这个风险,洪氏兄弟一直未能找到合适人选。

后来,洪兴周找到了朋友张爱民(又名张立国),让其帮忙介绍本土有一定名气的建筑商薛铁成,促使薛铁成全额垫资建设,并许诺给其800万元好处费(未兑现)。

因垫资的资金压力和风险过大,薛铁成一开始并未同意。洪兴周为达成让薛铁成垫资建设的目的,与张爱民多次找到薛铁成,并反复承诺“恒隆广场项目是与其哥哥洪兴华实际开发的项目,两人有很多其他产业的待回款,签订施工合同后可以先行公证作为保障,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即可付清全部工程款”等内容。双方多次洽谈后,确定“由薛铁成全额垫资建设恒隆广场”。

2016年7月,薛铁成应洪兴周为赶进度的开工要求,在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先行进场施工。2017年3月30日,双方按照事先确定的“每平方米1900元的工程造价”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款约为1.09亿元。合同甲方为洪兴周等人实际控制的兴安盟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延城公司),乙方为薛铁成挂靠的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宝鼎公司)。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次日,向兴安公证处申请了“赋予《建设施工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同日,兴安公证处作出“(2017)乌兴证民字第0198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内蒙古兴安公证处。刘虎 摄

2017年9月30日,薛铁成按约交付工程并验收。12月22日,薛铁成与洪兴周、洪兴东共同对工程价款进行决算,经双方核对账目后,确认并签订《兴安盟恒隆广场项目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确认延城公司应当向宝鼎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约1.05亿元。

按照约定,洪兴周等人应在恒隆广场项目完成后的四个月(即2018年1月30日)内,向薛铁成结清上述全部工程款。但是甲方在支付了少数款项后,绝大多数工程款未付。2018年3月20日,施工方薛铁成挂靠的宝鼎公司向兴安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文书》,公证处对开发商延城公司的代理人洪兴东制作了询问笔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必要事项进行了核实,洪兴东均不持异议,公证处对全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经兴安公证处核实确认,“截止2018年3月20日,兴安盟延城房地产公司尚欠河南宝鼎公司工程款本息合计7688万元”,次日,兴安公证处作出(2018)乌兴证执字0012号《执行证书》。

薛铁成以为,施工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在公证处作了公证,项目决算双方签了字,支付工程款应该不是太大的问题。然而,后续事态的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不仅陷入了多起诉讼,还成了黑恶人员被抓了。


03‍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被异化



时间到了2018年7月,薛铁成得知洪兴周等人在其给予的付款期内不但未予筹措任何工程款,反而私下转移、变卖了数套恒隆广场的房产。此时,薛铁成意识到被骗,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经公证的债权文书。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2018年7月23日,该案的承办法官---兴安盟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文学(现已因为受贿等罪获刑)在薛铁成的催促下前往房产部门调取恒隆广场的房产信息。当日查询“恒隆广场未出售房产面积约3.8万平方米”,次日查封时发现“仅剩下2.5万平方米”。一夜之间,约1.3万平方米(约200余套)房产被网签。

薛铁成了解到,洪兴周等人涉嫌通过虚假网签的方式,擅自将可供执行的标的物恶意转移。

兴安公证处于2022年6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甲乙双方申办《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及出具《执行证书》情况的详细说明。

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8月7日,延城公司向兴安盟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法院查明,2016年4月1日,延城公司与宝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工程名称: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一期工程B座、地下室;2016年4月5日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工程名称: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二期A座。以上两份合同均已备案。2017年3月30日,双方再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恒隆广场A座、B座、地下工程。延城公司加盖公章,由代理人洪兴东签字确认;宝鼎公司加盖公章,代理人关恒文签字确认。

公证机构在作出执行证书前通过电话方式向延城公司洪兴东核实并制作核实视频,此核实方式并无不当。因此,公证机构作出“(2018)乌兴证执字0012号”《执行证书》的内容及程序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应作为涉案债权执行依据。
兴安盟中级法院。刘虎 摄

兴安盟中院于2018年9月5日作出“(2018)内22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延城公司的异议请求。延城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内蒙古高院申请复议。2019年5月19日,内蒙古高院作出“(2019)内执复4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延城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中院“(2018)内22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

延城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兴安盟中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之诉。审理后,兴安盟中院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2018)内22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延城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兴安盟延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延城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于内蒙古高院。高院作出“(2020)内民终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18)内22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兴安盟中院重审。目前,兴安盟中院尚未作出重一审判决。


04‍

被查封房产不断“缩水”



《举报信》称,该案暂停执行期间,延城公司又以“超标扣押房产”为由向兴安盟中院申请解封20套已经查封的恒隆广场房产。不可思议的是,王文学法官竟真的解封了20套房产交由对方变卖,并以“没义务告知申请执行人”为由,未对权利主体薛铁成作出任何告知。

时间到了2020年4月21日,执行法官李永刚前往恒隆广场,对先期预查封的约2.5万平方米房产进行实体查封。兴安盟中院微信公众号以《中院善意执行房屋270套 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为题,披露了这起强制清偿交付行动。

中院的宣传文章称,经过努力最终达成和解意向,延城公司将近期所收的5500万元售楼款一次性打入建设公司账户中,剩余的2100余万元未结款按照合同约定,将交付19000多平方米总计270套房屋至建设公司,执行干警对270套房屋进行了查封。

薛家人的《举报信》称,之所以强制执行查封时的房屋面积由2.5万平方米减少至19000多平方,是因为他们发现,又有将近6000平米上百套房产再次被对方私自变卖。即使这已查封的270套房屋,洪兴周也只交付了部分房屋钥匙,上述房产均未实际过户,仍有随时被转移、变卖的巨大风险。

强制查封房屋2年后,讨要工程款的薛铁成被抓。


05‍

税务领导的一部“家族生意经”



薛铁成母亲的《举报信》称,延城公司上述售卖房产的房款均打入了洪兴东个人账户,然后交由洪兴周和洪兴华个人支配。这些行为,已经涉嫌职务侵占。

“截止目前,开发商通过洪兴东账户分多笔代付至薛铁成一方,共计支付4000万余工程款。其中,3557万元工程款由洪兴华自呼和浩特通过他人账户转入洪兴东个人账户,再付至薛铁成一方。作为一名处级干部,洪兴华上述资金来源不明。”
内蒙古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洪兴华。图据税务局官方新闻报道

《举报信》称,案涉恒隆广场项目土地系洪兴华、洪兴周兄弟俩通过贿赂手段低价获得。2012年,洪兴华、洪兴周与内蒙古石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晓川联手,通过行贿兴安盟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高某,以六百万元的低价,从城投公司购得价值两千余万元的18亩土地。

“洪兴华、洪兴周兄弟的白手套洪兴东曾多次对外吹嘘其兄弟俩通天的领导关系,甚至当着法官的面,直言不讳地说:‘土地买得便宜是领导给的。’”
兴安盟城投公司。刘虎 摄

“石晓川系兴安盟本土开发商,在洪兴华的庇护下,通过偷税漏税,非法获取了巨额利益,但却能躲过税务部门的稽查,逃过刑事处罚。后转至吉林省经商,妄图如法炮制,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获得巨额利益,但离开了内蒙,没有了像洪一样的保护伞庇佑,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2021年3月24日,“中国长安网”披露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包洪建因受贿、贪污、利用影响力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文中提及到了石晓川。

不仅如此,《举报信》还称,除了石晓川,洪兴华还帮助当地一砖厂老板杨某某解决巨额偷税漏税问题,帮助杨成功摆脱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

“按照协议,恒隆广场的建筑材料均由薛铁成自行购买和供应。但在施工过程中,洪兴周通知薛铁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砖材均要向洪兴周购买,具体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薛铁成为维护合作关系,同意了这一要求。薛铁成后来才知道,价值200余万的砖材均由杨某某免费向洪兴周供应。杨某某因之前曾受到恩惠,以重金酬谢洪兴华,还向洪氏兄弟提供大量砖票,可在其砖厂直接换取砖材,洪兴华、洪兴周以开发商身份将砖卖给薛铁成,成功变现。

薛铁成的亲属称,从表面上看,延城公司的事务都是没有正式职业的洪兴东在打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洪兴华、洪兴周两兄弟亲自参加了与薛铁成就恒隆广场项目施工的初期磋商、合同签订等,他们才是项目的实际控制人。

据洪兴周酒后扬言,并经多方证实,洪兴华在某特定场合,通过捏造事实,向内蒙古某厅级领导做虚假汇报,对薛铁成进行诬陷,该领导当即表态:“办他!”于是,薛铁成及其家庭的命运在这句“办他”声中瞬间急转直下。洪兴周亦酒后多次公开承认是洪家办的薛铁成,并口吐狂言,“我哥和某某某(某厅级干部)是铁哥们儿,不用说一个老薛家,就是十个也能把他办倒……”

那么,洪氏三兄弟对薛铁成一案是怎样的看法?他们又将如何回应薛家的举报呢?3月3日,笔者多次拨打了洪兴周的电话,但其一直都没有接听。洪兴东当日则在电话里一再向笔者强调称,恒隆广场这个项目和洪兴华无关。

“洪兴华跟这个没关系,他去呼市都十多年了,跟这个没关系。”

洪兴东还否认了举报薛铁成涉黑,称薛铁成涉黑案和他们无关,他们与薛仅有经济纠纷。延城公司不欠薛铁成的钱,说这么多年房屋又不准卖,工程款欠款纠纷以后以法院开庭为准。对于“通过行贿低价拿地”,洪兴东亦称不实:恒隆广场地块是他们公司通过正规的拍卖渠道从城投公司摘得的,价格是市场行情。

此外,洪兴东称,洪兴周辞职前不是当地税务局的领导,是为领导开车的驾驶员,后来年龄大了就辞职了,只是一名科员,没有能力这样操作。“他初中毕业能当上领导?开玩笑呢!”

由于联系不到洪兴华,因此无法获得他对此事的回应。

薛铁成的亲人认为,洪兴东所否认的洪兴周身份情况不属实。“洪兴周当兵复员进入乌兰浩特市国税局担任普通工作人员,曾任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后来调入兴安盟税务局,直至离职。在职期间,曾任延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常年不去单位上班。”


06‍

又一起“以刑化债”典型案例?



薛铁成的亲人表示,洪氏兄弟举报薛铁成涉黑,这是确定无疑的事情,“他们还数次在一些场合炫耀。”“国家税务干部恶意的通过公权力来干扰民事纠纷,把对手打成黑社会,从而达到赖账的目的。”

此外,薛铁成的亲属表示,洪氏兄弟在立案后还向办案单位诬告薛有强迫交易罪。“经薛的辩护律师与检察院多次积极沟通,向检察院陈述案件来龙去脉,最终检察机关认定薛在恒隆广场项目中与洪氏兄弟之间不存在强迫交易,使洪的赖账计划落空。”

“在获悉检察机关认定薛与洪氏兄弟不存在强迫交易后,洪兴华又用非法手段利用专案组,以扫黑除恶的名义向兴安盟中院以及兴安公证处施压,企图将恒隆广场项目施工合同的公证文书废除,从而釜底抽薪,达成不法目的。薛铁成的辩护律师得知以上信息后,即与兴安盟中院、兴安公证处进行沟通,表明立场和态度。兴安盟中院对上述施压事实未置可否,但再三向辩护人表态:法院一定会严格依法公正审理,不会受到外来因素干扰。”

薛铁成的亲属告诉笔者,关于对薛铁成的犯罪指控,办案人员将其二十年前的轻微违法事件、即便构成犯罪也早已过了追诉时效的事件、大多数连行政处罚都够不上的事件、甚至连家长里短的肢体冲突、子虚乌有的虚构的事件,都被拼凑起来作为犯罪事实指控;在几十起犯罪指控中,办案人员把普通的民事纠纷演化成犯罪事实,把合同纠纷的引发的正常的维权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已经过调解、和解的民事纠纷,乃至薛铁成已经胜诉的民事案件都转化为刑事指控。

诸多违背事实和基本常识的虚假供述和证言都被作为犯罪事实指控的依据,为了拼凑出一个涉黑组织,甚至不惜将另一个已生效判决且相关人员已经服刑的,与薛铁成毫无关联的恶势力团伙直接嫁接到薛铁成的名下。各种神操作,不一而足。如此一来,一名劳苦了大半辈子的民营企业家,瞬间成了十恶不赦的流氓地痞。“这哪里是在办案,这分明是在办人。”
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巫英蛟 摄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以上事实查证属实的话,其恶劣程度堪比当下热议的“六盘水抓捕讨要工程款的女企业家”的案例,这是个人恶意欺骗国家干部、操弄司法“以刑化债”的又一起极为典型的案例,值得各方面的警醒和反思。

据悉,针对“洪门三杰”的相关举报材料已被呈交中纪委。对于此案的进展,笔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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