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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泊南 内容参考 | 甘肃法制报、羊城晚报、甘肃经济日报
1967年末严冬,甘肃永登县的连城林场寒冷刺骨,平时这里就人烟稀少,到了晚上更加人迹罕至。然而就是在这黑暗的静谧中,骤然爆发出一声巨响,猛地震醒了附近大通河桥留守处的工作人员。
他们连忙穿好衣服,趁夜寻声找到了大通河两孔水泥大桥旁,愕然看到一个男人扑倒在地,左手已然血肉模糊。凑近一看,才发现他是连城林场解放军某部副班长刘学保,他忍痛焦急道:“不要管我,有反革命分子要炸桥已被我阻止,快去看看桥上还有没有炸药!”
留守处的工作人员们看到刘学保如此悍勇的英雄行径,顿时敬畏不已,他们连忙点头,四下巡查起来,很快就在桥东公路上发现了一个头部血肉模糊的林场工人,此人叫李世白,曾是国民党宪兵部队副连长,1949年参加了酒泉起义投身革命,但因为历史污点,他一直被林场严加监督审查。此时看来,他显然就是那个妄图炸桥的“反革命分子”!
人们很快将重伤的刘学保和李世白送往医院,但英雄和敌人所受的待遇自然是天壤之别:
刘学保在医生的精心救治下,顺利做了切腕手术,虽然舍弃了一只手,但性命无忧;而李世白却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群众的枪托捅捣,很快就咽了气。
此后,刘学保的名字迅速席卷全国,家喻户晓,对于他的报道有迹可寻的就达到了200多篇,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题目叫做《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次日,《人民日报》次日也在头版转载了这篇通讯稿。
他的故事甚至被选入了小学的课本当中,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他的“英雄事迹”: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历史反革命分子李世白阴谋炸毁当地的一座桥梁,革命战士刘学保为保卫大桥,与反革命分子殊死搏斗,用斧头与石头将其砍伤砸昏,而他也被炸药炸断了左手……
伴随着名望上的飞涨,刘学保也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他被兰州军区授予英雄称号,此后又荣立一等功,担任了兰州军区党委委员。最后,他走上了人生的巅峰,被选举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登上天安门受到毛主席的接见。
而李世白虽然已经身死,但他的家人同样下场凄惨:事件发生后,李世白一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他的妻子四处流浪与一疯老头结婚;他的长子被诬陷放火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进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而过着屈辱的生活。
时光荏苒,转瞬间来到了1978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终于结束,人们这才从狂热中恢复了清醒和理智,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思,“李世白炸桥案”的发生地——连成林场的职工们给当地县委写信。在信里,大家对该案存在的诸多疑点提出了质疑。
首先,那座被李世白炸毁的所谓大桥,只是荒凉山沟中一座非常普通的桥梁,长度可能不到20米,反革命份子冒险炸毁它毫无意义;其次,当地公安在现场调查后发现,当初炸断刘学保左手的所谓炸药,事实上只是一只雷管,其威力很小,并不足以炸桥;而除了这跟雷管,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关于李世白图谋炸桥的证据。
早在案发不久,当地公安局就将自己的侦查结果上报了兰州市和甘肃省公安处军管会,要求将李世白炸桥案“挂起来”,不要简单地作出结论;《解放军报》当时也接到群众来信,认为刘学保不是“英雄”、李世白也不是“反革命”。但当时对刘学保的造神运动愈演愈烈,已经容不得如此质疑。
终于,在1983年兰州市市委和军方联手开始复查此案,同年得出结论:所谓“李世白爆炸案”纯属子虚乌有,刘学保为了骗取荣誉和个人前途,精心策划了这起谋杀案,他将李世白骗往现场后用斧子和石头残忍杀害,然后用雷管炸断自己的手臂,伪造出了自己勇斗反革命分子的假象。
最终,“英雄”刘学保被依法逮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当地政府召开了平反昭雪大会,为被害身亡、沉冤18年的李世白恢复名誉。
在那个狂热偏执的时代里,是非混淆黑白不清,而刘学保凭借着自己的狡猾和残忍,一手导演出了这场惊世骗局,杀人犯成了大英雄,着实令世人惊愕咋舌,羞愧难当。
据报道,1993年,一名在监狱工作的《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曾采访过刘学保,那时刘学保正在兰州一所监狱服刑,据说他改造比较认真,服刑期间多次获得减刑,如今或许早已出狱去世。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但刘学保和那个时代所映射出的疯狂、荒诞和虚伪,却依然值得我们深思。
许多年后,假如有人问我,当年你为社会做过的贡献是什么?我会说:我转发、传播了很多充满人性、良知、散发着正义光芒的文字,我拒绝了与邪恶同污合流。 ——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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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可能被禁止的书,得到要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