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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从康德道德哲学看儒家的“乡愿”

邓晓芒 新少数派 2020-11-03
文 | 邓晓芒(中国著名哲学家、美学家和批评家,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乡愿”出自孔夫子的一句话“乡愿,德之贼也”。孔子在《论语》中批评乡愿之徒,也就是地方上的好好先生,对谁都关系处理得好,「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所有人都说他好」;但这种人内心并不是出于道德目的而是别的目的,或是说别有用心。一般野心家、政治上要爬到高位的人往往采取此种方法获得人气。因此,乡愿就是伪善。


我的话题是从谭嗣同《仁学》中的一段话说起的。他说:“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儒学分两支,孟子学派和荀子学派。荀子学派,谭嗣同认为是占主流的。
这与通常所说的不同,通常所说道统是孔孟之道,荀子不算。“荀学,皆乡愿也”,荀子讲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人的善性是修养出来的。这与孔孟不一样,孔孟讲人性本善。谭嗣同说荀学修饰自己就是伪善。“伪也”,指人为,本身没有伪善之意。但既然讲人为,就有可能是装出来的。还有一句“唯大盗利用乡愿,唯乡愿工媚于大盗,二者交相资,而罔不托之于孔”。谭嗣同这个说法历来被认为比较偏激,和以往中国哲学观点对立。批评观点认为儒家讲“杀身成仁”,连命都不要,怎么说是伪善呢?孔子本身也是抨击乡愿的,只是后来自称孔子之徒的人败坏了孔子的原则。其实问题不在这里。谭嗣同讲所有儒生都是乡愿之徒,他其实不是指每个人主观上要伪善。我们也承认儒家许多人主观上是真诚的,是要实践孔子道德的。问题在于到底谁是真诚的,有没有标准将真诚与虚伪区分开来?找不到客观的标准,标准只在于内心。内心外面是看不出来的,孔子对乡愿的抨击是一种“诛心”之论。“诛心”之论就是诉诸良心的谴责或根据人的内心动机责备一个人。“诛心”之论是儒家传统,儒家道德规范不是靠客观法则而传递,而是“圣法心传”,即主观愿望、动机必须从孔子提出的道德法则出发;至于外在法则是没有的,一个人做一件事情可以出于好心,也可能是别有用心,从事情上区分不开。孟子对乡愿也深恶痛绝,说乡愿之徒“阉然媚于世”,这些人“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我们在现实中看到这种人很多,非常廉洁、忠厚、孝顺,对上级非常服从,群众也很喜欢他,自己也觉得心里坦然;突然有一天宣布这人是贪官,贪了很多万,还在外包了许多情妇,大家都不相信,以为是诬陷他,但一调查是确有其事。这种人就是乡愿之徒。
如何杜绝乡愿,通过某种手段使这种人改过?孟子提出的办法叫做“返经”,即回到经典。如何回到经典,朱熹提出十六字心传,即《尚书·大禹谟》中说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意思是人心是很危险的,道心是非常微妙的,要把握中庸之道,把握这个点。这个点不能靠外在的标准去认识,因此朱熹和二程都讲到“中不可识,默识心通”,靠自己内心体会才能把握中庸之道,只能心传。我们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一开始觉得自己站在正确的地方,后来人家说你站错了队,不是左了就是右了。谁说了算?由最高领袖说了算。但后来我们知道最高领袖也错了,这个“中”的标准是没有的。如何判定小人和君子的可靠标准是找不着的。由此得出结论,任何外在的手段都不可能使人心得到净化。


用做好事、舍己为公甚至献身于你的理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来证明自己的真诚,这一点也是令人怀疑的。献出生命不见得能证明你是最高尚的,因为在有些具体情况下,一个聪明人如果发现自己反正要死,背一个道德之名总比背一个罪恶之名去死要好些,他也能做到。许多人把明朝灭亡怪罪于阳明心学空谈心性,说他们“闲来无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以死来流芳百世。因此,「死本身也可作为沽名钓誉的手段,死也不能区分小人和君子」。
外在的任何手段都不足以表示自己是赤诚的,也不能用外在手段去评价一个人,任何人也不能用外在手段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无私心杂念。人心隔肚皮,中国人在数千年来的人际交往中很老练了,中国是最有城府的民族。中国人的人心比道心更加微妙,随时可以以道心作为人心的面具,还可以有几层面具。儒家伦理、道德这一套很可能成为谋私利的手段,甚至是不自觉的手段。如果一个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才能无所不通、左右逢源,于是他也能做一个好人,搞好邻里关系、同事关系,给所有人一些小恩小惠,最后自己则是吃小亏占大便宜,这是中国人的处世之道。一个什么事都占人家便宜的人在世上是站不住脚的。中国人在人际关系当中很有一套东西,在几千年的积淀中间有大量的箴言、教训,如《增广贤文》等。 
中国人有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即人心可以做到真诚,人只要真诚便不会误解自己。人只要内心排除私心杂念,其真心就呈现在他的面前。我认识别人很难,认识自己难道还不容易么?只要愿意就可以做到真诚,“尽其心而知其性”,这是中国人的思维定势。但我们刚才讲了,真诚没有标准,只有自我感觉,没有外在标准。通常说的扪心自问,我们觉得回到良心就能知道真相。良心就是诚,“诚之者,人之道也”。我们诉诸自我感觉,这个自我感觉是否确切我们从不怀疑,至于更深层次的判断我们中国人就终止了。西方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传到中国后,中国人觉得很神秘。文革中中国人写检讨写的痛哭流涕,自己觉得把伤疤不可告人之处都说出来了,还不是真诚吗?但几十年后我们再看这些检讨书,觉得很虚假,无非是为了自己过关,为了蒙骗领导和自己。中国人认为只要愿意就能做到真诚,这是安身立命之道。如果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了,我怎么做人?因此不敢怀疑自己的内心和感觉,也不敢对自己的真诚进行忏悔。一旦忏悔对自己内心产生怀疑,我们就失去安身立命的根基。所以鲁迅讲中国人善于自我欺瞒,精于自我欺骗的艺术。


儒家学说并不是故意伪善,要做乡愿之徒。主观上是排斥伪善,但是客观效果我们就没有想到。但上面说到的思维定势本身就是伪善,这种人格结构本身是一种结构性的伪善,是在人格结构中的伪善,不是指具体的人。荀子讲“其善者,伪也”,要做好人就必须“做人”,就要修练修饰自己。这实际把结构性的伪善合法化、合理化了。荀子讲一个人要用先王制定的法制、礼仪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正之,就是合乎政治的需要。它主要是从政治效果上来看问题,把人心都“正之”以后,天下就都是善人了;至于这些善人内心是否都是善,他不管,只是从政治后果上来看。
因此,谭嗣同关于“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这一命题无法反驳。这点不是针对具体个人,而是针对结构性乡愿。经过谭嗣同的揭示,所有士大夫都要想想自己意识之下还有无潜意识,安身立命放在自我感觉之上是不可靠的,自我感觉良好时是不是真君子?谭嗣同的话敲响了警钟,每个儒家信徒都要考虑自己的“尽心知性”、“问心无愧”是不是真的。谭嗣同给儒家人格划了个问号,这个问号是无法通过外在的手段来加以解决的,通过内心的体验更做不到。人心是否有一个可以把握的底线?比如真诚,把内心打扫干净变成一面镜子,就可以反映出天道人心?你知道自己的本性就知道了天道,天道反映在人的本性里面。问题是能否做到把内心打扫得那么干净?当你打扫干净后,背后还有没有东西?这实际是做不到的。人心其实是一个深不可测的深渊,你怎么去打扫?
真诚不是容易做到的,不是以为自己真诚就真诚了。要做到真诚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真诚要有知识上的前提,你要认识很多东西,你要经历很多东西,获得生活经验以后才可能慢慢地一点点认识自己,但是绝对不可能全部把握。奥古斯丁讲人心是无底的深渊,你要认识自己必须进入到这个深渊才能把握自己,人心难测。小孩说我知道自己不会做坏事,当小孩这样说时我们大人觉得他很幼稚,难道大人就可以这样说吗?


前面都是讲儒家的人格结构,现在我们可以看看康德的想法。康德道德哲学根本的出发点就是人心不是物,是自由,自由是不可知的。我们所认识的只是现象,现象背后有个物自体,即“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不可认识,我们认识的都是“自在之物”的现象。现象不能反映自在之物的本相。人的本体也是这样。人的本体是自由的,但自由是不可认识的,可认识的就不是自由。所谓自由就是不可决定。你能够为自由找到根据、原因,它就不是自由了,它就被纳入机械因果性的链条中了。
自由是不可知也不可把握的。康德道德哲学的主要贡献就是把现象和物自体区分开来。人的自我感觉正如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一样只涉及现象,不涉及人的自由本体,人的本体是自由意志。自由是自发的不可被规定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规定的,即自由只受它自己的规定,不受任何经验的外在事物规定。自由意志如何受自己规定,即自由意志要有一贯性。一贯性对自由意志有束缚,是自我束缚,康德称之为“自律”。自由意志不是一次性的,我今天自由地作了一件事情,明天就受这件事束缚,这就是一次性的。我们经常看到一次性的自由,第一个动作是自由的,第二个动作就不自由了;今天自由的放纵了一次,明天就要承担放纵它的后果。真正的自由意志就是找到规律,从头至尾一贯下来,就是自律。 “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讲“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一辈子可以终身行之的。
康德与孔子是相通的,都强调真正的道德是自由意志的一贯性。有一条普遍实行的法则,康德讲的道德命令。除了本人终身行之,别人也终身行之,在任何时候。这种原则不是针对张三李四的原则,而是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的逻辑原则。如逻辑上的同一律,不矛盾律,自由意志要贯彻到底。当然孔子讲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康德还有更深层次不同。在康德看来自由意志不能用外在的经验和知识来加以证明,加以解释。不能用通常的知识论来把握,因此有点危险。所谓“人心惟危”,人心危险,可以做恶也可以为善。一个人注定只能作善事,他就不是自由的。只有做善事的同时也可能作恶事,那他做善事才是自由的。如果一个人只有做坏事的唯一选择,那你无法让他负责追究他。例如一个疯子,他无法支配自己,所以他就像一个自然现象无所谓善恶,因为他无所谓自由。只有当一个人可以做好事,没有做好事而做了坏事,你才能追究他做坏事的责任。只有他可以做坏事而没有做坏事,你才能奖励他做好事的功劳,这是相互的。法学上也讲一个人要受自由意志的支配,必须是认识清醒的。受自由意志的支配是法律判断的前提。
我们一般以为自由是很好的东西,其实自由是两面的。自由就是有可能为善也可能为恶。西方人把自由理解为更倾向于犯罪。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如果他不摘苹果,他不会犯罪,但也没有自由意志,他是上帝决定的动物。我们提出追求自由不是在善的意义上,而是要把人从动物提升上来。赋予人以高贵性,把人当作有尊严的生物。有尊严,可善可恶。恶棍也可能是高贵的,因为他是有自由意志的,自由意志坚持一贯,敢作敢当,他也可以保持人格上的高贵,当然我们在道德上要谴责他。我们追求的是这样的自由,并不是说有了自由一切都好了。恰好相反,有了自由一个人通常首先做坏事。但只要有自由,他在做坏事中就可能会慢慢做起好事来。他会发现真正要自由得到满足的还是做好事。做坏事是一时的,接下来就是不自由了。亚当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但上帝说“他们已经与我平起平坐了”。人通过犯罪与上帝平起平坐了,也就是人已经高贵起来了,凭着他的高贵就会一步步走向善。自由意志起点是恶,终点是善。
人要做到真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国人通常把善看作起点。西方人认为善是终点,一个人最后面对上帝的审判,才可以断定一辈子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才可以把你所做的罪过扬弃掉。好人只有在上帝面前最后才可以确认他成为好人。而在现实当中往往有一个倾向不断诱惑他犯罪,这是西方人的观点。
在康德那里,他认为人要随时警惕自己的自由。不要以为凭自己的诚信就可以为善,那是自欺。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不是“符合道德律”,而看是否“出自道德律”。 商人可以童叟无欺不卖伪劣产品,我们可以夸奖他但不一定尊敬他,他不买伪劣产品是害怕丧失商业信誉,他不是出自道德律,而只是符合道德律。康德认为真正值得尊敬的是出自道德律,就是哪怕商店倒闭也不卖伪劣商品。出自道德律,这个人就不仅仅可以夸奖,而且可以尊敬了。这种人很少。在康德那里,这种人是没有的,只是一个衡量人的理想标准。这是一种标准。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是衡量是否真道德的标准。
现实生活中,人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康德看来人人皆乡愿,每个人都有虚伪的一面。基督教讲人都有原罪,刚出生的小孩子,只要他开始有自由意志了,也就有犯罪的可能、犯罪的念头。不能靠自己内心白璧无瑕就保证自己不干坏事。每个人不是不想做到真诚,而是事实上做不到。自以为真诚是不可靠的,甚至正好就是不真诚的标志。由此看来自欺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人认为这种看法太极端,很不习惯,把我们一切生活信心都摧毁了。如果认为自己不能成为好人,那我们活着还有什么目标。其实康德的理论表达西方精神基督教文化的一个很重要的立足点,就是人是自由的。为好人难,但自由是可以做到的。每个人都可以犯错误,因为人是自由的。无自由也就无对错。动物凭本能活动,动物会犯什么错呢?但基督教对自由意志没有强调,它强调的是信仰、灵魂不灭,一切最终由上帝决定。但康德把它颠倒过来,上帝也是人假设的,最根本的力量是人的自由意志。
康德的理论对中国人而言可以比喻为“休克疗法”。不要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圣人、好人,要断了这个念头。王阳明讲“人皆可以为舜尧”。MZD讲“六亿神州皆舜尧”,这都是假象,自欺。任何时候都不要以自己世俗的行为来标榜自己的诚。主观动机是好的,这不足以说明任何问题,应在道德律面前保持原则上的谦虚,要看到人的有限性。真正的真诚不是把自己的内心揭示出来给大家看,那是不可信的。你自己都把握不住自己。你把日记展览出来,书信拿出来。文革中有人记“雷锋日记”,等着有一天自己出事后别人可以通过日记发现他的内心,能够表彰自己。向组织交心,这是有传统的。王阳明讲“要破心中贼” 文革讲“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如在街上看到一个姑娘心中动了邪念,这些都要交待出来,好像自己灵魂就干净了,但下次还是一样。内心是交不出的。不要以为我的内心天地间日月可以为证,月亮代表我的心。那个是代表不了的。
我们要承认人的内心是分层次的。你的自我感觉只是到了某个层次。要承认自己的内心不管怎么纯还是有不纯的层次在,并且预先为可能做的事情忏悔,这是自己内心的忏悔,不是向别人的忏悔。这样人才能扬弃乡愿、超越乡愿,而越来越变得真诚。
人要变得真诚要有大量的知识积累,通过认识自己的不真诚来接近真诚,人应当朝这个方向努力。从这个意义上,道德律成为彼岸标准,不是世俗标准。人的道德观提升到超越层次就可以不再被那些世俗的乡愿,不再被世俗的利害关系所利用。道德是不可利用的,道德是无条件的命令,是彼岸世界。不能用世俗利益关系利用它,我们提到孔子讲“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规则在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中都有类似说法,被称为金规则。康德认为仅有这些还不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通俗的道德箴言,它还需要别的东西给它奠定基础。在康德看来,这个更深的根据就是自由意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为了什么,目的是什么?康德说人是目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放在以人为目的之下,那么他是道德的。如果有其他目的,则是不道德的。我们以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有很高境界,但没有想到有一些人可以利用它。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指出,「罪犯面对法庭审判时,他可以给法官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愿坐牢,你就不要判我坐牢」。日常生活例子很多(慧田哲学注:还比如一些自己不喜欢的旧衣物用品,能否捐助给贫困地区?如果按照儒家这个“金规则”,那是不能捐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成为搞好人际关系的法宝和诀窍。


另外一种世俗标准就是孔子儒家公开标榜的“治国平天下”,要得天下就要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讲,仁就是“能行五者于天下者为仁矣”,这五个字就是“恭宽信敏惠”,这也是所谓五德: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孔子又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这就是政治乡愿。这一套东西看起来是道德目的,但实际上是政治目的。因此儒家这种伦理结构性伪善扩展开来就变为体制性的乡愿。体制性的乡愿就是“有德者得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反过来为了得天下你必须有德,这是中国人的共识。但“得天下”的这种专制体制是否道德,这个中国人不问,自古如此。天下总是要让人得去的,问题是得天下者必须有德。所以,中国人的绝对命令不是道德律,而是政治。在康德看来,政治只是经验性的世俗的标准。政治关心的是现实的权力,但不关心每个人的内心,个人的内心的道德要为政治服务。所以康德讲,经验性的原则任何时候都不适于成为道德法则的根据,它是从偶然环境中取得自己根据的中国的偶然环境就是自然经济,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几千年来不变的社会、政治结构模式。但康德认为这样的根据没有普遍性。我们今天也看到,随着自然经济被取代,传统政治道德也就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康德认为,这种经验性的道德把德性的动因与罪恶的动因等量齐观,并且教唆人以良好的计算来抹煞两者的区别。教唆人算计以达到功利的效果。「儒家体制性的伪善从客观上导致人们以最深藏的机心,使罪恶披上道德的外衣」。
在儒家,道德既然只是政治的手段之一,那么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可以用道德手段,当然也可用不道德的手段,甚至令人发指的罪恶手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成则为王,败则为寇。成王以后,所有不道德的手段都可以变为道德的,都可以为尊者讳,歪曲和掩盖历史,把不道德的手段从史书中抹掉,我们要“向前看”。“向前看”就是政治的前途,政治稳定,天下太平固然好,但道德观念就完全破产。所以儒家政治伦理具有很大包容性,没有任何道德底线。传统政治就是儒表法里。「康德揭示出人心根本是伪善的。康德的目的不是要人们去为圣人,而是要揭示人性中有一种根本恶」。康德在他的宗教哲学中讲到人性中的根本恶,何谓根本恶?罪恶的意念,杀人抢劫强奸等,康德认为这些不是根本恶。这些都是派生出来的。人是感性的动物,但感性的动机不是恶,追求舒适生活幸福都不是恶,康德不是禁欲主义者。「根本恶在于摆不正感性动机和道德理性动机的位置」。
人有理性使人有道德观念,但人也有感性,这两者之间是个什么关系?根本恶在于不是使感性服从理性,相反是使道德理性成为感性动机的借口。不管人做什么,最终的动机都是感性的,哪怕道德动机是为了自己的道德情感,自己舒服些。看到叫花子给点钱,心里就舒服了。这还不是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如果自以为这就是道德的了,那就是伪善。人们只能从感性的动机出发,这就是人心中的根本恶。一个人做坏事时都有原谅自己的借口,虽然知道是不可原谅的,但他总要找个原因。根本恶在于人心固有的自欺和伪善。做了坏事还自以为清白:我的动机是好的。做了很大的坏事,还说问心无愧。文革中做了很多坏事的人,后来检查里都是这么说的,觉得自己动机是好的,尽管效果不好。这就是根本恶。


康德认为根本恶不能摆脱,但可以认清,可以知道。如果根本恶可以被认清,即便它是恶的,但它可以成为从恶向善的过渡和契机。伪善是根本恶,但根本恶又是文化、文明。荀子讲“其善者,伪也” ,人为是虚伪,但也是文明,它总比野蛮好。文明比野蛮进步,虚荣、贪婪、权力欲当然是不好的,但文明有了这些可以发展人的才智和趣味。虚伪是“可以允许的道德假相”。因为做作、矫饰的道德在历史中可以一步步地唤醒人的道德意识。康德认为大自然利用人的虚伪这种弱点,把人心引向一步步接近道德。在野蛮人那里连这个也没有,杀人他不认为是不道德的,菲律宾的猎头族的成年礼就是去外族杀一个人。历史在进步过程中对人性进行教化,虚假的礼节使人变得文明,文明了就容易接受真正的道德,为接受真正道德提供了前提。黑格尔后来讲“理性的狡计”,人的恶是历史进步前进的杠杆的说法,其实康德此处已经有思想萌芽了。
如此比较看来,儒家“诛心”之论,通过控制和惩罚“思想犯罪”来清除思想上的敌人,它使一切人逃不出道德政治的罗网,成为典型的物,人变成了物。康德则把人心保护在不可知的自在之物里面。自在之物是个黑箱,人心是不可知的,不能相信人的自我标榜。康德的不可知论有一种保护作用,也就是人心你不要去断言它。只有上帝才是知人心者,凡人是不可能知人心的,包括自己的人心都不知道。你怎么能标榜自己呢?把人心保护在一个不可知的黑箱里面,禁止其他人去检验、翻看,不能侵犯人的隐私权。这样,人就不因他本性的恶劣而丧失他人格的自由和独立。人心是恶的,至少从目前和历史上看是这样的,当然以后可以变得越来越善,不会因为根本恶而丧失人格的自由和独立。有自由和独立就可以发展道德,自由意志成为道德的源头活水。把人心当成物造成一个道德的世界,这个道德是很可怕的,就像《美丽的新世界》、《1984》等政治小说所讲的那种世界,是非常可怕的。把人心收藏起来对道德就有一种可持续发展性。
「儒家抨击乡愿,其出发点本身就是最大的乡愿,就是假装天真,拒绝反省」。曾子讲三省吾身,不是反省自己的本性,而是反省自己在本性上是否有污点,是否不忠实于自己本性。三省吾身和西方忏悔意识不是一回事。这只是反省是否能维护自己的本性,本性本身却是不可怀疑的,因此要慎独,不使人心偏离本性,这是中国式的反省,不是真的忏悔。真正忏悔是反省人的本性有一种根本恶,反省到你的根本出发点,这才能扬弃伪善,否则只能越来越走向伪善。这发展到后来就是戴东原所谓“以理杀人”,鲁迅所谓“吃人”,吃了人还觉得自己干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因此康德证明,只有建立在自由意志上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一切建立在天道、天性、自然本性、心性之上的道德都不是真道德。而自由意志是不可规定的,自由意志不可知,是自发的,是在动态的历史过程中发展自身并且修复自身。康德以来的西方的自由意志道德也经历了很多危机,但西方人总可以从历史发展中修复自己,完善自己。为什么呢?因为它保留了一个自由意志的根源。自由意志可以改变它的道德观念,可以适应任何新的道德形势。现在西方道德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以前认为同性恋是不道德的,现在也宽容了。很多东西都突破了传统道德的限制,但我们今天并未失去道德,而是有了新的道德规范,道德就可以不断完善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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