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题沙龙 |《系统论视角下的三次分配、共同富裕和立法完善》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2022年3月16日晚,应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的邀请,北京大学金锦萍副教授围绕“系统论视角下的三次分配、共同富裕和立法完善”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立法沙龙以线上形式开展,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主持。
“
1
首先,金锦萍副教授从目的和背景展开,讨论了如何正确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城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批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格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
“
2
其次,金锦萍副教授为大家系统讲解了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第一次分配依靠的是市场这一双无形的手,强调客观的市场规律,追求效率。第二次分配依靠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宏观调控工具,强调公平,体现的是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共同体意志。第三次分配依靠的是自愿捐赠和志愿机制,是基于志愿机制的资源配置。整体而言,在共同富裕的愿景下,“构建初次分配、 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时,要求第一次分配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避免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的状况,有必要提高劳动者保护力度,在收入分配中增大按劳分配的比例,取缔非法收入。而第二次分配则更加追求公平,强调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化过程中,增大社会保障力度,突出民生保障。如果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能够按照这一方向进行基础性制度安排,那么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性解决,大量社会问题滋生的土壤也将得到大幅改良,事实上留给第三次分配的“用武之地"反而小了,或者说第三次分配的方向将有重大变化,更多的社会资源将转向富有社会创新意义的领域。
“
3
然后,金锦萍副教授就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我国虽然在经济领域立法相对完善,但是社会领域立法相对滞后,下一步的立法重点应当全面转向社会领域立法。就第一次分配而言,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应当避免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的状况,有必要提高劳动者保护力度,增大按劳分配的力度。针对第二次分配,金锦萍副教授提出,其一,应当完善与算法和决算法,明确财税收入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其二应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让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至于第三次分配,金锦萍副教授首先谈到,第三次分配的意义不是工具理性的体现,却符合“价值理性”的要求,不能孤立地看待第三次分配,也不能片面夸大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和功能。第三次分配并非国民收入分配意义上的分配,而是社会自治过程中资源的调剂,应当营造便于民众从善的路径和机制,呵护发自内心的捐赠意愿,而不仅仅基于工具理性的考量。
“
4
然后,金锦萍副教授就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我国虽然在经济领域立法相对完善,但是社会领域立法相对滞后,下一步的立法重点应当全面转向社会领域立法。就第一次分配而言,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应当避免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的状况,有必要提高劳动者保护力度,增大按劳分配的力度。针对第二次分配,金锦萍副教授提出,其一,应当完善与算法和决算法,明确财税收入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其二应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让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至于第三次分配,金锦萍副教授首先谈到,第三次分配的意义不是工具理性的体现,却符合“价值理性”的要求,不能孤立地看待第三次分配,也不能片面夸大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和功能。第三次分配并非国民收入分配意义上的分配,而是社会自治过程中资源的调剂,应当营造便于民众从善的路径和机制,呵护发自内心的捐赠意愿,而不仅仅基于工具理性的考量。
“
5
紧接着,金锦萍副教授还特别谈到了慈善法的“有为”与“无为”。一者,慈善法要为内在的“慈”转化为外在的“善”提供多种选择的通道;二者,慈善法要确保外在的“善”能够始终忠实于内在的“慈”,而这种慈来自投身慈善事业的人们;三者,慈善法应当打造透明度和公信力高的慈善组织,促进慈善组织的良性竞争和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四者,慈善法应当理清政府责任和民间慈善之间的关系,常态下,政府不应直接行善。其五,慈善法要厘清慈善与商业的关系,为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或者与商业组织合作提供规范。
“
6
最后,金锦萍副教授总结到,慈善立法若想成为真正的“善法”,任重道远, 但是路就在脚下。另外,须有多种社会因素的参与和共同作用方能形成制度,法律只是制度中的一个因素,文化、历史、行业惯例以及个案都在影响着制度的形成。同时法律是双刃剑,在对不当行为进行规制的同时,我们也得警惕法律的负面作用,那就是避免让慈善组织承受过大的负担,慈善法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平衡。
在提问环节,金锦萍副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并在关键问题上展开了探讨。至此,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扫码关注我们
浙江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
及时了解前沿立法资讯
编辑:曹彧
联系邮箱:lifayanjiu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