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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案终平反,同年发生的赵元杀妻冤案,何时昭雪?

保罗刑辩 方言方法 2022-03-24

编者按:山东赵元杀妻冤案,与张玉环案有诸多相似之处。发生时间相近;均遭受过严重的刑讯逼供;杀人动机可疑;定案证据存在诸多重大疑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坐牢20年以上;两人都拒绝认罪,不断申诉;两案都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型……


1993年10月24日,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两个6岁和4岁孩子的尸体在下马塘水库被发现。1993年10月27日,张玉环被进贤县公安局带走收容审查。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宣判张玉环案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驳回原审判决,宣判张玉环无罪。


(张玉环出狱后,与家人团聚)

 

1993年9月1日,赵元的妻子周广娥被杀害在甘霖煤矿俱乐部院内旱冰场,离赵元一家住的宿舍楼不过几十米。赵元当日报警,随即被联防队员扣留,再也没能回家,直至刑满释放。1994年8月10日,枣庄中院一审认定赵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赵元二哥赵太金犯包庇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山东高院1995年1月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元,摄于1993年8月31日,案发前一天)

 

赵元在狱中不断申诉,直到2014年减刑后刑满出狱。2014年11月30日,山东高院再次作出驳回申诉通知,希望赵元、赵太金二人“认罪服法,服判息诉”。


(出狱后的赵元)

 

赵元案和张玉环案,极具相似性:

 

两案都发生在1993年,时间相近;两当事人同样都宣称有罪供述,系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杀人动机严重不合常理;定案证据存在诸多重大疑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张玉环坐牢27年,赵元坐牢21年;两人都拒绝认罪,不断申诉;两案都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型……

 

张玉环案在代理律师王飞等人坚持申诉,和社会舆论关注下,终于洗刷冤情,平反昭雪。山东赵元案,还要等多久?

 

2014年山东高院作出驳回申诉通知,其理由是:

 

1.赵元行凶时间与在案证人证言互相印证;

2.行凶过程中使用的凶器散落情况与现场勘验笔录互相印证;

3.行凶后返回家中路径与现场勘查到的踩蹬痕迹互相印证;

4.这些细节,只有亲手实施有关行为的人才可知晓;

5.本案案发于1993年,公安机关有关侦查工作均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


然而,赵元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当庭陈述其有罪供述,是派出所刑讯逼供的结果,讯问笔录是公安人员胡编的。在刑讯的情况下,当事人的“供述”与现场勘查情况相符是不难做到的。


 

当事人的申诉理由之一:“在侦查阶段遭受严重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情节”,山东高院以“公安机关有关侦查工作均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回应。

 

按山东高院的逻辑,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枣庄中院一审庭审过程也应该“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

 

枣庄中院1994年8月10日的庭审笔录显示,庭审过程全程由审判人员发问审判人员举证公诉人在法庭上发言仅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词

 

不得不说,当年的侦查、审判工作存在巨大问题,程序粗糙无比,酿成冤案不足为奇。

 

我国刑事司法制度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冤案平反更应当如此。事实上,枣庄中院曾给枣庄市检发退回补充侦查函,就提出几大疑点,到现在也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1. 刀子来源不清,被告人关于刀子质地、颜色供述不一;被告人赵元对凶器散落地供述不一

2. 赵元有无作案时间缺乏证人证实,把尸体从旱冰场西侧移至旱冰场中央,目的不清;(此外起诉书说周广娥被杀死在旱冰场北侧为何又出现在旱冰场西侧?)

3. 赵元供述的血衣-白褂子、拖鞋,赵太金供述穿塑料凉鞋参与移尸,但均检出血迹

4. 赵太金之妻黄玉杰作证说听到窗外呼喊时,曾掀西间屋窗帘往外看,与二被告人供述看到东间屋窗帘被掀矛盾

5. 没有二被告关于周广娥被杀后在旱冰场西侧姿式的供述

6. 更重要的是,缺定案的必备证据:凶器来源、血迹鉴定、指纹鉴定等。


这些关键疑点,枣庄市检当时回复“就提纲中的问题,退回公安机关补查,现续侦工作已失去条件。故,再次将本案移送你院”。

 

枣庄中院后来作出一审判决,直接回避了曾提出的这6大疑点,主观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基本充分,足以认定”。事实上执行“疑罪从缓”的原则,没有判处赵元死刑立即执行。


 

张玉环案终于平反,真凶虽未抓获,但江西高院做到了有错必纠,在张玉环这个个案中,守住了司法底线:不冤枉一个好人。

 

妻子被无故杀害,赵元本是受害者,却无辜遭受21年冤狱,背负杀人犯的恶名,申冤27年。


本案申诉由徐昕教授的“无辜者计划”发起,将持续为本案提供法律援助。


山东高院,你欠无辜者一份正义,欠社会一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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