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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漢語史稿》初版序及漢語史教學一年的經驗和教訓

王力 文字研究 2021-10-27

王力:《漢語史稿》初版序及漢語史教學一年的經驗和教訓

《漢語史稿》初版序


王力



經過了一番考慮,我終於把我的《漢語史稿》交給科學出版社出版了。
我在北京大學講授“漢語史”雖然已經兩年,但是第二年差不多等於另起爐竈,實際上這一本稿子是用一年的時間寫成的(每冊是用半年的時間寫成的)。在這種篳路藍縷的情况下,要寫一部像樣的《漢語史》,需要十年以上的時間和集體的力量。像我這椽寫法,眞是如蚊負山,太不量力了。這樣匆促寫成的東西,本來不敢讓它和廣大的羣衆見面的。
但是,我仍舊讓這一部“未定草”和讀者們見面,這有兩個理由。
第一,講義印得太壞了;錯字連篇,國際音標寫得一塌糊塗,寫鋼筆板的技術也不高明,以致印下來的東西令人看來頭疼。我雖然寄出去請專家們提意見,但是我也知道他們實在不耐頫。如果鉛印出來,印得清楚一些,乾淨一些,負責審訂的專家們也許能更耐心些。同時,我又希望把領教的範圍擴大,使全國的同志都有指正的機會。
第二,怕見人的思想不一定是正確的。旣然在講台上講了,就沒有“保密”的必要了。事實上,要“保密”也保不了;目前已經有人引用我的講義,也有人對講義提出批評。我想還是索性公開印出來請大家批評的好。
我自己知道,錯誤一定免不了。我在這裏誠懇地向讀者提出請求:敬請給以嚴格的批評和寶貴的意見。除了公開的批評以外,如果賜函指教,片紙隻字都將令我非常感激。這只是一個初稿,離開定稿還很遠,卽使將來改得面目全非了,也沒有什麽可惜的。
在編寫過程中,楊伯峻先生、唐作藩、許紹早、黃钺三位同志和漢語史研究生們都提了不少好意見。唐作藩、左言東兩位同志幫我校對。我在這裏表示謝意。


1956年12月21日,北京大學


漢語史教學一年的經驗和教訓


王力



北京大學中文系在1954學年度爲四年級學生和漢語史研究生開設漢語史,由我担任講授。漢語史是一門新開的課程,估計備課有很大的困難,所以我要求暫定爲每週二小時(依照敎學計劃是四小時),作爲試敎。每週寫出講稿,講後印發作爲講義。備課比較吃力,每週要費二十到三十小時。
一年敎下來,敎學效果還好。但是,這是作爲一種新開課程來評價的。實際上,過去這部講義處處暴露着“急就”的,甚至是粗製濫造的過程。有些地方寫漏了,有些地方寫錯了,至今還沒有好好地做一個勘誤表。
我原來想得太天眞,以爲每週二小時的課,將來擴大了內容,就可以變成每週四小時的課。事實證明我的估計是錯的。一年敎下來,我發覺原來的敎學大綱有着很大的缺點,其中包括着原則性的缺點。敎學大綱必須徹底修改;因此,過去一年來的講義可用的部分不會達到三分之一,甚至沒有任何一章一節是可以基本上保留下來的。
造成這些缺點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好好地鑽研蘇聯有關語言史的敎學大綱和敎材。去年由於院系調整,我到北京沒有打開行李就上課,敎學大綱是憑自己的主觀想像寫出來的。後來敎了幾個月,覺得不妥當,但是我想不應該中途打亂了原定的系統,所以仍按原來的敎學大綱敎下去。現在一年過去了,正是修訂敎學大綱的時候了。
從前我看過蘇聯的俄語歷史語法和俄羅斯文學語言史的敎學大綱,最近半年來還看了蘇聯英語史和法語史的敎學大綱。在敎材方面,看了庫茲湼佐夫的《俄語歷史語法》,車爾內赫的《俄語歷史語法》,葉菲莫夫的《俄羅斯文學語言史》,勃魯奈爾的《英語史》(俄譯本)等。我應該按照蘇聯學者們處理語言史的原則來處理漢語史。
一年以來,也並不是沒有收穫的。主要的收穫是在摸索的過程中積累了一些敎學經驗,在試探中發現了許多走不通的道路。一年來的備課工作,也使我佔有了一些材料,這些材料對於將來的講義不是沒有用處的。今天我總結過去的工作,主要是指出一年來的缺點,同時談一談今後應該怎麼做。


在過去一年中,漢語史這一課程的目的性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是不够明確。
我在第一章第一節裏說:“研究漢語史,要達到一個什麽目的呢?就它的實踐意義來說,首先是爲現代語文敎育服務。”這一段話基本上是正確的。過去中國的學者們如顧炎武、王念孫等,他們研究古音和古義是爲了讀經,他們研究的成果到今天還是對漢語史有很大的貢獻,但他們研究古音和古義的目的决不能作爲今天漢語史的目的。顧炎武說:“天之未喪斯文,必有聖人復起,舉今日之音而還之淳古者。”這種復古思想是反歷史主義的,今天誰也不會這樣主張了。但是,舉例來說,只知道重視“古書疑義”,重視“名原”,輕視詞義演變的過程,特別輕視現代漢語音義的歷史,這種情形在今天還是很普遍的,這就是讀經思想的殘餘,必須加以澄淸。研究漢語史的人,眼睛應該是向前看的,不是向後看的,我們回顧是爲了更好地前進,我們研究漢語的歷史是爲了更深入地了解漢語的現况及其進一步發展的趨勢。我們談敎學改革,就應該先從一個課程的目的性改革起。
但是我又說:“其次,爲了接受文化遺產,咱們也應該研究漢語史。”這個說法就有了毛病。不錯,漢語史的研究對於文化遺產的研究是有幫助的,了解古音、古義、古代語法,就能更徹底地了解古文;但是,那只是漢語史所起的一定的作用,而不是漢語史的任務。在中文系敎學計劃中,我們另有一門古代漢語,那才眞正是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的一門課程。漢語史和古代漢語應當有適當的分工。把“爲了接受文化遺產”作爲漢語史的目的來提出,表面上似乎提得更全面些,實際上是目的不明確。
漢語史所研究的語言,應該確定爲文學語言。在五年制的敎學計劃中,漢語史分爲歷史語法和文學語言史兩部分,當然要講到文學語言了。就是在四年制的敎學計劃中,漢語史雖然實際上只講歷史語法,也不能不以文學語言爲對象。我們應該是從文學語言的角度來看語音、語法、詞彙的發展。舉例來說,過去我們抱住一部《廣韵》來講206韵,我們對於唐詩的實際用韵情況很少涉及,宋詞的用韵情况更不提了。而事實上眞正反映了文學語言的韵母系統的應該是每一時代的韵文;《廣韵》等書只能作爲參考資料,不能作爲唯一的根據。我們重視變文一類的俗文學,因爲它們反映了當代的口語;但是,我們並不重視俗文學的語言裏曇花一現的東西。無論語音方面,語法方面,詞彙方面,如果不能說明文學語言的發展的情况的,就不能認爲漢語史的主要對象。在過去一年來,我還沒有能够嚴格地遵守這一個原則。


我所講授的漢語史在過去一年中的最大缺點是在材料的安排上。
講語言史大致可以有三種不同的講法:
(1) 以語音、詞法、句法、詞彙四個部門爲綱,然後大致按照歷史順序,加以敍述。蘇聯高敎部批准的俄語歷史語法敎學大綱就是這樣做的。庫茲湼佐夫和車爾內赫的《俄語歷史語法》也是這樣安排的。
(2) 以時代爲綱,然後大致按照詞彙、語音、語法(詞法、句法)各方面加以敍述。蘇聯高敎部批准的英語史敎學大綱就是這樣做的。
(3) 以時代爲綱,着重在文學語言史方面,至於語音、詞法、句法、詞彙各方面則不是每一時代都分別敍述。蘇聯高敎部批准的法語史敎學大綱就是這樣做的。
依我們的五年制敎學計劃,漢語史是分爲歷史語法和文學語言史兩部分講授的。目前四年制的漢語史最好是單講歷史語法。在單講歷史語法這一點上我們四年制的漢語史的範圍很像蘇聯的英語史的範圍。因此,上述第三種講法對於我們是不適用的。剩下來只有兩種講法供我們選擇:第一種是以部門爲綱;第二種是以時代爲綱。
以部門爲綱和以時代爲綱,各有優點和缺點。以部門爲綱的優點是把語言的每一現象作爲整個歷史過程,從頭到尾講下去,那樣就很富於聯貫性;它的缺點是讀者看不出每一個歷史時期的語言全貌(蘇聯Илъищ敎授爲奧地利語言學家Brunner的《英語史》的俄譯本作序,也就是拿這個標準來評價Brunner的書在安排上的優缺點的)。以時代爲綱的優缺點,不用說是和上述的情况正相反,每一個歷史時期的語言全貌是容易看出來了,然而每一語言現象的歷史過程就不是那樣一目了然了。
由此看來,單純地以部門爲網或單純地以時代爲綱,都是不恰當的。我們必須把二者結合起來運用。但是,結合的方式也有兩種:第一種是以部門爲綱,以時代爲目,例如先分爲語音、語法、詞彙三大部門,大部門中再分小部門(如語音分爲聲母、韵母、聲調;語法分爲詞法、句法),然後從大小部門中再分時代(如第六世紀的聲母情况等)。第二種是以時代爲綱,以部門爲目,例如先分爲上古、中古、近代、現代四期,然後再分大小部門來敍述。這兩種方式,我們應該採取哪一種呢?在過去一年中,我在講了緖論之後,接着先講漢語發展的輪廓,其中包括語音發展槪况,詞彙發展槪况,語法發展概況,然後用三章的篇幅,分別敍述語音、詞彙、語法三方面的歷史。
首先應該指出:先講“輪廓”是不合理的。旣然要講全部漢語史,就不需要先來一個“輪廓”。這樣週而復始,就很難避免重複。再說,“輪廓”是最難講的東西;去年對於語法發展的“輪廓”就講得很不好,沒有能够說出語法發展的主流。今後應該取消“輪廓”這一章。
其次詞彙放在語法的前面講,也是不恰當的。一般講歷史語法的書都在講完了語音之後,接着就講語法,因爲依照傳統的語法來說,語音也屬於語法範圍;蘇聯的俄語歷史語法敎學大綱也是把詞彙放在最後來講。
過去一年我們是以部門爲綱的。現在我還覺得這樣做是比較合適的。這樣做,是蘇聯俄語史的做法。俄語是俄羅斯民族自己的語言,正像漢語是漢民族自己的語言一樣,所以我們的漢語史應該依照俄語史的做法。
但是,我雖然以大部門爲綱,却沒有從大部門中分出小部門來,在這一點上就和蘇聯俄語史有頗大的分歧。蘇聯俄語史在語法部分還把詞法和句法分開,就在詞法裏邊還分別敍述名詞變格的體系,動詞現在時的形式的歷史等。漢語語法的體系雖不能和俄語相提並論,但是安排的方式還是可以效法的。例如關於漢語處置式的歷史,就應該放在一節內講完,不應該像去年那樣分見於各節。那樣做就顯得太零碎,太雜亂無章。今後應該儘可能做到對於每一種語言現象的演變都能在一節(或接連兩節)內敍述完畢,使它能够自成首尾。
時代的安排也不能太零碎。去年對於語音的歷史分爲先秦、漢魏、六朝、隋唐、宋元、明淸、現代;對於詞彙的歷史分爲先秦、漢魏、六朝、唐宋、元明清及鴉片戰爭以後;對於語法的歷史分爲先秦、漢魏、六朝、唐代、宋代、元代、明淸及五四以後。語音、詞彙、語法三大部門的時代區分不完全一致,雖然我講得出一些爲什麼不一致的理由來,這些理由不一定是能令人信服的。按朝代來分也不合理,因爲不見得換了另一家做皇帝就對語言的發展起一些什麼作用。我曾經考慮以世紀代替朝代,例如不說隋唐而說第七世紀初期到第九世紀末期。這樣也只是換湯不換藥的辦法。去年所做的時代安排的主要毛病不在於用了朝代的名稱,而在於分得太零碎。我對於漢語史雖然只分爲上古、中古、近代、現代四個時期,但當我實際上敍述的時候却把時代分得零碎得多,這是不合理的。
語言史的分期要根據語言的質變。我們知道,語言的質變是採取從舊質逐漸過渡到新質的方式,這種飛躍不同於爆發,不同於突然實現了舊質一下子的消滅,所以往往需要幾百年的時間。因此,把語言史的時代分得太零碎是主觀的做法。
現在我們旣然以部門爲綱,對每一語言現象分別敍述,就更不宜於把時代分得太零碎。在修訂大綱的草稿中,語音方面,我只把漢語三千多年的歷史(指從有史以來)分爲兩大階段:(一)上古期;(二)中古和近代期。語法和詞彙方面完全不以時代爲綱,只在敍述中隨時注意歷史發展的過程。這樣就能使以大小部門爲綱這一特點更加突出;同時也適當地照顧了時代。當然,在每節的行文當中,仍然可以指出某一語言形式是某一世紀的產物,如果證據確鑿的話。


在蘇聯大學裏,一切語言課都環繞着現代俄語這一個中心來進行。我想我們的漢語史也應該主要是爲現代漢語服務的。在過去的一年我也說過這種話,但是我的理論是和實踐脫節的,我還沒有做到儘可能聯系現代來講歷史。在蘇聯的《俄語歷史語法》等書中,對於現代俄語裏面那些不能以現代語法規則解釋的現象,經常從歷史發展上加以說明,使學生們學了就在語文實踐中用得上。我們在漢語史裏也應該這樣做。尤其是語音部分,我們必須使學生們知道現代普通話裏的每一個音都是怎樣演變得來的。這樣做去,旣有助於古今的對比,也有助於方言和普通話的對比,結果是有助於漢語規範化的工作。
這裏又牽涉到一個問題:以古爲綱呢?還是以今爲綱呢?譬如說,應該說中古的a到現代變了什麼元音呢,還是說現代的a由中古的什麼元音變來呢?我們打算這樣做:前者以古爲綱,後者以今爲綱。按理說,旣然是講歷史,就只能以古爲綱,那又怎能兼顧到以今爲綱呢?我初步想出了一個兩全的辦法。譬如我以“韵母a,ap,at的發展”爲題,就能基本上包括現代漢語a的來源。再加上隨時指出一些例外,就算二者都兼顧了。
處處照顧現代,又可以拿文字一方面爲例。譬如講到形聲字,應該馬上結合到現代普通話的讀音。拿n和l的分別來說,我們如果說凡從“奴”得聲都唸n音,凡從“各”得聲都唸k、l等音(但不唸n),就大大有助於n,l不分的人們對普通話的學習。
當然,只要語言史講得淸楚,即使不結合現代來講,學生們也會自己體會得到的,如果他們能深入思考的話。但是對於大學二年級的學生來說,我們不能這樣要求他們。我們把事情說得越透徹就越好。


去年沒講中國歷代學者對漢語史的貢獻。這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即有關愛國主義敎育的問題。談古人的學問要顧到時代的局限性,我們不能拿現代科學的要求來衡量古人。古代的學者們研究的成果,是我們研究漢語史的良好基礎。我們實際上只能在這個基礎上提高,决不能數典忘祖。蘇聯的俄語歷史語法敎學大綱在緖論中有一節是“俄語歷史語法的研究歷史上的重要階段”,另有一節是“十一至十七世紀俄語最重要文獻簡介”;車爾內赫《俄語歷史語法》緖論中也有一節“關於這門課程的文獻的簡要敍述”。我們中國古代一向重視文獻學;在漢語史緖論中先講“歷代學者對漢語史貢獻”一節,無論從愛國主義教育上看,從學生將來深入研究上看,都是非常必要的。
去年沒有講漢語的親屬。表面上看來,似乎不需要講這個。其實不然。從語言來源上看,漢語决不會從原始時代就是孤立地存在着的語言;最可能的情况是原始時代有過一種漢藏共同語,到後來才分化爲多種不同的語言。當然我們現在對漢藏系語言還缺乏深入的研究,但是大致的情況還可說一說。談親屬就是談歷史,因爲沒有歷史關係就不會有親屬關係。蘇聯《俄語歷史語法》敎學大綱緖論中有一節是“斯拉夫各民族語言的親屬關係問題”,車爾內赫《俄語歷史語法》緖論中有一節是“俄語和其他斯拉夫語言的關係”。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去年沒有詳細講詞義的變遷,只在講“漢語發展的輪廓”的時候,用半節的時間稍爲談了一談。那是不够的。詞義在中國歷代文字學中被認爲一門重要的學問(訓詁學)。當然我們現在研究詞義和古人的目的不同;古人通訓詁是爲了讀古書,我們現在講詞義的變遷是爲了說明語言的歷史發展(同時也有助於讀古書)。但是古人重視詞義還是不錯的。詞義發展是語義學的對象,斯大林在他的語言學著作中認爲語義學是語言的重要部分之一我們在講漢語史的時候不能講得太簡略了。車爾內赫《俄語歷史語法》有一節專講詞義的變遷。爲了發揚中國訓詁學的優良傳統,今後打算分三節來談詞義的發展。
去年講了詩法(詩律)、詞法(詞律)和曲法(曲律)。詩法是放在唐代語法裏講的;詞法是放在宋代語法裏講的;曲法是放元代語法裏講的。班代表對我說,同學們很喜歡這種講法,因爲在文學史裏聽不到這些東西。當時我認爲詩法(包括詞法、曲法),是屬於語法範圍的(法國Larousse《二十世紀法語語法》有一章專講詩法)。現在看來,不管詩法是否屬於語法範疇,至少它不是語言發展中的基本的東西。詩法雜在語法裏講,也有損於系統性。因此,今後决定不再在漢語史裏講詩法了。像詩法一類東西將來可以作爲専題講授。


敎學大綱是應該不斷地修訂的。現在我發現去年的大綱有許多缺點,明年也一定還發現今年的大網有許多缺點。但是,有兩個原則是我常常拿來提醒自己的:第一是應當注意語言現象的相互聯系;第二是應當把那些在一定時期內决定語言發展的基本現象提到首位來(這是蘇聯的俄語歷史語法敎學大綱的說明中的話)。依照第一個原則,雖然以部門爲綱,也不至於看不見語言的全貌;依照第二個原則,就不至於堆砌材料,無所剪裁。


1955年8月,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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