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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已经辞职的前法官的话

2018-03-07 烟语法萌 烟语法萌

        昨天到现在,本号推送的《今天,我从法院正式办理完了离职手续……》一文,后台留言达到近500条,因系统限制最多显示100条,故很多精彩留言无法显示,实在可惜。


  从留言内容上看,最多的是与作者感同身受的现法检同行,对作者的遭遇和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其次是与法院法官接触最多的律师同仁及前法官们,对作者决定表达赞同和对司法未来的担忧;还有一看就是之前认识作者的周边人士,对作者以往工作和人品表示肯定。当然,也有极个别的,提出作者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惩前毖后,避免在新的行业重蹈覆辙。



  首先,作者的遭遇环境使然,毫不意外。


  法院从来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单位,少有的人员输出和高升,绝大多数人都要在法院工作至退休。总数有限的人员构成、内部仅有的职位空间,决定了诋毁了一人就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挤掉了一人自己就有了更多的晋升机会,拉帮结派、巴结谄媚、内部互相倾轧现象由此而来。


  此外,法官职位貌似高大上,但在司法改革前的法院内部,已经成为鸡肋行当:案件审判决定权在不办案的领导手里,当事人不满只知道告裁判书上署名的法官,有本事的法院人千方百计的尽快爬上领导岗位,脱离办案琐事、当事人纠缠还能遥控指挥办案。故有成见、有背景的法院人早就预先规划瞄准好领导目标岗位,下血本的脱颖而出。


  司法改革来临,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后入额法官待遇显著提高,成了诸多法院人挤破头入额的首要目的;而入额以后,法官独立办案负责制下,能够获得领导级法官案件选择权、数量优惠权,又成了员额法官内部竞争;即使在普通法官内部,各种难易类型案件分配、上访疑难案件规避,直接决定了未来自己承担责任的几率高低,竞争也是不可避免。


  有限的晋升空间、不等的办案难度、可能的责任追究,决定了法院内部相对其他机关单位,竞争尤为激烈。作者作为一个省里硬派下来的外地大学生,没有关系没有背景,仅凭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和年年十佳的工作业绩,一年给你十个上访案或发回重审案,投诉率就能让你的工作一切归零,民主测评时就是别人首先认准的排除目标。


  不过不必过多的指责他人,都是活在物质社会的芸芸凡人,自己能不配位却能职务高薪谋取可得的情况下,谁会将此机会让给能陪其位与己无关的他人?作者如果不会或者不屑于吃请送托、与人拉拉扯扯,甚至投门入派,哪有人给你鼎力举荐、利益共享?遇上个英明的领导能够给你个平常照顾就不错了,还想在别人关键利益竞争时想到你?存在就有其合理性,环境使然,不必为以前的境遇耿耿于怀。



  其次,离开只是开始,还需努力开创。


  既然是改革,总会有利益牺牲者,至于谁是牺牲者,真的不是个人所能决定的,有时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离开法院这个小江湖,就进入了社会这个大江湖。不管是从事律师也好,或是从事其他行业,还是要靠精湛的业务能力、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体制内的法院只有一条晋升通道,那就是击败有限的几个竞争同事,获得直接领导乃至院里唯一领导的认可;而社会上则是提供了多条上进通道,不再只有一种评价标准和认可渠道,以某律师为例,法官尽管不认可,但当事人很认可,或者案件一审败诉,二审或再审赢得诉讼。这个方面讲,作者的业务能力、敬业精神,如果用到社会上,应该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也应该看到,十几年的机关作风,已经潜移默化的可能影响到作者的性格、做事方式,而作为投身社会的创业者,一切从零开始,意味着不再有法院这个硬气招牌在前面避风遮雨,必须具有放下身段、服务一切的思想准备,随时把控自己、评估各种风险的方向意识,及处理复杂关系、帮人独当一面的行为效果。


  再无旱涝保收的福利待遇,再无盈亏不管的保障收入,一切收入全靠自己创收,一切业务全靠自己承揽。因此,要多虚心学习,多放开胸怀,多融入社会,以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高质量的法律素质,定位自己的服务对象,树立自己的服务品牌,建立自己的服务群体,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闯出自己的的一片法律天地。



  没必要怨恨,无论何时,身边多是活在现实生活自己利益当先的利己主义者。应该感谢过往的丰富工作经历锻炼和磨练了自己,过多的纠缠过往的恩恩怨怨可能让人质疑你的胸襟,既然选择离开,还是要尽快选择自己的职业规划,放眼未来,脚踏实地。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职业生涯没到终点,谁也不知道谁是赢家。但愿作者十年后,二十年后,可以坦然面对过往遭受的种种不公,感谢人生的那段经历,用自己的成就告诉世人,是金子不会被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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