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日报
审判机关庄严的法徽上,一架金色的天平熠熠生辉,鲜明地昭示着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执掌法律天平的人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利工具,以贪欲作为“砝码”,那么,这架天平还能公正平衡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2017年12月20日,吉林省纪委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组织审查。历时五个多月的审查调查后,张德友知法犯法、严重违法的行径逐渐浮出水面,其一步步走向腐化堕落的人生轨迹被悉数还原。
张德友在接受审查期间学习党章党规。(资料图片)
博士院长
1965年,张德友出生于长春市二道区的一个农民家庭,上有2个哥哥和2个姐姐。1986年,21岁的张德友考入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当了一名民警,自此跳出了“农门”。
从一个农村孩子到一名“吃公粮”的警察,张德友真正体会到了知识改变命运。1996年,已经成为正科级侦查员的张德友再次返回“象牙塔”——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专业,3年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6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进入沈阳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这一时期张德友最引以为豪,其博士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得到评审组充分肯定,多篇论文在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
法学博士的光环助推张德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2005年从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他先后担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直至省会城市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2006年任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到2012年任长春市法院院长,张德友用7年时间完成了由正处长级到正厅长级的华丽转身,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然而,得意时的快意往往容易使人忘乎所以。走上领导岗位的张德友,从2006年收受第一笔贿赂开始,开启了人生的“下滑路”,他用30年奋斗打造的人生“光环”,在短短的10年内就褪尽了颜色和光芒。
生财有“道”
张德友法学博士出身,又在审判机关工作多年,其收受贿赂思虑之周全、手段之隐蔽,无不体现出很强的反侦查意识。
手段一:避开焦点——人们最关注的最“危险”
审判机关最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是“枉法裁判”,张德友对此心知肚明,绝不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接受请托干预案件时,往往披上“合法”外衣。
比如,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讼案件,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对判决的结果无需费心,关键在于裁判、保全、执行的效率,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对于张德友来说,在法律规定时限内通过提升效率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财,既无明显违法迹象,又维护了请托方利益,感觉是再安全不过的“双赢”。2010年以来,张德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10余家企业在经济纠纷案件诉讼、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大量钱物。
手段二:人熟为宝——老朋友“安全系数”高
张德友2012年12月担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在表面上拒收贿赂。一方面是因为党的十八大后,正风反腐持续加压,不敢腐的氛围日趋浓厚;另一方面是因为在省会城市这个平台,使他有了仕途上更进一步的强烈欲望。然而,面上收敛不代表私下收手,警惕的张德友只挑他认为“安全”的熟人收受钱物。
长春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崔某,是张德友十几年前在白山工作时就熟识的“老朋友”。早在2006年,张德友就为崔某在项目投资方面提供便利,收受其10万元人民币。担任长春市法院院长后,张德友继续为崔某在公司诉讼案件及其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承诺将其女儿安排到法院系统工作,于2014年至2016年每年收受崔某所送人民币20万元,共计60万元。
与“收钱”相比,“收物”更容易打上礼尚往来的幌子,也似乎更加安全。因此,这一时期的张德友大量收受高档烟酒、手机、购物卡等。截至案发时,仅查获其收受的年份茅台酒就多达几十箱,价值上百万元。
手段三:以借为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早在当民警时,张德友便通过妻子周丽娟,结识了长春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和某汽车服务公司法人代表王某、蒋某夫妇。2002年以来,张德友先后在王、蒋的儿子高考、研究生招录、工作安排以及公司诉讼案件等方面,多次提供帮助。从2008年开始,张德友多次共收受王、蒋夫妇人民币共计310万元、美元1万元。为了掩人耳目,在收钱之初张德友便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以借为名行受贿之实。他象征性地给王、蒋夫妇打下借条,直至案发依然坚称是“借款”。然而,10年过去了,张德友的家庭财产通过各种渠道不断积累,却未曾还过王、蒋夫妇一分钱。
手段四:“期货”交易——拖延时间,降低风险
张德友的同学李某从银行辞职后,与妻子贾某成立了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2010年以来,李某多次找到张德友请其帮忙承揽省内一些银行的评估业务,双方约定事成之后给张德友30%业务提成款。张德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找到省内两家银行行长,将其针对公司和个人抵押贷款评估业务交由该评估公司来操作。
聪明用对了地方是智慧,反之则成了“小聪明”。无论学习还是为官,张德友都是一个公认的聪明人,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如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样的道理他怎会不知道?然而财迷心窍、利令智昏,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侥幸的心理就会占据上风,那些看似天衣无缝的“设计”,最终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善于伪装
长期以来,张德友一直标榜自己廉洁,自诩“百毒不侵”。在听说自己被组织调查后,他的第一反应竟是认为自己“这些年恪守廉洁底线,没有大的贪赃枉法情形,怎么能查到我的头上?”一怒之下他把一只价值五万元的玉镯摔得粉碎扔进了垃圾箱。颇为讽刺的是,这只玉镯正是他刚刚从所谓“朋友”那里收受来的,摔它是因为它给自己带来了“霉运”。
张德友的大姐家庭拮据,多年来一直靠吃低保和捡废品为生,简陋的家中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床。张德友坦承:只要他开口,完全可以帮助大姐找到一份工作,但他却没有这么做。他也曾在年夜饭的饭桌上告诫亲属们“有事不准来找我”,俨然一副“六亲不认”的面孔。以至于当调查组在他侄子家中,搜查出多箱张德友转移寄存的年份茅台酒后,他的侄子依然信誓旦旦地对调查组讲:“我叔肯定没有问题,因为他对我们要求很严格。”
然而,张德友真的不为亲人谋利吗?
他的二哥张德柏作为基层领导干部,退休后违规到企业兼职取酬,打着张德友的旗号插手、干预长春市法院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并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贿赂,张德友非但不阻止,甚至还帮助其打招呼、“开绿灯”。为什么大姐生活困难他不帮,二哥家境优越却格外照顾呢?那是因为张德友刚参加工作时,他的二哥曾经为其“走仕途”全力相助,当他有“能力”后,理所当然要“知恩图报”。
张德友大哥家的侄子调动工作,因为手续出了问题,多年来一直没有落实编制。张德友担任长春市法院院长后,某区委领导主动找到他要给其侄子解决,却被他“义正词严”地回绝了,他的侄子至今仍是临时工。
然而,张德友真的恪守组织原则吗?
他在担任吉林、长春两市法院院长期间,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先后为多名基层法院院长在职务晋升中提供帮助,从中收受现金、高档烟酒等“感谢”;在文员招录工作中,接受请托、违规将多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录到法院系统,并收受钱物……
同样对张德友“廉洁品质”深信不疑的,还有他的秘书李某和司机张某。据李、张二人说,他们都曾请求张德友为其亲属调动工作等提供帮助,但张德友从来不接受“感谢”。他还曾委托李、张二人两次代为拒收长春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板韩某送来的美金,更让李、张二人对其“人品”和“官德”深信不疑。
然而,张德友真的拒收贿赂吗?
那是因为韩某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长春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对张德友具有监督和评价的权力。张德友拒收了韩某所送的美金,却“笑纳”其所送的五十年年份茅台酒,这是真廉洁吗?
谎言经不起检验,伪装终会被揭穿。一旦被剥去了廉洁的“外衣”,张德友“两面人”的本相便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末路”挣扎
2017年5月,张德友的老领导周某被立案审查,他就预感到自己可能要“东窗事发”。然而,这个有着近30年党龄的党的领导干部,第一时间想到的选择却不是对党忠诚老实、主动向组织坦白,而是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当调查组到长春市法院向张德友宣布对其采取审查措施时,发现他早已将办公室收拾得“干干净净”。
张德友在担任吉林市法院院长期间,受白山市某煤矿法人代表吕某及其妻子战某请托,为他们在一起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审判中提供帮助。事后,吕、战夫妇两次送给张德友共60万元人民币。2017年9月30日,张德友得知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后,与妻子一同来到白山市与吕某、战某当面商量对策、统一口径,教唆二人一口咬定“不清楚”“没有经济往来”。
随着风声越来越紧,2017年11月,张德友和妻子将收受的多箱年份茅台酒转移至其侄子住所。为销毁与利益相关人的通讯信息和涉案证据,张德友指使秘书李某将单位配发、其本人长期使用的手机砸碎,并由李某带至其小区垃圾桶内丢弃。同时,他还指使妻子拆除家中监控设备,用钳子夹碎存储硬盘,并委托“老朋友”崔某带至远在百里之外的临江市丢弃。
然而,这些还不足以消除张德友内心的恐惧,他居然想到了找“神灵”庇佑。在接受组织审查前夕,张德友先后三次授意妻子带着他本人的“生辰八字”,向所谓的“大师”求神问卦、占卜吉凶,妄图“驱邪避难”,将共产党人的信仰抛之脑后。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张德友最终明白,处心积虑地对抗审查是徒劳的,“临时抱佛脚”更救赎不了自己,只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老老实实向组织坦白才是正道。
2018年6月21日,因严重违纪违法,张德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前坐在审判席上的他,很快就要站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王洪武 高生)
法萌君语:司法腐败直接伤害的是社会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的信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法院院长作为本院众多法官的管理者、推荐者,自身的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关系到手下司法队伍风气的清正与污浊,关系到众多案件的公正与偏颇。
今年以来,有网友统计,各地已经有四十多位法检一把手接受审判或者“落马”接受纪律审查和检查审查,不可谓力度不大。坚决支持顶层打击司法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支持司法腐败先从法检领导层抓起的策略,希望早日实现司法领域的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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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张德友,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05—2006.05,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6.05—2007.07,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2007.07—2009.10,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2009.10—2010.01,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0.01—2012.08,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08—2012.12,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2.12—2017.12,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中共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2018年6月21日,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德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招录文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诉讼案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德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漠,知纪破纪、执法违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德友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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