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先进不?我曾在单位连续加班两个月没回家
一个月前,具体是在9月26日,有法院发了一篇官方宣传文章,称自己单位有女法官连续加班28天没有回家,没有换衣服没有洗头,堪称“女神”、“女超人”。没成想,迎来的却是些自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和批评,有“毒舌”甚至讽刺“隔着屏幕能闻到馊味”,大众媒体也参合进来,新京报发评论“加班28天是典型的‘低级红’”。不几天,官方宣传文章删除了“没有洗头”的字样,但保留了“28天连续加班没有回家,睡在办公室”的内容。
这样的宣传报道本经不起推敲。让一个没结婚的大龄女孩,28天连续加班,不换衣服睡在办公室,怎么就成了先进典型的理由,让人搞不懂。本来是一有违人情常理的悲情剧,竟成了喜剧、宣传片?先进是鼓励大家学习的,眼中只有工作没有其他,是该抵制还是值得推广效仿?连续加班造成身体健康受损、精力不济造成工作质量下降,如何衡量?……
再细想一下,难道他们院里同事都是这么加班的,靠全体如此加班完成的任务何以保证可持续性?如果是她一个人必须加班,是不是单位领导给她的任务太重了?如果是她自愿的,别人都不需要加班,为何她需要加班?……
加班加点的工作方式本不值得宣扬,极端的28天不休假不换衣服,更不应宣传推广,而且应该抵制。但是,笔者一直忍住没写。特殊原因下,28天不回家不换衣服,是可能真实存在的,站在当事人立场,谁没有爱美之心,谁不想回家团聚出去恋爱,事情炒大了,这种脱离常人理解的事情,对个人生活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
本以为事情就此打住,然而就在昨天,数个法律公号都在转发这个法官“连续加班”的官方后续报道,看来是要将她的这一事迹树成典型,大有推而广之的阵势。这位女法官本人也接受了采访,并增加了自己事迹的其他内容,让笔者忍不住说道说道。
为了使先进事迹更加具有说服性,最新的宣传材料是这样解释的:2010年27岁的自学本科的她,考入了邻县(肇源县考入依兰县)(相距400多公里)法院工作。今年的法院执行工作大会战中,“自己住的房子与单位有一段路程,考虑到深夜打车不安全,来回又耽误时间,每次加班到凌晨”,“就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小睡一会儿,四、五个小时后又继续起来工作”;办公室到处都是摄像头,只能“和衣而睡”,每天“洗个脸后投身到工作之中”。
明明是没有宿舍只能在办公室将就的“无奈”,怎么就成了先进事迹?连续加班二十八天每天只睡四五小时,本是错误的工作方式,怎么就成了宣传事迹?照此理论,笔者曾经的经历可能比这位先进法官更先进了。
十多年前,考入临县法院的笔者,被分到了基层法庭,离家100多公里,往返一趟家需要五六个小时。作为单身汉,吃住都在法庭,平日里身兼晚上法庭值班和白天日常工作,每晚都是一两点睡觉。在没有热水下雨漏雨刮风透风的单人宿舍里,一待就是两个月没有回家,算不算先进事迹?
不过,说实话,笔者当时的顾虑是,放假一天半,来回有一天在路上,月工资1500元光路费就得花四五百,实在是回不起呀。虽然休息时间在单位也能看个门,干点活,主要原因还是省钱呀。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日本有机构调研显示:2/3的日本员工不愿休假,认为会给其他同事带来不便;超过半数的人表示,工作过于繁重根本没时间休假。日本政府为了照顾企业员工健康避免出现“过劳死”,出台专门法律,要求企业确保员工休息时间,包括强迫员工休假。其实,加班赶工与合理休息的产出比,效率比,早有定论,谁都懂的。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加班加点不休假成了先进事迹的理由,成了对外宣传的亮点。对此,人民日报、新华社曾经多次发文猛批,加班加点是搞形式主义,百害而无一利。按道理讲,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应该是最注重依法办事的地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法官被安排加班,或是自愿加班,单位是不是也应该支付加班报酬,安排补休?如果是个人自愿行为,在办公室过夜,是不是符合单位规章制度和办公场所规定?
如此宣传,说白了还是没有脱离悲情苦情煽情的宣传策略,忽略了观众的思维分析能力和情感接受程度,也让被宣传的先进人物陷入了争议旋涡。办案数千件无一改发上诉;牺牲干警工作几十年余款只有几千元;住院治疗法官在病床上还在写判决书;连续加班二十八天不换衣服不洗头……可能反映的情况属实,但是宣传出来的效果如何,能够经得起观众深思分析和情感接受吗?越苦越累越穷越忍,就代表是先进?
都进入人工智能化年代了,先进法官的工作量还在用加班加点来衡量?如果是紧急公务或是一时之需,加班加点情有可原,常态化日常工作,加班加点赶出来的工作成绩,能保证工作质量,与牺牲的个人身体健康造成的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相比,是否值得称道和宣传?
还是那句老话,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法官先不先进,当事人心里都有杆秤,能不能获得认可还是要靠老百姓的口口相传吧?
最后讲个故事:某单位下发《通知书》,为了完成某某重大任务,要求全体员工放弃节假日加班,否则按违纪处理。谁知道,通知书被发到了网上,被人一顿猛批违法。后来,单位再发加班通知,改成了《倡议书》,不过,后边加上一句,领导会统计到岗人数,作为工作表现考虑。再后来,官方报道称,全体员工自愿放弃休息,自觉加班,有先进员工过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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