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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篇司改精神解读就知道为什么法检不好招人了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5-15


昨天,一篇《检察日报:检察院办案组织不包括检察辅助人员,主任检察官并不是一个职位层级……》惹火了法律圈,文中提到的“检察院的办案组织由检察官组成,不包括检察辅助人员。”,引发了法检两院不少人关于“我是谁”的热议。留言区很火,可以自己观看。


争议主要来自两种声音:


一是原来有检察官、法官职称的。


明明原来是人大或本院任命的检察官、法官或助理检察官、法官,一经司法改革没有入额就成了辅助身份人员,很多都是工作了二三十年的老法检官,怎么就被提出法检院办案组织了?而且很多现在照样身在办案一线,不过是在顶着别人的名义办理案件而已,还在内部的拟稿人上签名出法律意见,还在时时担心司法责任制会被追责担责。


网友留言:办过七年案件,有区人大任命的检委会委员证书和市人大任命的检察员证书、还有上级检察院下发的四级高级检察官文件,而今一夜之间,却什么也不是了。那么,我们是谁?这样说,那是不意味着我们检辅就不用办案了,做一些真正辅助性工作就可以了?不用被挂名办案、签字办案了?


一是来自刚考入法检两院的年轻人


本来是奔着法检两院司法机关高大招牌来得,名号也是“检察官助理”、“法官助理”,怎么到了文件上就不是办案组织一员了?平时从事的审查法律文书、文书草拟送达、司法流程安排等等,不属于办案内容的一部分?待遇跟别人有差距也就罢了,连身份认同都没了,看看前面排队的前辈们,何时是个头?


网友留言:年轻人做了辅助,前辈们排队等员额,年轻人能力强但是没法入额,熬也得等他们退,但是老前辈们有些只希望拿好处拿荣誉,给年轻人只有更重的活儿,却不能给年轻人抛头露面。很多年轻人被迫离开了法检队伍。也导致了部分法院检察院办案人员青黄不接这一最严重问题!!



就在这几天,时隔三年首次开考的辽宁省全省法检公务员招录工作报名交费完成,招考人数和招考职位数均为近年之最,合计共计划招录职位数1453个,招录人数3685人。截止报名结束的12月17日,仍有113各岗位无人缴费报考,这还不包括交费人数只有一人两人,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以后取消的开考岗位。都是那些岗位无人报考那?如下图所示:



为何无人报名,分析机构认为,无人报考职位主要为郊县且要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职位。做法官、检察官,相比较需要同样任职条件的做律师而言,收入不可同日而语,但工作量、任职风险却不相上下。如果是初任法检官的年轻人,处理别人调剩的案件、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用脚投票,法检官辞职做律师的已经不在少数。


问题就来了,在法检官职位都没有多少吸引力的背景下,如何用法检官助理岗位来吸引具备律师任职条件的,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轻法律学生或律师来报考?


不论国内还是放眼全世界,做法官、检察官的收入,都跟资深律师是没法比较的,吸引法律人做法检官的,绝不是待遇,而是职业的荣誉感。同理,吸引法律人做法检官助理的,也不应仅仅是待遇,更多的是靠职业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就业的前景。


然而,这份“检察院的办案组织由检察官组成,不包括检察辅助人员。”司法改革文件解读,是否能够给辅助人员带来职业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职业的前景那?按照这份文件的精神,法检院法检官助理招不到人,是不是就不是意外了?


          往期文章:桑本谦:法院应将执行机构分离出来,进而将其“警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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