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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谈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事件:触及道德底线,零容忍!

烟语法萌 2019-05-15


综合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


3月12日下午,部分学生家长反映位于温江区的民办学校——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小学部食堂食品质量有关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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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层大会议室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等出席会议。



“要把校园食品安全做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生和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是天大的事,不能有丝毫松懈。”张茅指出,目前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较大差距。部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校长、园长连基本食品安全意识都没有,食堂从业人员缺乏培训。部分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差,因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还有过期原料的问题导致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只重视学校教育质量问题,抓学校食品安全不够重视。


“有的校长还不知道自己是第一责任人,更不要说去落实了。”张茅在会议上指出,一些学校风险防控不到位,校园及周边“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


张茅强调,要规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布制度,不得隐瞒,主动回应学生家长关切。今年,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要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要比去年有所下降。把学校食品安全校长、院长责任制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双随机”抽查的力度。



钟登华强调,要保障师生家长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有条件的学校要在食品加工间安装监控装置。


零容忍!

学校食品安全触及社会道德底线

“学校的食品安全触及社会的道德底线,社会的容忍度不是低,是零。”

在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要求,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学校食堂设备,2019年明厨亮灶比例要达到70%,“现在是50%,年底咱们得对账,得向人民群众有所交代,让家长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川省教育厅发紧急通知

建立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

及食堂外包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制度

15日下午,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针对个别学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3月14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关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建立并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加大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监管,严把采购验收关,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过程管理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生熟严格分开。

要落实学校食品加工制作各个关鍵环节的岗位职责,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规范留样并做好记录。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专店)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位)保存、专用称量。

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配备专(兼)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

严格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执行每日晨检制度。

  • 加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

严格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实施管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建立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及食堂外包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和服务商实行“一票否决”制,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货物供应和经营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 加强学校食堂民主管理

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合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和价格、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和家长委员会等的作用,让师生家长多方参与食堂民主监督,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师生及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持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师生及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组织开展好对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成都市教育局发通知

教职员工饭菜应和学生一致

学生就餐需教师全程陪同

3月14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完善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完善原材料采购溯源体系,完善教师陪餐和民主管理制度。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在前期建立部门和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履职档案纳入信息化管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5〕7号)的要求,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关,切实强化溯源体系建设,严格索证索票,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各学校要切实完善教师陪餐制度,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饭菜均应和学生保持一致,绝不能单独开小灶,学生就餐时间需有教师全程陪同。

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和价格、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

尤其是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和家长委员会等的作用,让师生、家长多方参与食堂民主监督,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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