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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碰见法盲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烟语法萌 2019-07-03


作者:村口王二狗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1、某离婚案子被告的母亲,没有委托代理手续,我们传唤被告之后,大妈就自己一个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过来了。

      我告诉她,离婚案件必须询问本人意见。
      大妈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我儿子还不听我说话了?我说离就离,不离就不离,而且......(5分钟后)所以一定得离!不用问他!听我的!就是离!
       我又问她要委托手续。
       大妈用看外行的眼神看着我:我是他妈还要啥委托手续?他亲妈!你们知道不?......(5分钟后)从没见过这种情况下还要手续的!你们这是第一家!
        我:......


2、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子,原告在举证时提交了自己的误工证明和劳动合同。


       保险公司代理人说:“这组证据,没有异议。”
       车主说:“一样,没有异议。”
       原告毫无征兆的就生气了,很委屈的指着被告对我说:“法官!他们凭什么说我的证据没有意义!我要提出抗议!”
       我:......


3、另一离婚案子,在我告知双方离婚案子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后。


      原告:“我申请不公开审理!”
      我:“好的,书记员请记入笔录……”
      原告:“XXX(被告名字),你出去吧,这个案子涉及到我的个人隐私,法院准许不公开审理了。”
      我:......
      被告:......(然后被告竟然在我回过神之前真的出去了!)



4、抚养权纠纷案子,也是涉及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基本和上面一样,在申请完不公开审理,并且旁听人员全部离开后,原告一直呆若木鸡。


      我:“原告?你可以开始了。”
      原告:“咦?法官,你怎么还没出去?不是不公开审理么?”
      我:......


5、民间借贷纠纷案子,宣读法庭纪律和权利义务。


       我:“......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关系情形的,可以申请回避。原、被告申请回避么?”
       原告:“不申请。”
       被告:“我申请原告回避!因为他和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
       我:......
       原告:......(这次原告没出去,而是被惊呆在了座位上)



6、相邻权纠纷案子,被告是楼上住户,因为楼下卫生间天花板渗水问题争议很大,我建议若是双方都无法充分证明因果关系,可以考虑司法鉴定。


      被告:“鉴定是由谁做的?”
      我:“由法院候选库里随机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来做。”
      被告想了想,坚定地说:“我只信任国家机关!不相信别的什么鉴定机构!”
      我:“不是我们不做,而是对于建筑领域的专业问题我们很难做出专业的分析意见,所以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被告闪着智慧光芒说:“没关系,你找两个刑警,晚上一个住我家厕所,一个住原告家厕所,要是一晚上从我家厕所有一滴水滴下去,原告说这个钱我就认了!”
       我:......(人家刑警招你惹你了,非得在你俩家厕所住一夜?还得一直数天花板上滴下来几滴水?)

承蒙大家厚爱,无以回报,遂拿出更多欢乐经历与大家共享。2015年8月23日新增:


7、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比较难缠,三天两头的过来,闹着要提一些毫无道理的要求。有一天我和其他法官组队外出调取证据,只有书记员一个人在办公室留守。


      (以下内容来自书记员同志事后满脸崩溃的转述)
       原告:“今天我来申请法院逮捕被告。”
       书记员:“啊?!”
       原告:“我说我要申请法院逮捕被告。”
       书记员:“这个事情可能做不到吧……等法官回来要不你问问他?”
      原告突然发作了:“我说X书记啊X书记!人家向来都是书记当作一把  手!你这个书记怎么事事都要问法官?你这书记一句话,那法官还敢不听你的?”
       书记员:(惊呆了!过了数秒钟之后......)“要不,我帮你去问问我们庭长?”
       原告不依不饶:“哎?堂堂一个书记哪能遇见事情就往后藏?不行!今天这事我还就非得找你做主不行!”
书记员:......(我猜他此时内心一定是崩溃的!)

不料到法庭趣事竟博得如此共鸣,大喜!遂再更一集。2015年8月24日新增:


8、排除妨害纠纷,被告在领取诉状副本和其他法律文书后,隔了两三天又来到法院。


      被告:“你好,我是XXX案子的被告,前几天来过,今天来交一份材料。”
      说完,被告把几张文件放在办公桌上。
      我:“好的,请坐吧。”
       被告坐下后,我把放在桌上的材料拿到手里开始看: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我以为被告拿错了,问他:“怎么是判决书?!”
       被告猛地一下子站起来,说:“原告写的东西是在太TM气人了!简直是一派胡言!目无王法!我怕你们法院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欺骗,就替你们先把判决书写好了,你们就拿这个判吧!我可以拿人头保证!绝对判的公道!”
        我拿着那份被告自拟的民事判决书,竟无语凝噎……
(给被告普法后,被告离开,但是他的“民事判决书”忘在了我桌子上。)
       我好奇的翻到判决主文部分,想看看被告究竟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随即一行字映入眼帘:
     “判原告XXX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立即执行。”
        被告……你的人头……



9、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位被告一起委托了一位代理人。在庭前准备时,发现代理人是一般公民,不具有代理资格。


      我:“被告方代理人,你不是本案被告的近亲属,因此无法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参加诉讼。”
      代理人:“非得是近亲属不可?”
      我:“如果你是律师、法律工作者、或者社区单位推荐的人,可以不受近亲属的限制。”
     代理人稍作沉思,猛地抖了一个机灵,迅速转过头去对两个被告说:“快!叫声爹!”
     俩被告根本没反应上来是咋回事,齐刷刷的冲着我喊了一声——“爹!”
        我:!!!!!!(直接被惊呆在了座位上,缓不过神来)
        代理人赶紧解释:“法官!法官!刚才那声“爹”是在叫我。”
        我:……(还没缓过神)
        委托代理人继续补充:“你看,他俩都叫我爹了,我这还不是近亲属么?现在我能继续代理了吧?”
       我:……(这“当爹”的喜悦还真是短暂。)



1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诉求如下:



执行庭法官表示如果审判庭要是这么判了,等找到天下名医的时候,主审法官一定会被送去接受治疗。
      而且,说不定也得顺便进行心理干预……


1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是因一对青年男女因合伙开店分红不公,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庭审过程中,出现这样一幕:
       我:“请原告本人叙述一下你受伤的过程。”
       原告(女):“他用胳膊揽住我的脖子,把我拉到他怀里,然后我俩就倒下了。倒下之后,我把头靠在他的胸膛上,他把胳膊腿全搭在我身上,来来回回了弄一会,他突然一个翻身把我压在下面……”
       我听着听着觉得画风不太对劲,出现了微妙的扭曲,赶紧抬头环视,发现法庭上所有人眼神里都透着一丝迷惑和尴尬。
       原告律师似乎也察觉了,赶紧打断原告说:“请允许我代替原告重新叙述她受伤的经过:被告用手臂将原告颈部锁住,并把原告摔倒在地面上之后,因自身失去平衡也摔倒在地。原告遂用头部撞击被告胸口,被告被原告还手之后更加恼怒,遂努力挣脱后,将原告摁在地面上进行殴打……”
       我:(汉语,还真是博大精深呢……)


       往期文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行政处罚加处罚款能否减免问题的意见


         往期文章:最高院民二庭法官会议纪要十条


         往期文章:最高法院:有借条起诉借贷关系不一定会胜诉(15个判例及多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往期文章:最高法院公报:与合同解除权有关12个裁判规则汇总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辞职,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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