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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为非法高利贷机构出具律师函、公证函、仲裁书
来源|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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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