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检察院纠正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违法事件
来源:河池检察院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因涉嫌强迫交易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覃某某的家属遂委托南宁万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担任覃某某的辩护律师。
4月25日,张律师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覃某某,但看守所以办案单位下文到看守所,因案件需要暂不办理会见手续。经张律师与办案单位、看守所交涉,仍未能会见。
4月27日,张律师再次从南宁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覃某某,但看守所以同一理由予以拒绝。自己的会见权受到阻碍,张律师当天即来到河池市检察院提出控告,称该看守所不安排其会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受理这一控告过程中,河池市检察院又陆续收到5个案件11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提出相同内容的控告材料。因涉及的案件属当前重点打击的涉黑恶犯罪,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情况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谭泽江为组长的办案组专门负责承办该系列案件。
通过到看守所取证,向控告人和家属了解,查看羁押档案等工作,河池市检察院认为覃某某、韦某、莫某等人涉嫌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案,不属于《刑诉法》第39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辩护人会见需要侦查机关许可的二类案件的情形,当即与河池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
在会上,检察官、公安局办案人员就法律理解、适用进行深入的交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5月9日,在河池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各办案单位均撤回不予律师会见的文书。
5月14日,张律师亲自到河池市检察院跟办案人员道谢,他说“实在是太感谢了!”。张律师执业的广西万某律师事务所地处南宁市,来回奔波几次原本让他觉得很窝火,没想到向检察院控告后,很快便有了结果。截止5月20日,所有的律师均顺利会见到了犯罪嫌疑人。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刑事执行检察的副检察长黎守全介绍,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检察机关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此系列案的过程中,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拒绝律师会见的行为予以纠正,不仅规范了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而且维护了在押人员接受辩护的权益,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黎守全副检察长表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就应当在法治的框架下,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坚决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过程中,政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要保障被害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也要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少数人应有的人权。任何忽视甚至违反程序正义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也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必须依法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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