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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夫妇伤人”事件的反转:司法公开透明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不二法门

烟语法萌 2019-10-13

注:本文来自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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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舆情的引爆,应该就是因为这个网帖的出现。如果没有后来的完整监控视频曝光,还真说不准这个“与人为善”的贺国伟的这个“恶警伤人”的这个帖子会给摇摇欲坠的警察形象带来多大的损伤。


我们可以推测,如果没有这个完整的视频,即便官方最终公布了一个完全接近真相的调查报告,也一定不能平息观众对所谓的“事实真相”的质疑。正是因为有了完整的视频监控,才让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公告完全能够平息公众的愤怒。


而剧情反转之后对于相关单位的处理决定,吃瓜群众们也几乎是一面倒的全部支持张鹏警官的行为,甚至人民日报都为其发声。而笔者认为,纵观整个事件,至少也还可以给我们带来如下启示。


启示一:司法公开透明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不二法门


本次案件和昆山反杀案,都是因为监控的曝光而让公众对官方通报中所认定的事实完全无异议,应该说,在众多的官方通报中,能有这种情况还是极少数的。这两个案件都再次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能见光的东西就不怕曝光!


司法公信力的提高,绝对离不开司法的公开透明!如果有越来越多的案件通告能够像监控视频一样把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展示出来,相信一定会对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大有裨益。即便公众对案件的定性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也都是在案件事实基础上不同观点的理性碰撞探讨,而绝不会因对调查的案件事实方面的质疑导致公信力的缺失。



应该来说,目前我们司法单位的办公场所也都有了监控录像,司法干警也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我想只要我们真正能够做到依法依规的行使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并习惯将这一切如实的记录下来,也一定能够平息公众对事实的任何质疑。





启示二:案件处理不能背离生活常识


根据上图描述的情况,贺国伟明显属于高度醉酒状态,人们也都知道,醉酒的人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会下降甚至缺失。张鹏警官在接到求救电话,得知自己的妻子被人殴打之后才赶来,并且在监控中也能够看到,张鹏是亲眼看见贺某骑在其妻子身上殴打,然后前去制止的。虽然在贺国伟倒地后,张某又有踢打的动作,但是根据当时的情况,相信张某是能够判断出贺某是处在醉酒状态的,此时此刻任何人也都有理由担心这个醉酒的人会因为还有攻击能力而再起来伤人,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些事实。


另外,视频中我们也能清晰的看到,张鹏当时并未身着警服,其殴打贺某的时候也断不可能亮明警察身份。因为这位张警官当时根本不是执行公务,只是尽了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本能的义务。


所谓的“警察伤人”也是因贺某不知从何渠道得来的张警官夫妇的信息,而试图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抹黑警察群体的伎俩。不是因为张鹏殴打贺某的行为而给警察群体抹黑,而是因为贺国伟的“恶人先告状”的发帖诬陷行为才给警察抹黑的,这也都是基本的生活常识。我们很遗憾,这些基本的常识在我们看到的官方通报中却都被完全忽略掉了。




启示三:法律不能事后站在上帝视角去评价人的行为


后来的这个通报中,我们看到了相关单位对该事件有“张鹏在贺国伟倒地后再次踢贺国伟,属于制止过当”的认定。可以说,在于欢案、昆山反杀案,赵宇案这些曾经掀起舆论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多次被曝光并引起群众热议之后,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一事实的认定实在是显得太过低能。


一个堂堂七尺的男儿,听说自己的老婆被殴打,急冲冲的赶来后也看到一个男人也确实正骑在自己的老婆身上殴打自己的老婆,试问谁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愤怒,谁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判定该以多大的力度去制止贺国伟的不法行为。


我们不难想象,一个只要是精神正常的男人,但凡有一点点血性,都会有张鹏警官一样的行为,甚至比他更加粗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一个人民警察。现实中我们执法、司法工作者也确实是往往太过理性,习惯了以法律来去评价人的行为,但却忘记了“法律也不外乎人情”。



适用法律是应该严谨理性,但是适用法律的人却要保留人性的温暖,要站在行为人的角度去推测评断各种可能性,否则如果只是像机器一般的适用法律,相信在大数据呼啸而来的时代,完全就不需要由“人”来司法了,将构成要件事实输入电脑,从而得出判断岂不更精准便捷。




启示四:不要低估人民群众判断是非的能力


该打人事件是在7月15日发生,一周后却还久久得不到处理,我想这背后一定还有着一些我们还不知情的事情发生。贺国伟也一定是笃定了他只要能抛出“警察打人”这个利器,就一定能够博得同情,进而取得在案件处理中的主动地位。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我们警察队伍中的一些同志恐怕也不会想到,我们的群众没有轻易被蒙蔽,一个监控视频的曝光就让全部的舆论戏剧化的反转。我们的群众都忘记了那些与警察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不快,一面倒的支持张鹏警官的行为。


这也是充分的说明了,只要我们的执法者司法者有着普通人的热血和情感,只要我们的执法者和司法者愿意把事实真相完整的呈现出来交给群众的监督和检验,我们的群众是不会混淆黑白、不明事理、轻易的就被所谓的不良动机者所蛊惑和煽动的。




笔者在7月23日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发表评论之后,7月25号人民日报也几乎发出了与笔者同一论调的评论。我们期待着在人民日报的关注下,这件事情还能有对张鹏更利好的消息传出。


不管怎么说,警察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我们不仅不能用更严格的标准去剥夺一个公民正常合法的权利,反而更应该向这种有血性、有担当,知道自己是人民警察,也知道自己正在晋升考察期间还敢举起拳头的好丈夫、好父亲、热血汉子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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