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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三句话逼疯一个法律人?

烟语法萌 2019-10-14

注:转自法律先生,已获作者授权,法萌君有改动。

所有的无语,来源于相互的误解。


误解有两种,一种是完全不懂对方的职业,心存敬畏,或者也不方便指手画脚;而另外一种,就是自以为很了解对方的职业,以为不过尔尔,难免无所顾忌。


而法律人,不管是律师、法务,还是公安、检察官、法官,一律容易被人误解。

为何?就是法律无处不在,普通人多少有所了解!了解不代表通晓,而一知半解的了解,通常是误解的开始。

律师不过就是通融法官的门路;案件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案件花钱雇你代理就一定要赢、打官司关系大于法........

这些误解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有些已经张口就开,根深蒂固。

有时,不用三句话,就可以让所有的法律人很是无语!







这种以讹传讹式的了解,缺少一个更好的渠道/方式,去增加了解的程度,就出现了所谓的“都市传说”、“都这么说”:吃了被告吃原告?律师都是靠嘴吃饭?搞定法官就搞定了案件?被抓了就去找关系?等等。

消除误解,换位思考,世界就会美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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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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