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实名举报法官办案中接受“吃请”,法院通报:涉事两人停职检查
举报信
尊敬的 领导:
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相关人员及代理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律师左玉茹、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伊向明利用公款宴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违反法律规定。就此事,我司现向贵单位检举揭发,请贵委依法予以处理。
一、事实经过
2018年6月,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当代资管”)等公司与江旅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战略投资协议,拟将当代资管持有的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58,下称“国旅联合”)股份转让予江旅集团。当代资管与江旅集团在协议后续履行中产生争议。
国旅联合诉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当代旅游”)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号(2019)赣01民初640号)及江旅集团诉当代资产、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春芳股权转让纠纷(案号(2019)赣01民初641号)两案由南昌中院受理。当代资管、当代旅游提出对南昌中院的管辖权异议。
经江旅集团申请,南昌中院派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执行送达保全裁定书工作,两法官先后至北京、厦门送达保全裁定书。在执行公务期间中,两法官由江旅集团人员吴迟等三人及其代理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左玉茹、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伊向明陪同。法官在执行公务中对举报人态度恶劣,未听取举报人抗辩意见及合理解释。
2019年10月22日晚约18时45分至约22时25分期间(时长约3小时40分),左玉茹、伊向明、吴迟等在北京源宝聚酒楼(经核实,应为北京聚宝源酒楼)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七人),疑似席中饮酒。晚餐开具四张餐饮服务发票,金额共计3126元,开票手机15652945361,服务购买方为江旅集团。
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左玉茹、吴迟等在厦门环岛路邻家闽南菜(经核实,应为临家闽南菜)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六人),餐后开具购买方为江旅集团的餐饮服务发票(发票编号为02268531),开票金额933元。
二、江旅集团为达到自身目的,利用公款违规宴请司法人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请贵委根据法律法规及党纪规定,依法查处江旅行集团的违规违纪行为。
此致
敬礼
联系人:胡啸
联系电话:13810237778
以下为证据视频截图:
举报方再发声明:对法院的公正性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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