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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局长为农民工“讨薪”走红:你们欺负弱势群体,拍拍你们的良心问一问

烟语法萌 2020-02-21


办公室内,一名穿西装、系红色领带的中年男子指着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斥责:“他们是最弱势的……你们欺负弱势群体。拍拍你们的良心问一问(自己)。马上处理。”男子回答:“解决,马上解决。” 近日,这段名为“信访局长怒斥欠薪企业”的视频走红网络。



12月13日,记者联系到蔚县信访局局长李海明,确认视频中穿西装的男子正是他。李海明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在12月5日,当时他在办公室内,一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负责人称正与被欠薪的农民工“积极对接”,但具体何时解决等并未说明。


事发在12月5日,有农民工到蔚县信访局反映企业拖欠工资,这些农民工有来自四川、湖北等地,也有蔚县本地的人。李海明简单了解情况后,当即通过县住建部门联系到这家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来到李海明的办公室后,称工地共有九个工段,在11月底完工,工资已交给每个工段的“包工头”。听到企业负责人的话后,李海明说:“谁主管谁负责,你主管这个项目,就得由你来负责。如果解决不了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会向有关部门建议停止你企业在蔚县从事建筑行业建设的资质。有外地的农民工,今天晚上前要有答复。”



李海明说,考虑到被欠薪的农民工不是本地人,“不能让他们就这么等着”,所以才有了视频中的一幕。随后,企业负责人表示,等明天(12月6日)拿到钱,在工地发放。李海明坚持企业负责人在信访局发放,“要看到把钱发到农民工手中”。


图为现金发放现场。蔚县信访局供图


12月6日,企业负责人到银行取到现金后,当即赶到蔚县信访局,共计200万元左右现金从上午十点左右开始发放,直到晚上八点左右发放完毕,涉及农民工百人左右。按照蔚县信访局安排,先发放外地农民工的,再发放本县的。一些农民工收到钱后当即收拾行李返乡。


网上流传的视频由蔚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在李海明办公室门口拍摄,当时屋内有企业负责人、部门农民工,较为拥挤。经过简单剪辑后,工作人员将视频交给李海明,并上传至李海明在“快手”注册的认证账号。


以上综合来自新京报、长城网


信访局局长为农民工“讨薪”走红网络,点赞的同时更应该深思



信访局长斥责企业没良心的视频,一经媒体报道就迅速走红了网络,都是一致的为局长点赞的!
 
视频里,说的都是实话,老百姓一听就懂,明事理人都知道的道理。观众为局长点赞,是因为他说了实话,面对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站在了工人的一边,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的痛斥企业拖欠工人工作的行为。

但是,也应该看到,替农民工讨回工资的单位居然是信访局。根据《信访条例》,信访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为农民工直接向企业讨要工资,是信访局的工作职责吗?按照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管理机关应该是劳动行政部门吧?



每到年底,农民工四处讨薪的一幕便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今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就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务院重拳整治恶意欠薪:2020年春节前须动态清零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在会上说道,今年,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有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欠薪问题。对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该领导小组准备近期印发相关文件,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此期间,对非常时期顶风恶意欠薪行为,将采取非常手段,雷霆出击,重拳整治,“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还流泪,要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工工资能拿到手,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和家人团圆。


同时,各地将指导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还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清理化解历史欠薪陈案,坚决防止新欠。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两个清零”,即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
最高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获刑7年
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时候,农民工讨薪可以不依仗李海明这样的好官拍案而起的“怒斥”企业,不需要国家专门成立机构年年搞突击行动,而是依照法定程序、专门执法机关各司其责,让企业时时担心欠薪受到法律制裁,才能实现法治社会的长治久安,民众不再要为视频中这样负责任的局长捧为“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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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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