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杀害村干部女儿后自杀,曾因强拆纠纷告状当地政府被判三年!
法萌君语:2019年年末的12月24日6时许,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杨文副主任医师遭到一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去世。伴随着着新闻事件的现场视频传来,震惊了世人。在纷纷谴责凶手的残暴同时,事件起因的后续报道传来,引发了一波波深层次医患关系的反思。就在2020年年初,经媒体报道,又一起报复杀人事件震惊了世人。谴责凶手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思考如何避免此类悲剧的一再上演?
1月1日18时53分至57分许,江苏仪征刘集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1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彭在林已自杀身亡。据了解,彭曾因拆迁纠纷将刘集镇政府告上法庭。
据案发后仪征警方发布的紧急协查通报显示:2020年1月1日18时许,仪征市刘集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经工作,确定彭在林(男,1971年9月15日生,仪征市刘集镇刘集村联盟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对重点路线场所的搜捕,2日上午9时许,警方发现嫌疑人在刘集镇刘集村自杀身亡。
被嫌疑人杀害的死者系曾经担任当地村干部的杨某某的女儿。据知情人士透露,嫌疑人作案动机疑似与当年自家与政府的拆迁纠纷有关。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2日,有村民告诉澎湃新闻,数月前,2019年夏天,嫌疑人彭某林曾去杨某荣家中叫骂,民警曾到场处理。“由于没有实质性伤害,所以警方没采取强制措施。”
前述村民称,约两三年前,杨某荣当时还担任刘集村的村干部时,彭某林房子被拆。“彭某林(性格)比较较真”。“他(彭某林)也因此被关进牢里。”杨某荣后来被调至镇上工作。
天眼查上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4年4月,彭某林的房屋被拆。随后,彭某林以财产损害为由,起诉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索赔145.9万元,一审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仪征市委市政府官方微博2015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命名2014年度五、四星级村党组织书记的决定》称,刘集镇刘集村党支部书记杨某荣等18名同志被市委命名为四星级村党组织书记。
前述村民称,2019年夏季,彭某林出狱。
1日19时许,彭某林持刀行凶。
该村民称,杨某荣妻子在与彭搏斗时手部受伤,正在医院治疗。该村民家人曾去医院看望。在医院里,杨某荣抱着头,嘴里说,“要是砍的是我就好了,冲着我去就好了,不能冲着我女儿。”杨某荣的女儿今年26岁。彭某林此前做花木生意,比如开着拖拉机到集市上卖花。
天眼查公布的“彭某林与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彭某林诉称,2014年4月14日下午,被告方、刘集镇人民政府指使不明身份的人员对他的住房及仓库进行冲砸。7月9日,被告将他经营的养猪场推倒,场内财物均被掩埋。7月15日,被告再次指使他人抢夺他种植的花木。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45.9万并承担诉讼费用。
仪征市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因搬迁发生纠纷,双方在本案中并非平等民事主体。被告依照地方规划,对辖区内住户实施的搬迁行为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原告认为该行为对其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应当就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故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照相关规定,法院驳回原告彭某林的起诉。
在中国法院网“网友留言”栏目,至今仍然能看到彭在林家属的“紧急报案留言”。
1月2日,仪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日19时许,该市刘集镇街道荣芸烟酒店和联盟组花木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致1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彭某林(男,48岁,刘集镇人,无业)有重大作案嫌疑。2日9时许,仪征市公安局发现嫌疑人彭某林在刘集镇刘集村自杀死亡。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2日中午,曾代理彭状告政府一案的律师向人民网透露,当时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建议,妥善化解矛盾,避免激化,没想到最终酿出惨剧。
以上图文综合来自澎湃新闻、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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