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典型的P2P受害人的心路历程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个月:少一毛都不行!
第六个月:90%也行——
一年后:50%也可以的——
两年后:不想再提了,想起来就是一阵的心痛——
E租宝案发,距今已经四年多了,成了多少受害者抹不去的心痛。
2015年12月8日,“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案资金已被有关地方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2017年9月12日,e租宝案宣判:涉案公司被罚19亿,丁宁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网贷天下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进入立案执行阶段。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据21世纪经济报道,1月16日上午十点多,一位杭州的e租宝受害人收到了她的退款!退款比例为35%!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有受害人陆续收到了法院退回的投资款。下两图分别为昨晚和今天早上不同受害人收到退款的短信通知截图。
“返钱的手续是最先报案的时候去派出所登记,后来还有一个线上平台登记的, 在之后就没什么消息了,一直等到今年7月新闻消息说去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再登记一次,就到现在返钱了。”该投资人对媒体记者表示。
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e租宝”案的资金清退公告。公告表示,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工商银行会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具体清退时间段的提示短信。有投资人向记者表示,确实收到了银行的提示短信,上述短信表示“预留非工行账户的,到账时间一般为3个自然日,不同银行入账时间有差异。”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公告,有三类人不在此次资金清退范围,首先是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此外,参与本案集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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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