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示: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报险 法院判决不予赔付保险金

烟语法明 2020-09-17


中国江苏网12月27日南通讯(通讯员 何佳伟)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报警、报险,仅自行协商处理了该交通事故,导致保险公司、交警部门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近日,南通崇川法院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冯某与陈某驾驶的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二人并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也未通知保险公司,各自拍摄照片后即离开现场,两车由施救车辆拖离现场。

第二天,冯某、陈某二人至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报警、报险,并签署《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书》,该记录书载明的事故责任为冯某全责、陈某无责任

后冯某向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认为冯某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从而拒绝赔付;

交警部门就该事故进行了调查,但因冯某、陈某在事故发生后未报警,且未能调取到事发时事故发生路段视频,从而无法确定事发时车辆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及状态。


冯某的受损车辆经评估,维修费用为2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对冯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20余万元保险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提醒,影响交通事故的性质、原因的因素很多,包括了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情形,而此类因素,需当事人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才能查清,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或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通知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将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阅读链接


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


一是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情况下肇事的。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2)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3)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5)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二是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酒后严禁驾驶各类机动车。吸毒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药物麻醉与吸毒有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从某种角度讲,吸毒也是一种药物麻醉,不同之处是药物麻醉有时是治疗某种疾病所需,但驾车有时效果是一样的。

三是车辆未年检、无牌照情况下肇事的。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无牌照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四是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每个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都要求客户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定时间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调查评估,作出结论,若超出一定期限,保险公司可能无法进行调查取证,责任也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了。若客户在发生事故时虚报案情,以套取高额保险,这违背了诚信原则,不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五是自车撞了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即驾驶员有可能故意撞伤家属,骗取赔偿金。

 六是第三方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事故赔偿的权利。

七是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投保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任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如果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客户都无权与第三者私下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客户的投保合同进行理赔。如果客户与第三者私下达成协议的,超出保险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

八是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发生转卖、赠送他人或其他一些改变权属行为时,都必须登记过户,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只能由原车主承担责任。如果车主改变了用途等事项,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登记和评估损失。

   八是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九是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往期文章:公安机关《训诫书》是否有法可依?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往期文章:美国《吹哨人保护法案》的发展历程


往期文章:法制科科长明知局长办公会决议违法,并未对错误指令提出异议,被判滥用职权罪

       往期文章:最高法:除借款合同外的双务合同,不能以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为违约金过高的标准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