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家乡环境污染问题一审被判两年半,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
来源 | 潇湘晨报,记者 | 肖洁,原标题《女子因举报家乡环境污染问题获刑:作为村里考出来的大学生,不能不管》
7月28日,安康中院:撤销本案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图/受访者提供
李思侠是陕西某国企职工,因举报安康石泉县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2019年被石泉县法院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李思侠不服,提出上诉,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日前,此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李思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级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
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李思侠坦言,虽然户籍不在双喜村,但是作为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村里环境遭到破坏,她有义务参与维权,“落叶归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也有人劝她别瞎掺和,她却表示自己不能坐视不管。“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如今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烟雾漫天,不能不管。”
对话当事人
01
案子在向好方面发展
潇湘晨报:现在和家人在一起吗,身体状况如何?
李思侠:我现在在西安,下午送女儿坐飞机回上海,这会儿家里没有人。身体最近好一点了,我调整的还好。
潇湘晨报:听到案子要发回重审消息时是什么感受?
李思侠:总的来说,是向好的方面发展。安康市中级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对这个案件是充分了解的,也很重视。特别是法官,自从接到我的案件组成合议庭后,他很认真地把整个卷宗都了解清楚,自己也做了一些整理。
当然也有遗憾,我们希望这个案子在二审法院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一直是坚持无罪,现在是一审已经撤销了,那就看后一步情况怎么样,届时愿法庭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判。
潇湘晨报:二审期间怎么过的?
李思侠:这几天我的姐妹都过来陪我,我女儿是自始至终地陪伴。她自从接触我这个案件,工作就一直是在请假,对她耽误很多,我心里过意不去。我快90岁的老母亲这次二审也说要来,可能法院担心她年龄大,不便旁听,所以没有去。
我早年和丈夫离婚,女儿14岁起就是我一个人抚养。这个案件也让她成长了许多,感觉一下长大了有担当了。特别欣慰的是,我女儿为我打点这一切,包括她上海的家人,公公婆婆都很支持,认可我做的事情是正义的,很感谢他们。
潇湘晨报:律师发现虚假笔录的问题是什么时候?
李思侠:一审之后。我的律师特别敬业,而且是行动力极强的一个精锐团队。他们一接触到我这个案子,第一时间就是要还原真相,这一点他们工作做得很扎实,多次到双喜村了解情况。从7月6号到19号,几个律师连续不断每天从早到晚看证人证言的同步录音录像,从中发现很多问题。
潇湘晨报:你怎么看?
李思侠:录音里面讲的跟记下来的书面材料不一样,这个事情我们还在继续提起公诉。另外就是对非法采矿行为,我们也会继续追究。
不管从主观,还是从客观,我的行为都是挽救双喜村的环境。我心痛村民出钱出力修的村道,自己还没有得到方便,就被采石场破坏。作为一个公民,作为那个地方的出生的人,我有义务呼吁政府解决问题。
李思侠其人。图/受访者提供
02
我对故乡很有感情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开始参与采石场维权?
李思侠:2008年这两家采石场经过拍卖,取得了采矿权,但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办理采矿手续。取得采矿证应该先做环评报告,然后有了生产许可证才能换成采矿证。但是他手续不齐全,就开始采矿了。
进村不到半年,采石场的车辆就把村道压坏了。这条路修好刚一年,村民当然心痛,慢慢就出现了矛盾。我经常回去探望父母,也注意到了变化。
潇湘晨报:什么变化?
李思侠:2012年村民和石场的矛盾激化,有好多村民骑摩托车摔跤了,送孩子到外面去上学也很不方便。村民们拦路,不让石场开,但石场的负责人是村干部,村民没办法。
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况且当时修路,我捐了钱,如今看到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变成大坑小坑,不能坐视不管。
潇湘晨报:你家有受到什么影响吗?
李思侠:我母亲也是一个直接受害者,水田和旱地都被石场的石渣覆盖,无法耕种。特别是污染问题,石场把植被毁掉了,裸露地方的风一吹,特别是在开采的时候,天都是灰色的。2013年我实在没有办法,也不知道是哪一个部门来管,就写了一篇文章,向环保部门反映。第一篇文章我还发在微博里面,就是“还我们绿水青山、还我们平整的路”。
潇湘晨报:老家以前是什么样子?
李思侠:我印象中的双喜村山清水秀,春天有菜花香,村道两边都是菜花,秋天就是稻谷香。这里很宁静,村民也很朴实,种一些很环保的蔬菜。我一直想着晚年能落叶归根,故乡情浓,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现在路大坑小坑,甚至还不如从前,然后烟雾漫天,我很揪心。第一次的举报,石场停了一年,到了2015年,他又开采了。2017年的时候,我自己又开始举报,但也有相关部门的人说,我是出去工作的人,户口不在这儿,没有资格来管。
潇湘晨报:你的户口在西安?
李思侠:当时我在西安市里有稳定工作,是一个国企的员工。但是父母住在村里,我每月都会回家看看。
03
有事请政府解决,不是无事找事
潇湘晨报:据说你是村里第一位大学生?
李思侠:我1982年从安康师范英语班毕业,然后又到陕西师范大学进修了两年。那时候我是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虽然是师范学校出来教书,但村里的长辈们都很为我骄傲。所以他们为什么2017年要委托我写举报信,向上级反映材料,也是对我的一种信任。
潇湘晨报:村里人找你的时候,当面谈的吗?
李思侠:双喜村当时有两个村干部新上任,他们觉得既然是村民推选他们来负责村上的事情,那么他们就要给村民办一件实事。村道是首要问题,走了这么多年的烂路了,没有人管,就跟我谈了。我记得是夏天,因为母亲房子漏雨,我回去跟我母亲修补房子的时候,这个村干部就找我谈。
潇湘晨报:其他村民呢?
李思侠:其他村民也说这个路要恢复,要请求政府。挨着石场边上住的,他们的水井被石场给覆盖了,让他们吃河沟的水,吃了这么多年。2018年5月20号,省督察组亲自去村民家里去看,把水龙头打开,流出来浑水,当时检查组的人说,这个水还能吃这么多年啊,就感到很揪心。
所以说为什么我要去接受38户村民的委托,不管是口头委托也好,书面委托也好,我就觉得要有担当,接受他们的委托,把这些具体情况形成反映材料,向政府部门反映,向职能部门反映。
潇湘晨报:后来怎么被拘留了?
李思侠:5月20号省督察局去核查,针对我在网上提出的石场问题,水井问题,侵占村民林坡问题核实,后来领导就说情况属实,责石泉县限期整改。然后21号县上领导就到村里开现场会,定解决方案,定解决期限。结果一转身,事情就变了。
把我带到公安局第一天就问我,给你定的寻衅滋事,知道什么意思吗?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什么意思,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他说寻衅滋事就是没事找事,我说那不对,我们是有事请政府解决,怎么是无事找事呢?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取保候审?
李思侠:从2018年8月到今年6月16号,在看守所待了21个月。女儿一直在外面给我申请,我本人也向法院写了申请。我认为我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出来的时候,二三十个村民都在我母亲家里等着我回去,从下午一直等到晚上。
潇湘晨报:有村民说你脑子进水,瞎掺和,你怎么看?
李思侠:这样的评价我不介意,因为他们认识水平有限,我不能去和他们计较。双喜村大部分村民都是很厚道的,他们说不出来话,那么我们替他维权,替他说话。我的行为是善意的。
04
母亲得知我被抓,一直在哭
潇湘晨报: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格要强的人吗?
李思侠:我是一个较真的人。相关部门对村民的要求有回复,但我要的是解决问题,不是一纸回复,对吧?在这件事情上,我就是有一种坚持。
为了发展经济,牺牲广大村民的利益,孰轻孰重?而且环境是长远的,要从长远的打算,这样大规模的开采对后人生活的环境是一种破坏。我认为我做的事情是对的,也不会退缩。
潇湘晨报:委屈吗?
李思侠:即便当时在看守所,条件很艰苦,但是我不觉得辛苦。我确实是想为村民把这个事情解决。毕竟是那里是我的出生地,很有感情。父老乡亲们的问题,只要我能够承担,就有责任帮他们一把。
潇湘晨报:拘留期间家人是不是很担心你?
李思侠:派出所只能见律师,不能见亲人。刚开始女儿还跟我母亲瞒着,后面中秋节,我本身说要回来,结果没回来,最后就说了我被拘留。据说母亲当时一直哭,担心见不到我了,还好她支撑着,一直等我回来。
潇湘晨报:你担心自己吗?
李思侠:我很坦荡的,我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可以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我实事求是的把投诉过程告诉他们。
潇湘晨报:去年一审听到宣判两年半时,有什么感受?
李思侠:很气愤,当时我都不签字,不接受。最后就上诉了。
潇湘晨报:去年12月,石泉县政府办公室发了通报,针对反映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核查,如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一定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李思侠:对,这一次发回重审也好,我的辩护律师说针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我们继续追究,毕竟在法律程序上他就违法了。
05
没收村民跑路费,不是为了钱
潇湘晨报:为什么会选择设墩堵路,阻止矿山车辆通行的方法来维权,这种方式本身也不合法啊?
李思侠:我们路烂了10年,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没有人来过问,我们村民在村干部开会的时候,就委托我去寻求法律法规的支持。我去找石泉县乡村公路管理局咨询,得到了支持。工作人员告诉我据安康市通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可以设置限宽墩限制重吨位车辆进入。
村委会是主体,镇政府就是监管。那么村干部与组长商量怎么保护村道的措施,是有权利的。这不是三三两两私下商量的结果,是集体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查证,《安康市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对通村公路超限超载实行源头监督,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完善通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或绕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通村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通村公路上行驶。)
潇湘晨报:谁出的主意,你没质疑吗?
李思侠:村干部,因为他们让我咨询了乡村公路管理局,我就把我问到的条例告知村干部,他们就开会商议具体措施,最后采取设置限宽墩限制车辆通行。
潇湘晨报:之前还做过哪些努力,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思侠:一直是村干部在主导,我就负责写材料向政府反应。到镇政府反映,镇政府说这个石场是国土局发的证件,环保局发的证件,你去找他们。
潇湘晨报:为什么没走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
李思侠:村民那么辛苦,一天做小工100多块钱,做大工才200块钱。人家要养家糊口,谁出律师费?
潇湘晨报:强取村民跑路费6000元是怎么回事?
李思侠:2013年我们反映问题以后,石场就提出给那些受污染严重的村民一点赔偿。当时跟我母亲签了一个补偿,叫水电和旱地的污染费。村民分配的时候,我在西安工作,他们拿到污染费后说是李思侠通过举报给我们要回来的。他们可能为了感谢我,在分配会议上就提出给我分一点跑路费。
我没有参加分配,我也不知道,这6000块钱最后也没有人给到我。我有工资,再说,本来就去帮助村民,我拿这个钱干啥,我也没有过问。
潇湘晨报:你付出了哪些?
李思侠:我在单位上工资待遇还不错,不至于为了几千块钱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我为双喜村民做了多少事,发出那么多的举报信,一个举报信,EMS都是21块钱,我每一封信里面还要10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3块钱,10张照片几十块钱,一封信都要发50块钱。
06
坚持维权到底,望撤诉
潇湘晨报:参与维权,你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哪些影响?
李思侠:我面临退休,工作量相对轻松一点,所以我回去的比较多。我单位的同事、领导好像还挺理解,他们也关注了这些事情。出来以后领导还在办公室接见我,就说我工作几十年,对我的人品还是很信任的,认为我没有做错事。
潇湘晨报:回顾整段经历,觉得维权难吗?
李思侠:难是难,也有幸能认识这么多热心的律师,包括环保协会的一个负责人,两次开庭都到庭审现场支持。如果没有大家的支持,我也很难坚持,因为他们的正义之心,他们的善良,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不后悔参与维权。
潇湘晨报:如果有网友向你咨询,会给他们什么建议?
李思侠:当然是要多学法律条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权。包括我想给这些村民讲的,这件事情我们虽然也受苦了,但确实学到了很多,我相信世间还是有公正的。
潇湘晨报:你对接下来改判无罪有信心吗,觉得自己减轻或不被判刑的因素有哪些?
李思侠:现在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已固定。我相信他们能够诚恳认识到自己错误,能够敢承认自己错误的话,这个事情我觉得一定是有好的结果。
如果说他们还是不改正错误,还要继续这样做下去。我的律师团队,我的亲人,我们会坚持维权到底,我们一直要打到底。
潇湘晨报:接下来的诉求是什么?
李思侠:最希望得到的结果,是给我们撤诉,并且给村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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