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派驻法院检察室揭牌
榆林市首家
派驻法院检察室在定边揭牌!
日前,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与定边县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定边县人民法院、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人民法院派驻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并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举行了派驻检察室揭牌仪式。定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学友,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定边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绥平及检法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郭永刚指出,在法院设立派驻检察室既是推进法律监督端口前移的创新做法,也是全面倡导增强协作配合理念的崭新起点,更是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司法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依托上述目的和任务,派驻检察室将主要履行三项职责:深入一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处置渉法涉诉疑难案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在今后的工作中,派驻检察室将秉持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工作原则,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协作化解矛盾工作,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力度,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王绥平表示,派驻检察室是深化法检合作,增进法检共识,提升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保障人权,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将积极协作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对检察院派驻检察官表示热烈的欢迎。
最后,任学友、郭永刚共同为派驻检察室揭牌,并与参加揭牌仪式的其他同志参观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
正义网南宁5月18日电(通讯员韦镇强)5月14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检察院派驻法院检察室在上林县人民法院举行揭牌仪式。
中共上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创新指出,派驻检察室的设立是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的结果,既是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诉讼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探索,也是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实现法律监督目标的重要举措,为法检两家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搭建了一个更加务实高效的平台,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院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两院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设立派驻检察室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创新,统筹完善司法理念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要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这一平台,加强沟通与协作,互相支持配合、互相监督制约,共同为构建平安上林、和谐上林贡献法治力量。
据悉,该院派驻法院检察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家派驻基层法院的检察室,主要履行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执行活动的监督等各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烟语君:群里有网友评议,法律定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而非专门的监督法院一家,是不是按照此挂牌理论,以后检察院需要在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等等都要一一设立派驻检察室?其实监督不监督,又何必在于是否设立监督室?对于法院案件的不立案、纠错难的问题,拿出几份公开的检察建议,提出几件公开庭审的抗诉案件,不是好过设立几个检察室?
如果仅限于设立了检察室,而不发挥真实的监督作用,社会民众会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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