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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被判刑: 二审检方撤诉

烟语法明 2020-09-17


7月28日,二审法院安康市中院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后。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向石泉县法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

李思侠等3人的辩护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距离他们彻底无罪,还差最后一步。”

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准许石泉县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受访者供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报道显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多年以来,她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老家两家石料厂存在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的情况。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同年9月30日,被石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此案另两名嫌疑人魏智波和张海成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

公诉机关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此外,检方列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1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为。

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2019年6月13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法院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李思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6月9日,此案二审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开庭审理。

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对证据等问题存在争议,二审法院合议庭一度两次宣布休庭。

在此期间,辩护律师在查阅录音录像发现,其中多处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内容完全不符,“存在重大不一致的地方”。李思侠的家属说,笔录里说认罪了,录音里就没有,存在虚假证据的问题。

7月28日,二审法院安康市中院做出《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重审期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向石泉县法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认为,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裁定准许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

李思侠的辩护律师王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按照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检察院起诉后,法院才能进行审判。审理期间,检察院有权撤回起诉,对于撤诉要求,法院可以准许。

目前,石泉法院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后,案件又回到了检察院阶段,依法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作出不起诉决定。只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意味着李思侠等人将彻底无罪。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李思侠等人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转自上游新闻)


对话当事人

01

案子在向好方面发展


潇湘晨报:现在和家人在一起吗,身体状况如何?


李思侠:我现在在西安,下午送女儿坐飞机回上海,这会儿家里没有人。身体最近好一点了,我调整的还好。


潇湘晨报:听到案子要发回重审消息时是什么感受?


李思侠:总的来说,是向好的方面发展。安康市中级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对这个案件是充分了解的,也很重视。特别是法官,自从接到我的案件组成合议庭后,他很认真地把整个卷宗都了解清楚,自己也做了一些整理。

当然也有遗憾,我们希望这个案子在二审法院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一直是坚持无罪,现在是一审已经撤销了,那就看后一步情况怎么样,届时愿法庭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判。


潇湘晨报:二审期间怎么过的?


李思侠:这几天我的姐妹都过来陪我,我女儿是自始至终地陪伴。她自从接触我这个案件,工作就一直是在请假,对她耽误很多,我心里过意不去。我快90岁的老母亲这次二审也说要来,可能法院担心她年龄大,不便旁听,所以没有去。


我早年和丈夫离婚,女儿14岁起就是我一个人抚养。这个案件也让她成长了许多,感觉一下长大了有担当了。特别欣慰的是,我女儿为我打点这一切,包括她上海的家人,公公婆婆都很支持,认可我做的事情是正义的,很感谢他们。


潇湘晨报:律师发现虚假笔录的问题是什么时候?


李思侠:一审之后。我的律师特别敬业,而且是行动力极强的一个精锐团队。他们一接触到我这个案子,第一时间就是要还原真相,这一点他们工作做得很扎实,多次到双喜村了解情况。从7月6号到19号,几个律师连续不断每天从早到晚看证人证言的同步录音录像,从中发现很多问题。



潇湘晨报:你怎么看?


李思侠:录音里面讲的跟记下来的书面材料不一样,这个事情我们还在继续提起公诉。另外就是对非法采矿行为,我们也会继续追究。


不管从主观,还是从客观,我的行为都是挽救双喜村的环境。我心痛村民出钱出力修的村道,自己还没有得到方便,就被采石场破坏。作为一个公民,作为那个地方的出生的人,我有义务呼吁政府解决问题。


李思侠其人。图/受访者提供


02

我对故乡很有感情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开始参与采石场维权?


李思侠:2008年这两家采石场经过拍卖,取得了采矿权,但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办理采矿手续。取得采矿证应该先做环评报告,然后有了生产许可证才能换成采矿证。但是他手续不齐全,就开始采矿了。


进村不到半年,采石场的车辆就把村道压坏了。这条路修好刚一年,村民当然心痛,慢慢就出现了矛盾。我经常回去探望父母,也注意到了变化。


潇湘晨报:什么变化?


李思侠:2012年村民和石场的矛盾激化,有好多村民骑摩托车摔跤了,送孩子到外面去上学也很不方便。村民们拦路,不让石场开,但石场的负责人是村干部,村民没办法。


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况且当时修路,我捐了钱,如今看到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变成大坑小坑,不能坐视不管。


潇湘晨报:你家有受到什么影响吗?


李思侠:我母亲也是一个直接受害者,水田和旱地都被石场的石渣覆盖,无法耕种。特别是污染问题,石场把植被毁掉了,裸露地方的风一吹,特别是在开采的时候,天都是灰色的。2013年我实在没有办法,也不知道是哪一个部门来管,就写了一篇文章,向环保部门反映。第一篇文章我还发在微博里面,就是“还我们绿水青山、还我们平整的路”。


潇湘晨报:老家以前是什么样子?


李思侠:我印象中的双喜村山清水秀,春天有菜花香,村道两边都是菜花,秋天就是稻谷香。这里很宁静,村民也很朴实,种一些很环保的蔬菜。我一直想着晚年能落叶归根,故乡情浓,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现在路大坑小坑,甚至还不如从前,然后烟雾漫天,我很揪心。第一次的举报,石场停了一年,到了2015年,他又开采了。2017年的时候,我自己又开始举报,但也有相关部门的人说,我是出去工作的人,户口不在这儿,没有资格来管。


潇湘晨报:你的户口在西安?


李思侠:当时我在西安市里有稳定工作,是一个国企的员工。但是父母住在村里,我每月都会回家看看。


03

有事请政府解决,不是无事找事


潇湘晨报:据说你是村里第一位大学生?


李思侠:我1982年从安康师范英语班毕业,然后又到陕西师范大学进修了两年。那时候我是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虽然是师范学校出来教书,但村里的长辈们都很为我骄傲。所以他们为什么2017年要委托我写举报信,向上级反映材料,也是对我的一种信任。


潇湘晨报:村里人找你的时候,当面谈的吗?


李思侠:双喜村当时有两个村干部新上任,他们觉得既然是村民推选他们来负责村上的事情,那么他们就要给村民办一件实事。村道是首要问题,走了这么多年的烂路了,没有人管,就跟我谈了。我记得是夏天,因为母亲房子漏雨,我回去跟我母亲修补房子的时候,这个村干部就找我谈。


潇湘晨报:其他村民呢?


李思侠:其他村民也说这个路要恢复,要请求政府。挨着石场边上住的,他们的水井被石场给覆盖了,让他们吃河沟的水,吃了这么多年。2018年5月20号,省督察组亲自去村民家里去看,把水龙头打开,流出来浑水,当时检查组的人说,这个水还能吃这么多年啊,就感到很揪心。


所以说为什么我要去接受38户村民的委托,不管是口头委托也好,书面委托也好,我就觉得要有担当,接受他们的委托,把这些具体情况形成反映材料,向政府部门反映,向职能部门反映。


潇湘晨报:后来怎么被拘留了?


李思侠:5月20号省督察局去核查,针对我在网上提出的石场问题,水井问题,侵占村民林坡问题核实,后来领导就说情况属实,责石泉县限期整改。然后21号县上领导就到村里开现场会,定解决方案,定解决期限。结果一转身,事情就变了。


把我带到公安局第一天就问我,给你定的寻衅滋事,知道什么意思吗?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什么意思,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他说寻衅滋事就是没事找事,我说那不对,我们是有事请政府解决,怎么是无事找事呢?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取保候审?


李思侠:从2018年8月到今年6月16号,在看守所待了21个月。女儿一直在外面给我申请,我本人也向法院写了申请。我认为我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出来的时候,二三十个村民都在我母亲家里等着我回去,从下午一直等到晚上。


潇湘晨报:有村民说你脑子进水,瞎掺和,你怎么看?


李思侠:这样的评价我不介意,因为他们认识水平有限,我不能去和他们计较。双喜村大部分村民都是很厚道的,他们说不出来话,那么我们替他维权,替他说话。我的行为是善意的。(转自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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