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的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新员工发证件时,随手将员工证件丢在地上,新员工只能弯腰去捡。
当天有多人将该视频上传到抖音平台,引发网友热议,“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工资记得要回啊”“没有尊严的工作,宁可不做”“公司与员工应该平等”。还有网友指出,这足以体现,这家公司在企业文化上就不尊重员工。
网友认为该公司涉嫌歧视员工,该公司回应,单位管理人员失职,主管率团队向员工致歉。有媒体报道,已有大批员工从该公司离职,目前有消息称3000人走了2900个。据抖音@湖北日报 9月6日发布另一段视频显示,这家公司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基本都是员工们前来办理离职手续。
视频内容显示,三个男子站在一个桌子前面,两个男子身穿红色马甲,一男子身穿白色短袖露出肚脐,靠当中一男子手持话筒念着员工名字,念到一个名字,就向地上扔一个员工证件。很多人弯腰捡起地上的证件,可以看到,一人弯腰从地上捡起自己证件的同时,另一人的证件从他眼前飞过。
据抖音@江苏观察 9月5日消息,世硕公司对视频内容回应表示,视频内容不实,正在澄清。“我有看到,但我觉得那个应该不是(真)实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有在澄清了。”随着舆论的发酵,世硕公司在9月5日晚发布了该视频的说明。与员工回应相反,这次他们承认了这件事,但认为这件事是“招工旺季场地受限导致的,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的。
网传的一份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开具的《关于网传负面新闻的说明》称:对于我司新人培训单位,因招工旺季场地受限,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以不当的方式发放员工证件,致使新人不受到尊重,我司深表震惊与遗憾,因此事造成社会大众不良观感及负面影响,在此表达万分歉意!针对此事,我公司立即调查并作出以下承诺:1.单位管理人员失职,主管率团队向员工致歉,请求对于管理失当的谅解;2.重新审视及完善培训人员的管理及教导,把关爱员工的理念贯穿始终;3.加强主管现场巡视与监督;4.当事员工不当作为,依厂规处理。
然而,这份道歉声明没能挽回员工们的好感。9月6日,抖音@湖北新闻 发布的视频显示,员工证扔地事件爆发后,世硕公司出现员工集体性离职,3000名员工已有2900名离开。
天眼查显示,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又名世硕电脑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坐落于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工业园,母公司为和联集团。主要从事高科技电子产品的生产,为全球五大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世界级工程技术研发团队,为消费者、企业用户提供最具创新的科技解决方案,母公司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之关系企业,目前和硕集团除了在浦东新区康桥已注册三家公司外,于昆山建立的世硕科技构成“和联/永硕华东营运中心”,总投资6.27亿美元,包括世硕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另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自今年4月以来,已有8起劳动争议案。
该公司员工小吴(化名)告诉记者,他今年21岁,2018年进入该公司,昨天已经向公司领班提出辞职并得到同意,9月6日上完最后一天班后就要离开。小吴来自广州,他之所以离职一方面是因为5日的视频让他对该公司的企业文化比较失望,另一方面也有个人打算。“三点一线的工作制,上班就是为了下班,天天同样的氛围,说到底就是能接受就做。”小吴说,他的月工资最高能拿到4700元,平均每个月4300元左右,扣除水电等费用后到手3900元左右。
前公司员工小李(化名)告诉记者,自己今年6月份曾入职该公司,从面试到上班,就在那呆了四五天。当时离开的原因是被分错班,但相关领导推卸说是下面员工责任,最后无奈只好离职。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那里的饭菜比较贵,一顿八块,全素。
记者拨打该公司工商系统登记过的两个电话,一个无人接听,另外一个已经停机。
不知道“2900人离职”的数字是来自哪方的统计,准确与否。但无论如何,这种扔地上的发放证件方式,必然在员工心里引发不满和抵触情绪,他们如果选择离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即使选择“忍辱”留下,恐怕那个伤疤也已经种下。
据时代财经报道,对于大量员工离职一事,一位受访者表示,“这个厂每天都能找好几百上千人,每天走的也很多。这活不需要技术,只要是个人都可以干,门槛低。”现实或许如此,但是道理却不能如此。
“是个人都能干”,不代表就可以“不把人当人看”。哪怕他们从事着机械式的劳作,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灵魂。越是在基层,越要强调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他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并不代表他们的世界里都是物质,他们同样有自己的精神生活,同样需要尊重与认可。如果说,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强盛稳定的基石,那么在这条庞大流水线上的庞大人群,就是基石的托举者。他们或许没有光鲜的学历、高超的技艺、渊博的知识,他们从事着简单的重复性工作,却共同贡献了一个时代的底气。得人心者得天下,企业也是一样,得员工者得市场。 法律人士表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视频里,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发放新员工证件时,随意丢弃印有职工名字的证件,将新员工的证件弯腰捡拾自己的被丢在地上工作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职工人格的侮辱,不仅涉嫌构成行政违法,职工也可以因此主张企业进行劳动赔偿。
以上部分事实报道资料综合引用来自楚天都市报、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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