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一名法官在单位被人杀害。
现场目击者潘先生称,事发时,他在周家法庭办事,他通过窗户看到嫌疑人与被害法官发生争执,其进屋劝架时看到,嫌疑人手中有刀,被害法官身体已经出血。潘先生将被害法官拉到别的屋里后打电话报警,电话没打出去,受伤法官陷入昏迷。新京报记者从双城区委宣传部获悉,被害法官57岁,即将退休,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目击者称,行凶男子欲离婚,其房产证被妻子交到法院,男子酒后找法官闹事,据趁法官出庭其他案件休庭期间,嫌疑男子将法官拽进收发室,持刀将其刺伤,报警电话还没打出去,人就已经不行了。
针对前述案件,11月16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调查中。
稍早前,有自媒体发布文章称,犯罪嫌疑人系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事发当日,该嫌疑人持凶器进入周家法庭行凶。
但前述说法尚未获得权威部门证实。前述双城区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将会发布通报统一回答。 针对周家法庭是否有安检等疑问,澎湃新闻暂未能联系到该法庭工作人员置评。 据新京报16日报道,事发13日,现场目击者称,通过窗户看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法官发生争执;进屋劝架时,看到犯罪嫌疑人手中有刀,被害法官身体已经出血。据悉,被害法官57岁,即将退休。 同日,双城区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前述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方面公布详情。暴力伤害法官就是伤害法治,最终买单的是每一个人
司法活动,本是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放弃了暴力互害纠纷解决方式发展而来和平理性解决纠纷的千年成果,本应以法律途径司法渠道解决纠纷,可负责处案件的法官,却突然面对刺来的尖刀,这是何其可怕的一幕。司法承担着定分止争的使命,这决定了它“黑白分明”的属性,谁对谁错必须明了清晰,而不能“和稀泥”。既然要断出是非,法官哪怕再公正,也不可能让各方都满意。如果不满意一方能够理性对待,将不利结果归因于自身,则可实现案结事了。多数情况是这样。因法律知识欠缺、性格偏执等原因缠诉闹事的,也有。因此迁怒于法官并进行人身伤害,则是最极端情况。这些年,媒体报道过多起法官被伤害事件,其中,湖南永州一男子在法院内持枪扫射法官,广西梧州六名法官遭泼硫酸,最为极端。同时,检察官、警察等因正当履职被伤害的案例,也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呼啸而来的子弹、迎面而来的尖刀,阻止不了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决心和行动。但让他们带着心理压力办案,却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状态。哪怕只有极少数人,在极个别情况下,因脑海中闪出“会不会被伤害”的念头而在做裁判时让法律天平稍稍偏一点,都将是对法治的莫大伤害。最终为此买单的,也将是社会的每个人。近年来,伤害医生事件频发,“伤害法官会不会步伤医后尘”,成为压在很多人心头的石头。1、不让司法人员受伤害,需要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讼结果,避免过激行为。在这方面,包括网络在内的公共传播平台负有特殊职责。五年前,湖南永州法官被枪击事件发生后,网络上非理性声音不少。而这次,基本是谴责暴力的声音,从中可以窥见网民在理性方面的进步。社会已经形成这样的共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暴力行为都不可原谅。2、不让司法人员受伤害,需要各环节做好防范,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
法院都会在一楼大厅设置有安检门,外人需要经此安检才能进入,但发生悲剧的是基层法庭,有些法庭由于人员配备问题,安检形同虚设。另外,民事案件开庭不配法警,缺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等问题,在现实中也普遍存在,为悲剧发生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