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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个多月18万人嫖娼被罚?网友:官网系统检索漏洞导致

烟语法明 2021-04-01


   南方+客户端,11月25日消息,有网友在社交网站上发帖表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搜索发现,浙江近三个多月有18万多条关于卖淫嫖娼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根据该帖子的搜索步骤,南方读+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用关键词“嫖娼”进行了搜索,发现该网页末尾确实如帖子所述,显示共有10739页,有182552条案件记录。在第一页的案件处罚时间显示为2020年11月25日。


点击进入每一条案件,会显示该案件的具体信息。


然后点击【尾页】进入案件记录的最后一页,发现显示的处罚时间为2020年8月9日,因此该发帖人得出了浙江近三个月查处了18万多人的结论。


但有网友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该网友表示,实际数量并没有这么多,之所以出现这个搜索结果是由于官网系统检索功能的漏洞导致的。


根据该网友的解释,从尾页开始一直往上翻页,可以发现页数一直变化,但显示的案件记录一直都是同一批,也就是说这个案件记录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按照网友提供的方法,南方读+用时间段检索的方式进行搜索11月的处罚记录,发现一共有60页,1006条记录。


再次去到尾页往上翻页,就没有出现上面提到的页数变化但结果不变的情况。所以这种搜索得出的结果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截至发稿前,浙江政务服务网暂时没有作出说明和修改。
        那么,除了浙江省外,其他省份有没有公布和嫖娼相关的行政执法的结果呢?南方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关键词搜索,搜索结果显示暂时没有数据。


(以上来源:南方+客户端)


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嫖娼作为一种违背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行为,当然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属违法行为。《刑法》中并没有将嫖娼入刑,即没有嫖娼的相关罪名,嫖娼并不属于犯罪行为。

 

虽然,嫖娼不构成犯罪,但并不能因此认为就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嫖娼被抓后,如果情节很轻微,公安机关可以处以罚款、批评教育。但对经常嫖娼或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可以处以十五日拘留和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拘留会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对以后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答案肯定是有影响的,嫖娼案底是不能通过政审的。

 

比如说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都会要求你出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你有违法记录,可能会写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上,还有会影响到子女当兵服役。 


嫖娼抓到会通知家人吗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嫖娼被公安机关抓到的,如果是进行行政拘留的,是会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嫖娼未遂怎么处罚

 

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若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如果是情节较轻,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如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综上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还有一点,如果老公喜欢嫖娼,老婆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理由。但最终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

 

司法实践中,甚至出现过丈夫犯强奸罪而被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例,可见,在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嫖娼并不充分证明。(以上来自一分钟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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