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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法官被“假冒公检法”诈骗280万,公安局领导的亲戚滥用职权帮忙追款被判刑

烟语法明 2021-04-01

1月3日,某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湖北天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曾红波的一审判决书中,曝出该市法官甘某华被人电信诈骗280余万元。此文迅速引发热议,公众主要有两点质疑:什么样的诈骗术能骗倒经验丰富的法官?其被骗的280余万元是否是其合法收入?

1月5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法官甘某华遭遇的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天门市法院院长漆俊回应称,经多轮审计,被骗的280余万元是甘某华的合法收入。

公众号引用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2020)鄂9006刑初11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21日,天门市法院判决:2014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天门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曾红波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法院判决书在曾红波犯滥用职权罪中认定,

2016年6月21日,曾红波得知伍某(时任天门市公安局政委)的姨妹甘某华被他人诈骗的消息后,遂安排民警给甘某华做笔录,甘某华陈述被他人诈骗280余万元的事实。曾红波随即要求刑侦支队组织专班侦办此案,刑侦支队成立了由鄢某、孔某、蔡某2、杜某1、曾某1、程某等人组成的办案专班,曾红波作为分管领导负责该案的决策、指挥。


天门市公安局于2016年6月21日以甘某华被诈骗案立案侦查。办案民警查明有20人左右的银行卡被用于甘某华被骗款项的转账、洗钱,对嫌疑人办理了刑拘手续,进行网上追逃,并先后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办案民警了解到被抓获的嫌疑人大部分只是参与买卖银行卡,并没有参与实施诈骗犯罪,也不知道这些银行卡被他人用来对甘某华进行诈骗。



鄢某、孔某将上述情况向曾红波汇报,曾红波在得知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只参与买卖银行卡,未实施诈骗犯罪,考虑到甘某华的特殊身份,为了挽回甘某华的经济损失,曾红波要求办案民警在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时,向嫌疑人收取退赃款后退给甘某华。办案民警根据曾红波的指示,以办理取保候审为条件向嫌疑人家属施压,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退赃款后才能办理取保候审,办案民警向13名嫌疑人收取退赃款共计34万元。


经被告人曾红波同意退给甘某华27万元,另外7万元由天门市公安局转为罚没收入上缴天门市公安局财务账。2019年10月18日,甘某华向天门市监察委员会退缴人民币27万元。




1月4日,权威信源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2016年3月,有骗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联系上甘某华,要求其提供财力证明,并转账;截至2016年6月,甘某华共被骗280余万元。目前,该案仍在侦办中。“甘某华被骗前,家境在天门来说还算殷实。”该信源透露。

公众号文章显示,甘某华是湖北天门市法院法官,此前任该法院行政庭庭长,现在为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月5日,天门市法院院长漆俊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了甘某华法官的身份。针对甘某华被骗的280余万元是否属其合法收入的提问,漆俊说:“这280余万元经过多轮审计,我们的法官没有任何问题。”

法官是如何掉入“假冒公检法诈骗”陷阱的?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甘某华,未获回应。


自媒体“中国刘杰”称,从上述“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甘某华在2016年6月被诈骗280余万元后,有20人左右的银行卡与这280余万元有联系,最后经过调查,这20人左右只是参与了买卖银行卡,并不是直接诈骗甘某华280余万元的嫌疑人,最后公安机关在收取了这些嫌疑人家属34万元的“退脏款”,并向甘某华支付了27万元,不到其被骗的十分之一。而当曾红波因为涉案被调查后,甘某华在2019年10月18日向天门市监察委员会退回了之前收取的这27万元。从2016年6月甘某华被诈骗280余万元至今四年多,我们从这份判决书中没有看到该案被侦破的消息。

280万现金,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可是天文数字,别说现金,就是所有资产加起来也拿不出来呀!甘某华亲属均在公法系统工作多年,应该说对这种冒充公检法的网络诈骗具有高度的警惕吧?可这280余万就这样轻易地被骗子骗走了,真的让人匪夷所思!

以上综合来自裁判文书网、上游新闻、中国刘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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