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副院长:法官工作压力大,基层法院人员短缺问题突出
今年湖南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接受湘声报记者采访时提到,“高强度、高要求的工作状态,令法院人员流失问题难以得到缓解。”
高强度、高要求的工作状态,令法院人员流失问题难以得到缓解。杨翔坦言,尽管法官待遇比同级公务员高,但目前基层法院队伍仍然面临人员短缺,“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招录人员有时甚至连符合报名条件的都没有。”(转自:湘声头条)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基层法院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在案件快速增长的同时,由于编制不足、人员结构老化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建议省法院更加关注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适当增加编制,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干部培养,构建梯次人才队伍,以缓解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的压力。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是法院审判的“桥头堡”,是根基,一定要筑牢。建议省法院能结合边远山区法院实际情况,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及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在员额法官编制分配上给予照顾,以便更充分地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转自湖南高院)
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应明确规定法官年办案数不超量以提高案件裁判质量
“我认为通过保证法官办案时间来保证海南法院案件裁判质量是一个重要抓手。”在今年海南“两会”上,1月26日,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出建议。
黄桂提代表认为,一年365天,除掉104天周六日和大约30天的法定节假日,剩余的工作日也就230天左右,按每天办结一个案件计,每名法官每年能办理230个案件已属不易。近年来,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海南省员额法官的人均办案数连年提高。通过调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112件,2018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达184件,2020年全省法官人均办案达226件。部分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人均办案量比全省人均办案量更多。2018年,文昌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33件,美兰法院法官人均办案451件;2019年,美兰法院法官人均办案544件,龙华法院法官人均办案592件。
黄桂提代表说,他在调研走访时老百姓都认为法官审理案件不能像生意人做买卖越多越好,关键在于要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和案件的裁判质量。
为此,黄桂提代表建议,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该为案件人均数量长期过多的法院增加编制,满足每名员额法官每年办案数量不超过230件的标准。省委组织部联合省高院,联合制订提高员额法官,特别是基层和办案数量较大的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的方案。
同时,他还建议省高院完善案件调配机制,在保证当事人权益前提下,将案件在法院之间合理调配,让各法院之间人均审理案件数量均衡。省高院完善小额、简单诉讼案件速裁速判等机制,对小额、简单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做到速立速调速判。省高院完善调解机制,引入律师等专业人员发挥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的构建。(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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