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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奥迪车和100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

烟语法明 2021-04-01


福建厦门一对30多岁的夫妻对簿公堂决定离婚,但双方就女方父母当时给的嫁妆,如何分割起了争执。

双方结婚登记前,购买的奥迪轿车该归属谁?
登记后,女方父亲汇款100万元,这又该归属谁?

厦门思明区法院表示,结婚登记前后给的嫁妆离婚时归属可大不相同。

女方二次诉请离婚奥迪车和百万汇款成争议焦点
    
2017年,小玲和小军登记结婚,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双方的争执越来越多。女儿周岁时,两人开始分居。

此次离婚诉讼,是小玲第二次起诉了。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决驳回。

小玲认为,双方的关系一直没有好转,她要求抚养女儿,并且要求小军归还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小玲所说的“个人财产”
主要是两人结婚时她父母给的嫁妆

在结婚登记前几天,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登记在小军名下。此外,两人结婚登记之后,小玲的父亲还转账100万元至小玲的账户。
    
对此,小军表示,轿车是婚前购买。既然登记在其名下,是小玲父亲赠与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小玲无权要求返还。

小军说,100万元属于两人的共同存款。这笔钱后来交给岳父理财,产生的收益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玲父亲出庭作证。他说,给女儿汇款100万元只是为了有个存单在婚礼上撑场面,并没有赠与女儿和女婿的意思。

但小玲和小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玲曾告诉小军,100万元交给父亲帮忙打理,每半年支付一次收益,第一笔收益7.5万元已经给她了。经过法庭调查,小玲的银行账户,确实有这笔钱进账。


判决:奥迪车归男方所有,百万汇款女方得80%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结婚时间不长,两度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许后,关系没有改善,可以认定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准予双方离婚。考虑到婚生女未满3周岁,长期由母亲照顾,因此归小玲直接抚养更适宜。酌定小军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小军享有探视权。

那么,奥迪车和百万款项,到底归谁呢?

关于奥迪轿车
法院认为,在结婚登记前,小玲父亲与小军共同提车,将车辆登记在小军名下,应视为对小军的单方赠与。现在没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车辆属于小军的个人财产。
关于100万元款项
法院认为,这笔钱是在结婚登记后转账的,并于婚礼上展示,寓意长辈对孩子未来婚姻生活的祝福,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再结合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玲父亲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不过,考虑到100万元款项来自小玲父母,小玲与小军结婚至离婚的时间较短,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酌定小玲分得100万元款项及75000元收益的80%,小军分得20%,即由小玲向小军支付21.5万元。

审理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法律精神,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一般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加上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一般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官表示,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一方面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在子女登记结婚之后碍于情面,也不会去做这样的表示,导致子女离婚时产生纠纷。(来源:厦门晚报)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其中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民法典》继承编的司法解释(一)。新的司法解释将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父母帮忙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彩礼,对一些地区的人来说,是结婚过程中不小的一笔开支,这笔钱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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