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汉中一法官收人3万帮人缓刑、收人2万帮人保全,主动投案后不予起诉

烟语法明 2021-04-01


来源:陕西网汉中

日前,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男,196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原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会**、**、四级高级法官,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住西乡县**街**号。2020年7月2日被开除党籍,同年10月20日被免去审判**会**、**。无前科。

本案由西乡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6月22日经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3月,李某某等人将他人打成重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为使李某某等人适用缓刑,2014年春节后的一天,李某某托人通过西乡县通运建材公司**朱某某邀请刘某某等人在其家中吃饭,朱某某送给刘某某现金人民币1万元,请求刘某某在李某某的案件上予以关照。2015年9月,经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会会议研究,李某某等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朱某某在得知该情况后,于2015年11月到刘某某父母的家中再次送给刘某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及礼品,要求刘某某帮忙为李某某的案件提供帮助。2015年11月3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会因案件证据发生变化再次研究李某某案件时,刘某某参加了该次会议,发表了该案件赔付较高且取得当事人谅解,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提出对李某某判处缓刑的意见。最终审判**会会议作出决议: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的判罚。刘某某先后收受现金共计3万元并用于个人使用。

2011年3月,西乡县通运建材公司向西乡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中铁五局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其供应的砂石款及运费欠款共计111.013007万元,并提出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公司**朱某某为了尽快要回本公司的欠款,找时任**的刘某某帮忙,在刘某某父母家中送给刘某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刘某某予以收受并用于个人使用。2011年6月,刘某某向西乡县人民法院领导申请并前往湖南省衡阳市,对中铁五局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予以保全,后西乡通运建材公司如数追回欠款。


2019年7月5日之前,刘某某先后多次打电话给时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马某,并于同年7月5日下午,主动找到西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余某某,称要说清自己在担任西乡县人民法院**期间的违法违纪问题。刘某某在被西乡县监察委工作人员带走接受调查期间,能够配合调查,积极退赃,并如实交代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及礼金的违法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工作期间表现一贯良好,结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涉案款5万元由西乡县监察委员会上交国库。

       往期文章:这是闹啥?:专业水平褒贬不一,一朝磕头拜师天下“闻”


       往期文章:职业打假人被终审改判无罪,至少是从两个方面对敲诈勒索罪正本清源!


       往期文章:律师向法官行贿被罚停业六个月,这处罚力度能否刹住司法勾兑之风?


       往期文章:郭美美又被抓!这一次让她栽了的西布曲明到底是啥?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