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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拍打银幕半小时,家长:影院有很大责任,未告知银幕不可触摸。法律上如何处理?

烟语法明 2022-04-29


29日,河南洛阳一小朋友在观影时不停走动并多次拍打银幕,持续近半小时,最终造成银幕损坏。事后,家长反称影院有很大责任,因其未告知银幕不可触摸。目前,根据影院最新回应称,银幕需换新,费用近两万元。另外,影院也就此报警,但因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无法约束,影院也很无奈。

“值班经理在监控中发现这个小朋友在银幕前玩耍,进去看(之后发现)银幕已经被损毁了。”


据@沸点视频  30日中午报道,5月29日,河南洛阳一影院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发现,有一小孩在观影时,不停跑跑跳跳,不仅来回走动影响观影,还多次用手触碰和拍打银幕,造成银幕损坏。


视频来源:沸点视频


据该影院工作人员袁先生称,他们之后将监控视频时间轴往前倒了半小时左右,发现这个小朋友在此期间一直在银幕前玩耍,还拍打银幕,但其家长却并未阻止。


袁先生表示,观影途中,影院就试图与家长沟通但未果。因家长不太配合,影院还报了警。不过,警方建议双方进行协商,或走诉讼,因为涉事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没有办法去约束他。”


另外,据袁先生介绍,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孩子家长认为影院有很大的责任,称他们没有一对一地向观影者介绍银幕不可触碰。家长还称,孩子在观影中出了这件事,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到了30日下午,@大象新闻 报道了此事的最新进展。


据影院经理介绍,他们已对事发影厅内的30位顾客进行了赔付,而孩子家长目前就只留了一个电话号码。另外,金属银幕受到外力破坏之后无法修复,只能换新。新的银幕再加上安装费,整体成本在1万5至1万8千元。


该影院经理还表示,由于30日的影票已经预售了,这个影厅当天还在坚持放映。等到31日,此影厅就开始停场,而单厅淡季停场一天的票房损失就有3至4千元。该影院经理也提到了协商过程中报警一事,“因为(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没有办法去约束他,我们现在也比较苦恼。”(转自观察者网风闻社区 @沸点视频 @大象新闻)



没有告知银幕不可拍打,可以成为家长免责理由吗?

近日,广东东莞一“熊孩子”踢坏电影银幕引发热议,5月3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东莞 发布通报,已联系上涉事儿童的监护人。通报全文如下:



2021年5月1日12时37分许,塘厦公安分局接到塘厦镇某影城工作人员报警,称影院影幕被一名儿童拍打、脚踢,导致损坏。

经多方调查,5月3日11时许,民警联系上涉事儿童的监护人。公安机关正积极引导影院和儿童监护人双方通过法律程序妥善解决问题。

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2日,网上流传出一则视频,显示5月1日中午12点10分,东莞一电影院影厅正片结束后播放字幕时,一名调皮的小男孩对银幕拳打脚踢。

       视频中,一名看上只有几岁的小男孩在影片结束后,跑到大银幕前,先是双手用力推动银幕,然后手脚并用对大银幕拳打脚踢,看上去孩子是在调皮玩耍。




       网传这个大银幕要18万元,“熊孩子踢了5下,家长需要赔偿影城18万元,每踢一下三万六!”



5月2日下午,记者找到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的事发影城,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工作人员在事发后才发现熊孩子的调皮举动。

孩子破坏的是该影院最大的巨幕厅银幕,也是影院最大且最贵的银幕。目前银幕损坏已非常影响放映效果,而且银幕基本上无法修补,只能整块幕布都换掉,这块银幕价值“大概就是网上说的那么多”。但影院称网传要家长赔18万元是谣言。(来源:@平安东莞、南方都市报、广东台触电新闻)



《民法典》: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担责?


1、如果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财产,则应当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小孩实际上是有自己财产的,例如压岁钱、参加比赛赢得的奖金等。

2.未成年人在进行诉讼时如果已经成年了且具有经济能力,就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如果不符合上述的情形,则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们称之为无过错的替代责任。这个时候有的父母会说我尽到了监护的义务,但是还是发生了侵权的事情该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减轻相应的责任。
4、对于父母离异的情形,先由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无力承担全部的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未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承担。这并不是一种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而是一种特殊的补充责任。
对于贵重物品,究竟是需要样样都张贴上“不可触碰”的标签,还是家长需要严格管理约束好自己的孩子,家长的“影院有很大责任,因其未告知银幕不可触摸”,可以构成自己免责或是减轻责任的合法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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