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据微信公号“沙河教育督导”8月7日消息,暑假以来,沙河市教育局开展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经教育局专项调查组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市第一中学、第十中学个别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通报称,经查,沙河市第一中学在职教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在一处民房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第十中学在职教师宗某民在自家开办补习班。
通报指出,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身为在职教师,不顾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称,8月5日,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给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四人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已分别于8月4日、5日全部退还费用),扣除四人2021年50%奖励性绩效工资,2021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郝某金作为主要参与者,调离一中,并取消其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等荣誉称号;取消郝某红沙河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取消宗某民沙河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调离十中。(来源:沙河教育督导、澎湃新闻)
8月5日盐城市教育局公开曝光多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5名在职教师违规被查了!
日前,盐城市教育局对查处的1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公开曝光。2021年5月,王某某(现在盐城市初级中学任教初中英语,人事关系隶属盐城市田家炳中学)利用星期天下午在校外为7名学生违规补习初中英语。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对王某某做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终止交流,调离原工作单位。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补课等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各地各学校要扎实抓好“三项整治”工作,加大违规违纪线索梳理和调查处理力度,对师德违规问题坚决“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全市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公开曝光4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为严格执行师德师风铁律,坚决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盐城市教育局近期将持续公开曝光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本次曝光的4起典型问题是:1.射阳县海河小学原副校长姚某某于2021年2月至4月,在射阳县海河镇富民路72号校外培训机构智慧家教兼职上课,未收取费用。2.射阳县码头小学副校长茆某从2021年2月份至4月份在射阳县特庸镇温馨嘉园1号楼205室家中,每周六上午8点至11点为码头小学5名学生补习小学数学,未收取费用,未向学校报告。3.射阳县码头小学政教处副主任傅某某从2020年9月份至2021年4月份在射阳县特庸镇王村村3组123号家中为其任教的4名学生补习小学语文、数学。收取其中2名学生各1000元补课费,未向学校报告。4.射阳县码头小学政教处副主任马某某从2021年2月份至2021年4月份在射阳县码中路333号202室家中,每周六上午7点半至10点半为3名学生辅导小学数学,未收取费用,未向学校报告。另周一至周五晚自习时间为码头小学1名学生辅导小学数学,收取费用1200元,调查当天所收费用已退还给学生家长。上述4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盐教发〔2018〕14号)、《射阳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射教监〔2014〕10号)等规定,给予姚某某、茆某、傅某某、马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申报、岗位晋升。上述违规补课的涉事教师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射阳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抬高政治站位,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滋生蔓延。 往期文章:通报显示:上半年超90名厅局级以上政法系统领导被查,"违规插手案件处理"占比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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