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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大V”查酒驾遭反抗,不幸牺牲

烟语法明 2022-04-29


     10月4日早上,就网传“交警李涌查处疑似酒驾遭遇反抗殉职”一事,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交警李涌10月3日在沈海高速例行巡查期间,在控制高速上涉嫌酒驾逃逸人的过程中,遭遇反抗,不幸牺牲。民警已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抓获。

      10月4日,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此事属实,现在正在拟情况通报,等审核后将统一对外发布。

之后,据“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0月3日凌晨1时许,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同志执行国庆安保任务,在辖区高速公路巡查时,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依法进行盘查,处置过程中致李涌同志坠落高速公路立交桥下,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归案。

李涌同志牺牲后,省市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对李涌同志不幸牺牲表示深切悼念,向李涌同志家属致以深切慰问,要求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妥善做好李涌同志抚恤善后工作。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李涌

网传一份情况通报内容显示,10月3日1时15分许,民警李涌带领辅警张成功在沈海高速上行675KM+122M处巡查时,发现停靠在应急车道的鲁B牌照大众黑色朗逸轿车司机涉嫌酒驾,遂依法进行盘查。其间嫌疑人欲翻越护栏逃跑,为确保其安全,李涌和辅警上前对其实施控制时遭遇反抗,导致李涌从高速公路立交桥护栏处滚落至桥下头部受伤,嫌疑人弃车逃跑。1时45分,李涌经120现场抢救无效牺牲。



6时50分,民警在沈海高速泊里收费站将嫌疑人范某某(男,39岁)抓获。目前,案件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涌生于1966年11月,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0月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

据大众网报道,李涌是拥有2.5万微博粉丝的青岛交警大V。2012年,李涌开通了“交警李涌”微博,微博认证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副中队长”。他用图文的方式宣传交通安全、为网友答疑解惑。他还颇有文采,多次在微博上发表打油诗,宣传推广交通守法和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10月2日,“交警李涌”还发了一条微博,内容为:10月2日上午,G15沈海高速公路二中队辖区上行车流量明显增加,建议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预知沿途路况,在各条高速交汇处,注意导航语音提示,提前选择变换车道,以免错过出口,影响出行安全。另外,提醒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车辆,延长并保持安全距离。


       此外,李涌还在10月1日上午10点01分发了条“我为祖国站岗”的微博。


交警李涌生前发布的最后一条微博显示在10月2日。来源 :新浪微博截图

据介绍,从警16年来,李涌曾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并先后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全省敬业奉献模范”、“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青岛市窗口服务行业“十大笑脸”、“青岛市劳动模范”、“山东省先进工作者”、“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我执勤执法就是在挽救交通参与人的生命,即使当事人不接受我的观点,他也应该尊重一名认真工作的人。”李涌常对执法对象说,“您若遵章守法我就是为您服务,您若是违法,我必须秉公执法。”


网友到李涌的微博上表达悼念

截至4日9时30分,这条微博下已经有300多条评论,不少人表达了悲痛之情,也有人不愿意相信此事,前来询问情况。许多网友表示,“太突然了”“太难受了”。

一名网友称,作为一个普通司机和市民,之前经常在辽阳路、延吉路的早高峰见到李涌高瘦忙碌的身影。


综合来自澎湃新闻、 青岛公安、大众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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