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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张家慧行贿300万的记者被判13年,提供隐名合伙人的律所已被吊销执业证,其他的呢?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2020年12月,原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一审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被判18年的刑事判决书被媒体公开披露后,媒体一片哗然,其中的法官与律师互相勾兑,进而被人质疑污染司法风气的问题,尤其引人注意。

媒体梳理判决书发现,37名行贿人中有18名律师(也有人说是22名律师)直接或间接向张家慧行贿,金额超过2000万,其中多人身负众多荣誉称号、律协职务。之后的官方通报称,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截至目前,海南官方还未通报行贿律师的后续处理结果。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2021年11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人民日报社海南分社原采编中心主任丁汀犯受贿、行贿罪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9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40万元。


其中的行贿情节,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丁汀因其丈夫代理一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上诉至海南省高院,为获取关照,向时任海南省高院副院长的张某某行贿300万元。这里的张某某,就是原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


在张家慧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载有,2019年3月,廖哲韬(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其时任人民日报海南分社采编中心主任丁汀请托张家慧,关照其代理的陈春生、王春华与他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该案一审败诉,陈春生、王春华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该案上诉至海南省高院。张家慧给承办法官郭龙滨打招呼。按照张家慧的意见判处,二审判决支持了陈春生、王春华一方,两人获得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2019年4月,廖哲韬让丁汀驾驶红色奔驰车到海口市水云天小区西门附近,将两个共装有300万元现金的拉杆箱交给张家慧。

通过行贿张家慧,丁汀丈夫代理的案件实现了二审逆转,至于张家慧通过什么途径对案件施加了什么影响,媒体没有进一步披露。从一审完全败诉到二审获得数千万元的胜诉,从300万元事后行贿款看,当事人、律师,并没有将案件改判的胜利,归咎于法律的胜利、司法的公正,而是将功劳记载了司法干预、律师勾兑的功劳上。


在张家慧一审判决书里,行贿数额最高的是,收受张阜615万元。至于张阜的身份,媒体广泛引用的是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隐名合伙人。

根据判决书记载查明事实,2017年至2018年,张阜通过张家慧外甥刘磊请托张家慧,为其律所代理的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恒大海南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提供帮助。张家慧均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承办法官刘某某、曲某某等人打招呼,要求关照相关请托人一方。刘磊10次收受张阜本人或通过代理律师陈某某、张某代送的好处费595万元。此外,2017年,张阜还通过黄位国请托张家慧,为其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国工商银行海口秀英支行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张家慧向承办法官郭某某打招呼,要求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尽快结案。张阜让黄位国向张家慧行贿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12月29日,海南省律师协会作出琼律协〔2020〕33号行业处分《决定书》,其中查明,经海南省司法厅查明,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10月15日,是海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时登记的合伙人有陈正伟、蒋智杰、陈宗泽,实际出资的合伙人有陈正伟、蒋智杰、陈宗泽、张礼、张阜。......张阜与张礼是大学校友,无律师执业资格证,张阜出资八万元作为唐海所的合伙人,没有与唐海所及其合伙人签订协议。


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将非律师作为合伙人,情节特别严重。2020年9月29日,海南省司法厅作出琼司律罚决字〔2020〕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鉴于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决定给予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近年来,不少司法腐败案例曝光后,甚至很多法律人都对司法勾兑持包容态度,有的认为,律师代理案件收入高,司法人员工资待遇低,律师向司法人员适当的利益输出,只是为了改善融洽沟通关系,不会产生让司法人员必然违法的有害后果;也有的认为,中国就是个熟人社会,礼尚往来,法官在职权范围内给了熟人以关照,相关人员奉上数额不等的礼金,不过是人之常情。......


在某些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的执法执纪理念里,律师行贿司法人员的情形,只要没被司法机关判刑,最多只是给予行业处分。很多律师行贿司法人员的案例,即使经过了司法机关刑事判决书认定了巨额行贿情节,但因为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而被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居然不予行政或行业处理。如大家熟知的某地行贿律师受了一个纪律处分后,仍然担任着当地的律协会长一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评论指出:“张家慧干预司法的方式粗暴而多样,有的向下级法院负责人打电话、向相关承办法官打招呼,要求关照相关请托人一方,有的电话施压“是他们家的事,要关照一下”后,又派人进一步向承办法官转达要求,有的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请托人一方的观点。如此种种,不顾法律明文规定和基本事实,给钱就打招呼,指使、授意他人作枉法裁判,大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破坏了司法公正。


对于能够达成司法勾兑的能人而言,获得法官判案时的利益照顾,不过是一场人情通达、礼尚往来而已,但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或是坚信法律的更多人而言,则是一场司法程序的不公、司法审判的灾难。把司法正义明码标价的一次次交易,都是一次次枉法裁判,背后是案件对方当事人乃至行贿方当事人遭遇到的司法冤案。这不仅伤害了案件当事人满怀希望通过司法追求公正的长年累月的诉讼之苦,更是将司法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性,伤害的体无完肤。

众多网友关心的是,张家慧案件牵出的众多律师处理结果如何。从上面的记者被判、律所被吊销可见,自己所做过的,虽然可能当时没有被追究,但说不定哪天就会被列入了受到惩处时的记录。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些只是时机不到罢了。

今年年初,有自媒体发文举报,从2019年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一法院副院长和其儿子共同经营大型水果超市,在微信上建立了一个由法院工作人员、律师等人参与的“美食团团群”的微信群,公开大批量售卖水果,以办理超市购物卡、微信转账或现金方式收取钱款……最近,媒体报道,该法院副院长跟律师双双接受审判。两年多的无人监管,不代表将来也会无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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