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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春晚节目整了份法考卷,你能答对么?(附参考答案)
A.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胎儿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C.胎儿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等情形除外
D.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本题答案为B。
2.【答案】A。解析: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3.【答案】A。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答案】A。解析:《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5.【答案】A。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6.【答案】D。解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重要内容,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7.【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
8.【答案】C。解析:“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合同的性质规定为诺成合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一旦达成合议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权利。
9.小品《喜上加喜》中,张叔背贾玲从而导致自己腰椎间盘突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张叔享有的请求权有:A.请求贾玲适当补偿其损失B.请求贾玲的儿子赔偿其损失C.请求贾玲本人赔偿其损失D.因系自愿帮忙故应自己承担
9.【答案】A。解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A.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胎儿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C.胎儿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等情形除外
D.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0.【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从“视为”二字可以看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是特殊情况,胎儿原则上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在上述特殊情况下,胎儿才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干涉儿媳妇张小斐拍摄短视频,未经他人同意而拍摄他人的活动,有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何种民事权利?
答案:肖像权。肖像权侵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再以营利目的为必备构成要件,张小斐的行为若未经他人同意而将拍摄他人的视频上传到短视频平台,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2)若男方的儿子使用暴力等行为,阻止其父亲与贾玲扮演的妈妈结合,可以成立刑法中的何种犯罪?
答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
【参考答案】首先,某些道德上的要求可以上升为法律,并以强制力保障执行。在这起案件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我国伦理道德的要求,通过立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并在司法中予以确认,不仅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诚实信用的良好风气。第二,并非所有的道德都应上升为法律。有些道德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上升为法律,反而可能损害法律的权威。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需要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的相互协调。
首先,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道德是法律的理论基础;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道德是法律运行的社会基础;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第二,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法律通过立法,将社会中的道德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要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以法律的强制力;法律是道德的承载者;法律是形成新的道德风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力量。
在法律的创制过程中,立法者的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法律创制活动的效果,起着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作用。如果立法者能正确认识和反映一定社会关系的客观要求,进而有效地进行创制法律的活动,那么这样的法律就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法律的创制过程中,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使客观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的重要条件。
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调整作用,使人们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相协调。司法人员法律意识的水准对于适用法律的活动以及案件的审判影响很大,它直接关系到司法人员能否准确理解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能否合法、公正地审理案件,能否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
法律意识在公民、社会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法律意识是公民、社会组织对自身行为合法性进行判断的前提。清晰正确的法律意识,不仅能够确保公民、社会组织等主体从事各项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健全的法律意识,还是维护自身利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有力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力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转自:法图华硕、景来律师,作者:王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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