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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官眼里,大部分案件的律师对当事人没用

烟语法明 2022-12-05


我的观点必须要限定在一个范围内,首先是在民商事领域,其他领域我不清楚,其次是大部分案件,而不是全部。


我说的这类案件,能有律师到庭,法官自然是开心的,因为大家都是法律人,比较好沟通,不像和当事人一样,一个回避都要解释半天。

但是,说句心里话,这类案件的律师对当事人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如果说有用,那就是帮忙走程序。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离婚案件,我想大家都清楚,首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基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律师的作用也就是帮忙起草文书,然后在庭上代为宣读文书。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又起诉,那么如果在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继续分居生活,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离婚。不管是第一次和第二次,请不请律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所以,很多第一次打官司的当事人就有疑惑,怎么我花了几千上万块钱请律师,他就给我写了一份诉状让后在庭上念一下而已?

对,此类案件律师做的就是这么多,知识就是财富嘛。

律师在诉讼中的主要作用是分析法律关系和举证。对于分析法律关系,能过证的人都没多大问题,不过这活主要由法官来主导。但是律师一般很难去举证,主要就是利用当事人现有的证据。

而根据目前的司法现状,要想真正落实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真的有难度。如果你是新手律师,在你反驳对方没有举证,认为自己胜诉定了的话,那你就错了。法官在开完庭后,认为案件有蹊跷的,会主动调查核实,法官去调查的顺利程度比律师大得太多了,不是一个级别的。你肯定会质疑,没有法定理由法院怎么能主动调查呢?对不起,人家不听你这个。

很多时候,法官和律师的立场不同,别忘了,法院审理案件要考虑“三个效果”,而律师一般只考虑“一个效果”。

如果法官不主动去调查,那么很可能二审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因为,会有人上访啊,所以这个活没律师干的话,得由法官来干。

所以,有时候,一个没有请律师的当事人,法官很可能充当了他律师的角色,这是一个看起来难以让人接受的事实,但确实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司法现状。

不过,大部分法官还是能体谅律师的,在法庭辩论阶段,尽量让律师多说几分钟,不然当事人心里不舒服,不利于和谐。

来源:学法网


烟语君语:实际上,如今随着司法诉讼业务的科技化普遍运用和实体法律、程序法律规定的越来越细化,凡是打过官司的都知道,没有律师或是法律工作者的参与,案件当事人、法官,几乎没法诉讼进行。至于律师在案件结果中的实际作用,这不仅取决于律师的法律水平,也取决于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水平和程度,不好一概而论。

有机会专门写篇文章,谈谈感触,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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