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男子彭某系某公司职员,2021年7月至11月间,彭某以刷单可获取回报为由,诱骗多名被害人在其管理的淘宝网店“百分百数码店”、“只卖正品”及京东网店完成虚假交易的刷单任务,骗取被害人刷单本金人民币共计58.17万元。动辄购买100根数据线,刷单人员都觉得“太疯狂”。其实,这些刷单人员都是彭某在各大刷单群认识的。为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他还会将自己的身份证拍照发给对方。2021年11月,恰逢“双11”购物节,彭某又以货物低价销售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货款共计63.48万元。由于数码产品单价较高,其中被害人贾某仅半个月就被骗48万余元。据统计,彭某以骗取刷单本金及货款的方式,先后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1.66万元,这些钱都被他用来填补网络赌博的亏空了。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彭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当庭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对彭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刷单一般是指网店通过虚假交易,哄抬交易量或商家信誉的行为,目前已被发展为多种形式,如点赞、做任务、圈粉、加关注、网络兼职等。
刷单诈骗惯用手法先是设置诱饵,不法分子打着“轻松”“高薪”“足不出户”等旗号,只要在网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获得不菲的“佣金”,垫付的钱款会随“佣金”一并返还。不法分子会让受害人看到其他人的兼职收益和付款截图,引诱受害人参与;接着一般会给受害人施以小利,起初受害人开始垫资刷单,不法分子一般会及时返还本金并支付较高的“佣金”,以此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受害人尝到了甜头,逐渐放松警惕,此时不法分子再编造“联单未完成”“卡单”“未按规定操作”等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与佣金,直至失联。
法官提醒:刷单套路深、务必要当心,对于刷单要坚持“不看、不问、不参与”,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往期文章:正义往往只存在于网络上,现实总是令人无奈和气馁
往期文章:有律师建议恢复严打、取消黑恶犯罪律师辩护?:越是舆情重大,越要提倡法治
往期文章:“唐山大震”背后:那些此前落马的当地重量级官员…
往期文章:【街头、村庄比比皆是】流动“养生宣讲团”专骗老年人,终于有人管了!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