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恋爱感受”打倒一名法学教授,“正义的”道德批判审判,真的靠谱吗?
编者按:可能这篇文章的观点会遭到很多人的不悦和抨击,但长久以来,网上却一直流行着道德批判代替理性思考的风气和现象,一有标榜自己处于弱者的自述文章,就会引来无数正义感、道德感爆棚之士的全力支持,不将对方否定一切的打倒,誓不罢休。这样的现象,真的理性和合理吗?记得有人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在道德上是完人。动辄以道德私德标准评判他人,进而处罚他人,谁会、谁能站出来说,自己能抵御住这种批判呢?
今天,以上内容为开头的这篇标题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杨教授骗了我的初夜,如果我不说还会有下一个》的文章,传遍了社群平台。文中,女主间以聊天图片和照片为证明,以第一视角详尽描述了自己跟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姓教授的交往经过,处处都在指控,自己遭到了“不过是他多年以单身旗号玩弄女性累积经验的'实验'品之一、“直至后来我才反应到他的所言所行是种PUA。”、“不说出来,未来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被道貌岸然的形象所蒙骗。”、“这个人只是道貌岸然伪装地太好而未被发现。”等等。
不出意外的,这篇求助网络进行道德批判的文章,如期的获得了如潮的正义感爆棚的力挺评论,疑似涉事的法学教授的照片和简历,被人贴到了网上进行批判,留言都是要求学校严惩的,尽管女生、学校通报从未提及该教授的名字。
令人不解的是,冷静阅读这篇“中山大学法学院杨教授骗了......”一文的话,里边是如何解读出“被骗”情节的?分析文章作者自己都承认的几个细节:双方交往是在学校就读期间,但发生关系却是在女生毕业之后;双方交往期间,男方始终处于离婚单身状态,甚至没有隐瞒自己还在跟其他女生交往的事实;双方交往的始终,男方从未保证要跟女生结婚。
按照女生的理论,“喜欢不是错,无底线地欺骗玩弄感情才是错。”如此看来,女生也承认是因为喜欢男方,才进行交往进而发生关系的,之所以感到被骗,是自感遭到了“无底线地欺骗玩弄感情”。可问题是,什么是“,无底线地欺骗玩弄感情”呢?
难道,老师跟在校大学生进行约会交往、跟毕业之后的学生谈恋爱发生关系、没有跟将第一次献给了自己的女生结婚,就算是“无底线地欺骗玩弄感情”?或是,仅仅因为对方是大自己十几岁的高校老师,而且是法学专业的教授,有以上的行为,就应该被认定为欺骗、玩弄感情?
教育部2021年6月1日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其中也仅是规定禁止中小学禁止师生恋吧?相反的是,修改后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这意味着,大学学生在校期间结婚都是允许的,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更别说谈恋爱了。如此看来,单身的老师跟学生谈恋爱,本不是违法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吗?
其次,既然是恋爱,本就是双方接触交往的过程,能不能最终登记结婚,需要双方自愿,岂能一方愿意另一方就得服从?至于发生关系,也是双方自愿的事,只要没有进行强迫或是怀孕,岂能一方就要另一方承担责任?至于文中主角描述的自己是第一次发生关系进而是之后的痛苦感受,难道也可以成为要求对方从一而终的充分理由吗?亦或是,因为对方是老师,而且是法学教授,就得服从于女方的单方意愿?这算是不是一种恋爱绑架、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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