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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对律师印象:羡慕全部律师、吐槽部分律师、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

烟语法明 2022-12-05

话题主题:律师的总体社会评价状况如何?


我自己是一名执业律师,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对工作是很认真负责甚至是问心无愧的。在现实中也遇到过很多对律师的不同评价。排名第一的是认为律师收入很高;其次是口才很好死的能说成活的;也有人说自己的律师被对方买通了,更多有甚者有人说律师是骗子。对此作出为律师群体的一员我是愤然不平,但实在不知道社会对律师的总体评价如何,很想听到客观、公正、理性的声音。



网友留言:我以一个法院人的身份来谈谈吧。

先说自己的心理:羡慕全部律师、吐槽部分律师、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

首先谈羡慕。律师的平均收入在当前社会中属中上阶层,且靠本事吃饭。律师从业门槛高,这是因为法考难度大,通过率低,拿到法律资格职业证书等于打开人生新篇章,基本上从业的律师只要努力去工作,收入还是比较客观的。而且多劳多得,不同于我们在体制内的人,工资津贴补贴都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只能领一份相对体面的薪资而已。还有就是律师来说相对自由,起码混到了资深的时候,有选择当事人的权利,有选择放假的自由,有选择生活节奏的资本,这些都是我们羡慕的地方。

再来说吐槽。但是目前来说,部分律师重社交,轻业务,教唆当事人与法院对抗,错误引导当事人,这是我们最为诟病的地方,涉及到律师职业道德观的问题。即使律师提供诉讼服务,从本质上而言属服务行业,但作为整个依法治国的进程参与者,律师应担负起树立法律公平公正的职责,不应站到法院的对立面,而应引导当事人就事论事,平息矛盾,以法律来解决问题。

最后,我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一是律师需要不断发掘新的社交圈,有资源才能打出知名度,才能有案源,这就意味着必须花时间在对外拓展人脉上,这个与个人性格喜好有很大关系。二是律师相对而言,起码在目前而言,社会地位未能匹配上其高收入,而且也很奔波,各种出差,各种调查取证,即是脑力活也是体力活。

我个人觉得,现阶段律师的社会评价不一,与少部分律师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属性有关,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是无论在哪个行业都会出现的现象。对于楼主而言,做好自己最重要,其次,选择从业方向。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等不同领域,你遇到的人和事是完全不一样的,专业性越明显,社会评价相对就会较高。

最后,希望楼主坚守初心,做法治进程的守护者。

法官1:

今天开庭看到当事人提交的诉状里有这样一段话:本案是典型的“关系案、人情案,枉法裁判,是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但诉状里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

我就问律师有能证明是关系案、人情案、保护主义的证据吗?律师说没有。我问这份诉状是谁起草的?律师说是他写的。我说,没有证据和事实,建议是不是就不要用这样的形容词了?用这样的词意义何在?律师说这是表达当事人的心情。我说有证据证明是人情案、关系案、枉法裁判、地方保护主义的,我们欢迎你们向法院的纪检部门、向检察机关举报,乃至启动刑事程序;如果没有,是不是要慎重选用这样的词语?

之前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不少,当事人一方并不见得有理,但输了案子,就把人情案、关系案、司法腐败的帽子送给了原审法官。作为当事人而言,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作为律师,在无证据证明这些事实的时候,是不是应当多一些思考?这样的词能让作为读者的法官感到正义凛然,并且坚定地站到你这边吗?如果律师代理的官司输了,委托人将之归咎于律师,并用“高价低能的黑律师”来评价你,你有作何感想呢?

在不少情形下,其实律师可以给当事人一些专业的、理性的建议,而不是轻易地将毫无事实依据的、赫然写着抹黑法院的词语,作为自己的作品,提交给法院。

法官2:

办的案子多了,见的律师多了以后,对律师水平的差异也会有很多感触。好律师写的文书言简意赅,条理清晰;水平不是特别高的律师,写的文书洋洋洒洒好多页,逻辑混乱,在写判决的时候,要花大量的经历来重新梳理,从一堆乱麻中找出他想表达的几层意思。那个费劲……

什么是一份好的诉状、好的代理词?每个观点用一句话表述清楚,用两到三句话简要陈述理由。都是干货,精到、层次清晰。我们写判决时提炼概括当事人一方意见的时候就不用那么耽误工夫了,这不仅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可以完整、清晰地了解当事人所要表达的意见,而不至于在自己概括时遗漏要点,也免去了事后对法官“选择性地裁剪”的评价。

转自:“今日头条”、法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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