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界大事:《谭谈交通》全网下线或面临数千万赔款?电视台回应!
近日,“谭谈交通全面下线”成为热搜话题,相关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的发酵,源于7月10日《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表示,不仅《谭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
《谭谈交通》缘何被下架?事件涉及的当事方都有谁?起诉多家平台侵权的公司是啥背景?
图片来源:谭乔微博
可能面临赔偿的两个原因
“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谭乔到底存不存在侵权行为?他是否有《谭谈交通》的著作权?记者咨询了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程守法。
2021年6月1日,第三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今年4月起多次起诉多家互联网公司
程守法提到,制作人的概念在法律上并不清晰,按照法律精神的理解,谁为这个作品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和努力,谁应该是作者和著作权人。由于《谭谈交通》节目性质的特殊性,在节目录制过程中,谭乔付出了很多劳动,制作人这个概念相对弱化了一些。制作人更应该理解为是一个创作完成人,而不单纯是从技术手段上去录制、剪辑的过程。
该节目中,谭乔在执法现场找到了违法人员,对方不是演员,谭乔也不是演员,双方也不存在表演行为,节目的剧本就是法律规定和事实相结合,进行现场说法,谭乔对节目作品的完成应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案件,谭乔这个案件应该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之后一个非常典型的视听作品争议案件。”程守法认为,这起争议案件能让大家对视听作品更加重视,尤其是重视视听作品的权利到底是归属于谁,怎样去合法行使权利,避免视听作品形成一个大IP之后在利益上产生争议。
《谭谈交通》下架事件中的公司
啥背景?
成都广播电视台称
授权给当事公司“于法有据”
据上游新闻报道,7月11日,知情人士称,向各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
11日,知情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了成都广播电视台向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授权书,其中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将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以及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转授给游术文化”。“上述权利均为不可撤销的权利。”该协议中特别注明,转让的权利包含赔偿权。
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游术文化公司已起诉十余个平台侵权
《谭谈交通》是什么?
转自新华每日电讯,来源:综合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齐鲁晚报、上游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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