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短视频界大事:《谭谈交通》全网下线或面临数千万赔款?电视台回应!

烟语法明 2022-12-05


近日,“谭谈交通全面下线”成为热搜话题,相关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的发酵,源于7月10日《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表示,不仅《谭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

《谭谈交通》缘何被下架?事件涉及的当事方都有谁?起诉多家平台侵权的公司是啥背景?

图片来源:谭乔微博



可能面临赔偿的两个原因


对于他本人面临的赔偿,谭乔表示,面临赔偿的第一个原因是游术公司投诉他侵权。面临赔偿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一些商业的合作,他个人面临的无法正常履约,而导致的一些赔偿。
谭乔认为,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那原创者就是我谭乔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他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
图片来源:谭乔微博 
 

“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谭乔表示,他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
谭乔同时表示,他看到有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觉得这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独特的、有意思的案例。“如果能够通过我的遭遇向大众普及著作权法,我觉得很有意义。”
谭乔也表示,“一切都应当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而对于未来,谭乔表示,以后还是会继续做《谭谈交通》宇宙的相关内容。他一直关注在这个时代下最普通的、个人的安全生活悲喜际遇,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情。

谭乔到底存不存在侵权行为?他是否有《谭谈交通》的著作权?记者咨询了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程守法。

2021年6月1日,第三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今年4月起多次起诉多家互联网公司

程守法提到,制作人的概念在法律上并不清晰,按照法律精神的理解,谁为这个作品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和努力,谁应该是作者和著作权人。由于《谭谈交通》节目性质的特殊性,在节目录制过程中,谭乔付出了很多劳动,制作人这个概念相对弱化了一些。制作人更应该理解为是一个创作完成人,而不单纯是从技术手段上去录制、剪辑的过程。

该节目中,谭乔在执法现场找到了违法人员,对方不是演员,谭乔也不是演员,双方也不存在表演行为,节目的剧本就是法律规定和事实相结合,进行现场说法,谭乔对节目作品的完成应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案件,谭乔这个案件应该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之后一个非常典型的视听作品争议案件。”程守法认为,这起争议案件能让大家对视听作品更加重视,尤其是重视视听作品的权利到底是归属于谁,怎样去合法行使权利,避免视听作品形成一个大IP之后在利益上产生争议。


《谭谈交通》下架事件中的公司

啥背景?


谭乔口中的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公司“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为张宇航。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课外辅导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示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房屋中介服务;市场调查;知识产权服务,等等。



成都广播电视台称

授权给当事公司“于法有据”

据上游新闻报道,7月11日,知情人士称,向各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

11日,知情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了成都广播电视台向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授权书,其中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将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以及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转授给游术文化”。“上述权利均为不可撤销的权利。”该协议中特别注明,转让的权利包含赔偿权。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书”

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游术文化公司已起诉十余个平台侵权

  
天眼查显示,目前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共有61条,B站、抖音、咪咕、小红书、爱奇艺、腾讯、快手、百度、搜狐、乐视网、优酷、华为等均成为被告。
另外,目前该公司共有86个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相关案件。其中,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B站)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31个同系列案件;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9个同系列案件;与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咪咕)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7个同系列案件。

截图自天眼查

 

《谭谈交通》是什么?

  
公开资料显示,《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赢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一个宣传交通法规的专题节目,成了成都电视台一个非常受欢迎的节目。其中很多期经典节目,在全国各大电视台转载,受到了热烈的关注。
《谭谈交通》在开播的十三年里(2005年至2018年),创造了很多经典的段落。“去二仙桥要走成华大道”的“二仙桥大爷”,把“投”共享单车说成“偷”共享单车的“二仙桥大爷”歪侄儿,因普通话不标准而被当成“韩国人”的福建人,练过“腰马合一”的河南小伙、在马路边进行“高端访谈”的吕老板等人物,都给广大网友留下了深刻。
节目中,生活不易但始终乐观“往前看”的“福贵大爷”,身上背着大批货只为赚十块钱的老人,同样令观众动容。

转自新华每日电讯,来源:综合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齐鲁晚报、上游新闻等


  往期文章:律师捡到法院空白调查令,自行填写后调取房产档案材料,法院判决:违法,但不够治安处罚程度


  往期文章:一年法律服务费1元、0元,一份律师函6.2元、7元,碾压之下如何保证律师的独立性?


  往期文章:最高法院: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破解“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


  往期文章:从基层法院辞职去省城律所工作,竞业期都还没过,又开始考编,众法律人这么说...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