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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件庭审取消,败诉裁定书却提前出来了?法院回应...

烟语法明 2023-04-30
2月15日,浙江男子梁涛在网上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的官司“穿越了”。
梁涛称,原本次日开庭的一起起诉公安局的“民告官”诉讼,被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临时电话通知取消。然而,当他登录浙江法院网,却意外看到了示开庭时间是2023年2月16日上午9时的庭审记录。此外,还有一份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时间是2023年2月15日。
梁涛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他想不明白,刚刚通知他取消庭审,时间另行通知,结果同一天行政裁定书已经出来了。而这个被取消的原定于2月16日的庭审,却在2月15日出现了完整的庭审记录。“我觉得很离谱。”
2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曾联系到新昌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院里很重视此事,正在进行调查,后续有结果会进行告知。截至记者发稿前,该院暂未对此事进行通报。
2月18日,记者联系到裁定书上的审判长潘姓法官,他以无法在电话中进行答复为由,挂断了电话。

还没开的庭却出现了庭审记录
梁涛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10 年 12 月 24 日,新昌县公安局将他正在生产的婆罗洲牌复方红花胶囊扣押,并于当天将 100 箱该胶囊运至新昌县公安局,2011 年 1 月 25 日,他又被扣押了三台机器设备。2023年1月11日,他向新昌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新昌县公安局扣押收缴他的财物的行为违法;判令新昌县公安局立即解除扣押财物的行为。

梁涛手中的传票显示,此次案件的案由是扣押财物,开庭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上午9时,在新昌县法院第八审判庭。法院红色公章上显示的日期为2023年2月3日。
梁涛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为了这次开庭,他做了很多准备,还有一些关键性的证据计划在2月15日晚上提交给法院。然而,到了2月15日,他却意外接到了来自法院的电话,告诉他“庭审取消了,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且对方没有告诉他取消的原因。
“我打的是行政诉讼,原告必须得到场。我担心是别有用心的骗子,特地再一次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进行了确认,的确是取消了。”梁涛说,开庭前一天被临时通知庭审取消,这样的情况让他总觉得怪怪的,于是他决定上网查一下。“我们这边所有的都是在浙江法院网上公开的。我查询本案的电子卷宗,发现庭审记录居然出来了,显示开庭时间是2023年2月16日上午9点。”
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这起案子的行政裁定书,新昌县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裁定书日期是2023年2月15日。

“还没开庭,裁定就作出来了,还没开庭,次日的庭审记录也上网了。”梁涛很气愤,他特地在2月15日录下了视频发布在网上,并在视频中对时间再次进行了强调。2月18日,梁涛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月16日他没有在原定开庭的日子去法院要一个说法,但是,新昌县法院的法官,也就是此次裁定书上的审判长潘法官告诉他,根据他之前提交的材料,法院可以不开庭,是工作人员失误。“他在得知我还有证据没有上传后,建议我上诉或者以其他案由起诉。但是从头到尾,没有跟我说一句道歉。”
回应:正在调查中
2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新昌县法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对于梁涛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他们已经了解到,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并且已经成立了专班领导小组,正在对这件事进行调查,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等之后有了明确的调查结果后会再进行告知。
2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裁定书上的潘法官。他表示,无法在电话中对此事进行回应,梁涛所说的内容需要核实真假。之后他挂断了电话。
截至记者发稿时,目前新昌县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及其官方微博上,暂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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