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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小学生校内被老师开车撞倒身亡”后,其母亲在小区坠楼身亡

烟语法明 2023-07-23
6月2日,多张微信群聊截图显示:“小学生校内被老师开车撞死”事件中的小孩母亲,在小区内坠楼身亡。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证实:情况属实,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相关案情:“武汉小学生校内被撞致死”细节披露:车从分流通道绕到事故点,老师称曾让学生离开
涉事学校 封面新闻记者石伟摄影
5月25日,汉阳区教育局对“小学生校内被老师撞伤致死”事件通报,称涉事教师被刑事拘留,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被免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
遇害小孩家属称,实地查看发现,涉事学校原本有专门的侧门供校内车辆通行,肇事车辆当时绕到了事故点;小孩去车前捡纸飞机时被撞倒,被前后轮碾轧;校医赶到现场但未敢进行施救,孩子由救护车接走。
家属提供的视频显示,肇事老师回应家长疑问时称,曾挥手让小孩离开,几分钟后接上同事重新启动车辆时未下车查看。
汉阳区教育局表示,将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排查。
肇事车辆从分流通道绕到事故点,肇事老师称曾挥手让学生离开
汉阳区教育局及弘桥小学工作人员介绍,5月23日下午1点多,肇事老师从学校地下车库将车辆开进校园,在距离校门十多米的地方停下,等待同事上车,计划一起外出参加培训活动。当时午休已经结束,距离下午第一节课还有几分钟,学生在校内自由活动。在车辆原地等待期间,一年级学生谭某走到车前蹲下。13时50分,车辆重新启动前行,谭某被撞倒、碾压。
家属称,事发后查看了监控,并进入校园实地探寻了事件过程。监控中,小孩走到车前捡纸飞机,肇事老师在车上等到两名同事上车,之后启动车辆前进,悲剧就此发生。
事发后,肇事老师被带到医院回应家属的疑问。现场视频中,这名老师向家属道歉,称车辆停下之后曾看到孩子走到车前,他挥手让孩子离开,之后等待几分钟后启动车子时,没有下车查看,没发现孩子还在车前。家属现场表示对这一解释不认同,孩子的父亲出手推搡肇事老师,被孩子的母亲哭着拦下。
“实地查看发现,地下车库出来直行十几米有一道侧门,是专门供车辆进出的。车子从车库出来,左拐绕道到了大门那边。”家属表示,不理解为什么车辆要从专门通道绕道到大门。
汉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家属时介绍,按照规定,所有的车辆不允许停在操场上边,人车是分流管理。学校工作人员称,车子当时绕道到事故点,是为了接另外两名教师外出参加培训。
家属称,事发后学校在校大门通道摆放了石墩阻挡车辆通行。
学校外指示牌 封面新闻记者石伟摄影
涉事教师以过失致人死亡被拘留,其他相关人员被纪监部门立案调查
家属称,监控视频中,前轮碾压后车辆有刹车动作,刹车尾灯曾亮起,停止两三秒之后再次往前,后轮造成了二次碾压。
汉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肇事老师已经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还在侦查阶段。“家属反馈的意见,认为有故意杀人的意思。目前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的初步判定做了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相关证据都取证了,他们对这个案子会有最终的评判。学校无条件配合调查。”
家属认为,车上还载有另外两名老师,事后三名老师均未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对此,汉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事发后车上两名老师第一时间把围观的小孩劝离,之后因为害怕未靠近现场,两人已在接受调查,“目前初步判断,这两个老师跟小孩的受伤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案件的侦查结果,会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事发学校
家属提供的医院急救病历显示,在事发9分钟时到达现场时,男童已丧失神志、双肺呼吸音消失、心率为0;急救人员到达前,未行特殊处理。
弘桥小学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执勤校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校医到达现场后发现情况严重,“平时可以处理些擦伤头晕之类的,处理不了如此重大的事故”。
汉阳区教育局通报称,除了涉事教师被刑事拘留外,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已被免职,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将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离世学生是独生子女,今年6岁

5月24日,离世学生家属向海报新闻记者透露,离世学生是独生子女,今年6岁,家属于今日上午和校方及教育局人员见面协商该事件,但未得到具体处理意见。


5月25日,谭某小姨杨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事后谭某大伯曾查看现场监控,当时谭某正俯身弯腰,“不知道是系鞋带还是在干什么”。教师刘某驾车将谭某撞倒在地,“拖行约5米之后停了一下,没有下车查看,又走了约2米才停下来。”杨女士称,“当时孩子的头就流了很多血。”家属赶到医院后,“孩子都断气了”。

家属提供的医院急救病历显示,在事发9分钟时到达现场时,男童已丧失神志、双肺呼吸音消失、心率为0;急救人员到达前,未行特殊处理。
杨女士称,事发地点在该校教学楼门前区域,“那里不是停车道,也不是行车道,就是一个孩子活动的范围。”其称,当时周边还有约十几名学生在此活动。谭某大伯与该校交涉时,“校方说那个车是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的,学校有规定车不能停在(事发地点),是肇事者自己停在那里的。”
当日,杨女士和谭某母亲正在弘桥小学月湖校区门外,“我姐现在很难受。”杨女士称,谭某是一名7岁的男孩,为家中独子,“还有两个月该过生日了,学习成绩特别好。”据其透露,刘某是该校四年级班主任老师。
南都记者注意到,据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施划停车泊位,限速行驶。未经中小学校、幼儿园允许,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除教育教学、应急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综合来自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封面新闻、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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